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灵山遗爱续录》是一部全面反映唐末至民国时期上饶县灵山以李德胜为核心的诸神信仰的文献,全书共六卷,主要包括灵山诸神的灵迹、历代封敕、游历诗文、民众歌功颂德之辞,以及诸神传记等。该书所收诗文从唐末代一直延续到民国,时间跨度长,内容丰富,反映了灵山信仰经历了由早期石人峰崇拜,曹魏时期的胡昭信仰,唐宋时期胡昭、李德胜、刘太真“并祀”以及明朝嘉靖以后李德胜真君一神主祀的漫长演变过程。以上这些为深入研究灵山信仰及变迁背后的原因,还原灵山周边社会生活等提供了珍贵史料。本文在对宣统二年(1910)刊、民国十四年(1925)重印之《灵山遗爱续录》进行系统整理的基础上,考证其版本源流,认为该书始修于明代,历经乾隆五十八年(1793)、同治(1862—1874)初年、宣统二年(1910)几次重修,最终形成六卷本的《灵山遗爱续录》。此后,该书多次重印,笔者所见最后一次重印发生在民国乙丑年(1925)。然后,笔者以《灵山遗爱续录》为基础,梳理了灵山“石人峰神”、“胡隐君”、“李德胜”、“刘太真”等诸神信仰变迁的历史过程,然后分析了灵山的宗教活动,认为求神禳灾是府县日常事务的重要内容,除国家有“修明祀典”的职责要求外,让百姓免灾亦是神灵的责任所在,同时,神灵被赋予报恩之心和恻隐之心。基于以上认识,灵山的宗教活动十分频繁,具有多神性特点,不仅是地方官吏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其带有自虐色彩的祈求方式有助安抚民心;其诉求与民众一致,易得到民众的认可,同时,这类宗教活动还导致相当的经济支出。最后,本文初步研究了灵山石人殿庙会的形成和发展,认为其形成于弘治二年(1489)以前,于每年的九月初一至十日举办;具备庙宇、宗教、娱乐、贸易四个要素,是一种成熟状态的完全型庙会;其影响范围不仅包括今上饶周边所有县市,还远及到赣、浙、闽、徽四省;庙会的组织管理主要是民间行为,官府只介入维持秩序和调解重大纠纷两类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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