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伊朗核问题是当前国际安全的热点问题之一,它反映了国际、地区与国家单元三个层次上的矛盾。国际社会希望维护国际安全以及国际核不扩散机制的权威性,要求伊朗遵守《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及附加议定书,保障其核计划的和平性质。大多数中东地区国家一方面理解伊朗核能诉求,但也唯恐伊朗核计划可能被用于军事目的,利用伊朗核问题,争相发展核计划。伊朗核问题集中反映了伊朗与美国的矛盾与冲突。美国强烈要求伊朗暂停浓缩铀活动,甚至终止核计划,唯恐伊朗核问题影响中东安全及国际安全,危及美国全球战略以及在中东地区的安全利益。强制性外交是强制方为管理和解决国际冲突采取的主要形式之一。强制性外交指强制方以外交谈判为主要手段,不排除武力威胁,要求对手采取行动,改变政策。它不仅强调外交手段协商协调,缓和国际冲突的功能,而且强调其胁迫对手,使国际冲突升级的功能。强制方甚至以武力威胁促进外交,迫使对手满足强制方的外交要求,否则将可能遭受严重惩罚。强制性外交要求强制方具有明确的战略目标,拥有实现战略目标的实力,限制对手满足条件的时间,保持双方信息沟通,及时评估强制性外交的效果并做好后续行动的准备。它主要表现为强制方向对手提出外交要求,进行制裁劝诱,增强威胁力度,并可能诉诸最后通牒。在伊朗核问题上,不仅存在美国对伊朗实施的强制性外交,而且存在伊朗对美国的反强制性外交,美国与伊朗形成了相互强制的状态。由于美国与伊朗没有恢复外交关系,美国对伊朗的强制性外交具有强烈的延伸性特点,主要表现为制裁与劝诱、武力威胁、外交强制与最后通牒。伊朗对美国实施的反强制性外交体现了小国对大国不对等强制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制裁反制、威胁反制、外交反制与最后通牒。在伊朗核问题上,由于美国与伊朗在综合实力对比、外交决策效率、争取国际社会支持以及安全威胁认知方面存在差别,美国逐渐赢得了主动,争取到了国际合法性,促进联合国安理会多次通过了制裁伊朗的决议。然而,伊朗坚持根据《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所享有的和平利用核技术的权利,拒绝停止浓缩铀活动。这一定程度上验证了强制性外交的四个理论假设:第一,综合实力越强,强制性外交成功的可能性越大;第二,外交决策机制越民主的行为体,实施强制性外交的连贯性就越强,强制性外交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第三,国际社会的支持度越大,强制方行为的国际合法性越强,强制性外交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第四,感受到的安全威胁越大,强制方实施强制性外交的政治意愿就可能越强,但强制性外交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小在伊朗核问题上,强制性外交主要存在三种分析模式:挑战—应对模式有助于分析美国与伊朗相互实施强制性外交以及伊朗核问题升级与缓和的原因与过程。理性选择模式有助于分析伊朗核问题过程中相关各方成本—收益核算的原因与过程。政治意志平衡模式有助于分析美国与伊朗外交决策者政治意志相互制衡的原因与过程。强制性外交的四个影响因素与外交决策者政治意存在密切关系。当前,强制性外交仍是国际社会与伊朗管理伊朗核问题的主要途径。虽然强制性外交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可以促进各方加强了解,有助于解决国际冲突。美国和伊朗可以避免诉诸武力解决核问题,威胁国际和中东地区安全。根据目前情况,伊朗核计划的非武器化的可能性大于武器化,伊朗核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的可能性大于使用武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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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伊朗核问题论文; 强制性外交论文; 美国中东政策论文; 国际核不扩散机制论文; 国际合法性论文; 挑战应对论文; 理性选择论文; 政治意志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