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凤斌(山西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33600)
【中图分类号】R18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2)52-0048-02
【摘要】说明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的区别所在,分析第二类疫苗的性质、作用和用法,以便大家对疫苗全面了解、认识,家长为儿童接种时做出科学合理的选择。
【关键词】第二类疫苗用法分析
对于儿童的免疫规划范围是不包括计划外的第二类疫苗,对于要不要打要根据以下分析并结合自身情况才能作出是否要打的决定!
免疫规划就是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和人群免疫状况分析,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有计划地利用生物制品对儿童进行预防接种。
目前主要接种卡介苗(BCG)、乙肝疫苗(HepB)、脊髓灰质炎活疫苗(OPV)、麻疹活疫苗(MV)、百白破三联制剂(DPT)、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EMV)、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JEV)等7种生物制品。接种以上疫苗,主要预防相应传染病是:结核病、乙型肝炎、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破伤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
疫苗是保护宝宝健康的重要武器。但是,近几年出现的“第二类疫苗”使很多父母不知所措,有的说要给宝宝打,有的说不要打。第二类疫苗到底打不打?我们具体应该这样看待:疫苗的计划内外的划分主要是根据传染病的传染性、流行性及其危害性的程度。计划内免疫所涉及的传染病,不仅是各地普遍流行,无论健康宝宝还是体质虚弱的宝宝均易感染,而且传染性极强,致死率、致残率极高。如果控制不好,蔓延开来,会给人类带来极大伤害。其“计划”当中带有“强制性”接种的含义。
第二类疫苗所针对的传染病,有些是属于地方或局部流行的(如出血热等);有的虽然流行普遍,传染性也强,但属于自限性疾病,可自行痊愈,转归良好(如风疹、水痘);有的对健康宝宝并无大碍,只对体弱多病的宝宝造成威胁(如流感、肺炎、B型流感嗜血杆菌感染等);还有的传染病与人为的环境条件密切相关,如狂犬病虽然病死率极高,但只要不养狗和猫就不易被感染。对这些传染病,国家没有必要提供优惠待遇。您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和能力进行选择而不受干预。如果说未完成计划免疫的宝宝,可能会影响入托、入园或入学,而未接受计划外免疫的宝宝,则不受任何影响。
具体分析如下:(应该积极接种的2个第二类疫苗)
腮腺炎疫苗(MMV):一旦患腮腺炎,尽管多数人转归良好,但因腮腺炎并发症较多,易并发脑炎、睾丸炎、卵巢炎、心肌炎、关节炎等,腮腺炎也是后天获得性耳聋原因之一。睾丸炎和卵巢炎甚至会影响宝宝成年后的生育功能。因此,提倡宝宝及时接种腮腺炎疫苗。
一般认为,出生8个月以上未患过腮腺炎的宝宝应接种腮腺炎疫苗,特别是托儿所、幼儿园中过集体生活的宝宝,因为集体生活使受感染的机会增多。当然,患过腮腺炎的宝宝就不必再选用了。
医学提示:注射过丙种球蛋白的宝宝,需间隔一个月后才能接种腮腺炎疫苗;如有严重感染性疾病、发烧及有过敏史的宝宝不可接种腮腺炎疫苗。因为麻疹、腮腺炎疫苗为鸡胚细胞生产,内含微量新霉素,故有对鸡蛋及新霉素过敏者禁用麻风腮疫苗及单价腮腺炎疫苗。
