论文摘要
“普遍化”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时提出的思想。它是统治阶级政治社会化的一种内在方式,是统治阶级建构其政权合法性的秘密所在。统治阶级的“普遍化”行为主要表现在利益普遍化、思想普遍化、制度普遍化和权威的塑造四个方面。利益普遍化是“普遍化”与政治社会化的根源所在,共同利益的虚幻性是利益普遍化的具体表现。利益的普遍化是思想普遍化和制度普遍化的经济动因;思想普遍化是利益普遍化在社会意识领域中的反映,它是“普遍化”及政治社会化的主要内容。普遍交往的程度、阶级地位、思想的现实性以及思想普遍化对象的文化心理因素都会对思想普遍化产生影响。思想的普遍化导致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将是愈来愈抽象的思想;制度普遍化是抽象的思想普遍化落实在实践层面的体现,是政治社会化的表现之一。它主要通过以往剥削阶级建立的国家的虚幻性表现出来。政府利用政治权力通过控制政治传播与学校教育对现行政治制度进行宣传,政党通过其纲领、路线、方针等对制度的普遍化起推动作用,执政党通过掌握学校教育的领导权来实现宣传其政治制度的目的。政府和政党都是制度普遍化的宣传者;权威的塑造是普遍化和政治社会化在社会领域的表现,也是达到普遍化的最佳途径。榜样的塑造、圣人崇拜和领袖崇拜是统治阶级塑造权威的正反两面典型。马克思、恩格斯“普遍化”思想的四个部分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不可分割。它们自成体系,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社会化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马克思、恩格斯对剥削阶级的“普遍化”现象持批判态度,但马克思主义理论是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普遍化”现象时,揭示了政治社会化的内在方式,为我们研究政治社会化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研究马克思、恩格斯的“普遍化”思想,就是研究马克思主义政治社会化理论的一个重要方面。马克思、恩格斯“普遍化”思想也从反面为我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理论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