水痘疫苗(VZV):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如果宝宝抵抗力差应该选用;对于身体好的宝宝可用可不用,不用的理由是水痘是良性自限性“传染病”,未列入传染病管理范围。即使宝宝患了水痘,产生的并发症也很少。
不过,水痘-带状疱疹病毒经呼吸道有高度的传播性,而且水痘在原发感染后,病毒在体内可长期潜伏,以后在成人期遇到抵抗力低下时就可发生带状疱疹。所以,建议参加集体活动的宝宝选用。对于居住分散、不参加集体托幼的宝宝,可不接种。
医学提示:有严重疾病史、过敏史、免疫缺陷病者禁用。一般疾病治疗期、发热期的宝宝要缓用。
1、可打可不打的两种疫苗
流感疫苗(F1uVaccine):由于流感病毒种类繁多、病毒变异性较大,疫苗有时与流行的病毒对不上号,因而起不到保护作用。所以,宝宝身体健康可以不接种。但对6个月以上、患有哮喘、先天性心脏病、慢性肾炎、糖尿病等抵抗疾病能力差的宝宝,一旦流感流行,容易患病并诱发旧病发作或加重,应予考虑接种。
医学提示:正在用激素治疗疾病的宝宝暂不能选用;对鸡蛋过敏的宝宝禁止应用。
肺炎疫苗(PCV):因为肺炎是由多种细菌、病毒等微生物引起,单靠某种疫苗预防效果有限,一般健康的宝宝不主张选用。但体弱多病的宝宝,如患肾病综合症、淋巴瘤、心脏病、糖尿病、无脾综合症、鼻窦炎、中耳炎以及反复发作上呼吸道疾病的宝宝应该选用。
2、流行高发区应接种的疫苗
甲肝疫苗(HAV):甲型肝炎是一种急性肠道传染性疾病,主要经口传播,流行范围较广,因为我国有聚餐式的饮食习惯,容易发生甲肝流行。凡1岁以上未患过甲型肝炎但与甲型肝炎病人有密切接触的人,以及其他易感人群都应该接种甲肝疫苗。
医学提示:凡已患肝炎、免疫缺陷、过敏性体质的宝宝均不宜接种该疫苗。患发热、急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宝宝应延缓接种。
3、在特定年龄段可选用的疫苗
B型流感嗜血杆菌混合疫苗(HIB疫苗):5岁以下宝宝容易感染B型流感嗜血杆菌。它不仅会引起小儿肺炎,还会引起小儿脑膜炎、败血症、脊髓炎、中耳炎、心包炎等严重疾病,是引起宝宝严重细菌感染的主要致病菌。
世界上已有20多个国家将HIB疫苗列入常规计划免疫。2003年,世界卫生组织已经将HIB列入扩大的计划免疫中去。北京建议2岁以下的宝宝可根据条件选用,山西将3月龄~2岁的宝宝列为该疫苗的建议接种对象。
医学提示:处于高热或急性传染病发病期的宝宝和对破伤风蛋白过敏的宝宝慎用。
轮状病毒疫苗:轮状病毒是3个月~2岁婴幼儿病毒性腹泻最常见的原因。临床试验发现,在服完第三剂疫苗后超过88%的宝宝能在血清中产生4倍的IgA抗体。轮状病毒疫苗虽无法提供完全的保护,却能避免宝宝严重腹泻。
轮状病毒疫苗建议于宝宝2、4、6个月大时使用,视需要可提前到宝宝6周大时开始使用,之后每三星期再次使用。较大的宝宝第一剂有较明显的副作用,所以不建议宝宝6个月大以后才开始第一剂。疫苗使用后四周内爸妈在给宝宝换尿布后应多洗手,以免排泄出的活病毒引起粪口传播。哺喂母乳时仍可使用疫苗,虽然使用第一剂疫苗与哺乳同时进行,可能减低免疫效果,但口服三剂后就完全相同。若于服用疫苗期间,不幸遭到轮状病毒感染,亦需继续完成三剂疫苗,因为仍然可以避免其他血清型的轮状病毒感染及降低感染的严重性。
医学提示:第一剂使用后五天,宝宝偶有低度发热、食欲不振、躁动及活力降低等现象;而第二剂则只有轻度发热;到第三剂时这些现象就很少发生了。
对疫苗任何成分过敏、中度发烧时的宝宝不宜使用,而轻度发烧则可使用。免疫功能不全时亦不使用。
出现发病危险时应接种的疫苗
狂犬病疫苗(RAB):世界上还未有一种有效的治疗狂犬病的方法,发病后的死亡率几乎100%。所以,凡被病兽或带毒动物咬伤或抓伤后,都应立即注射狂犬病疫苗。宝宝若被严重咬伤,如伤口在头面部、全身多部位咬伤、深度咬伤等,应联合用抗狂犬病毒血清。
医学提示:宝宝在接种过程中应忌食油、可乐、咖啡、浓茶、刺激性食物,类固醇和免疫抑制剂会导致接种失败,应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