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本论文针对当前区际民事判决相互承认与执行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行阐述,并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合理化建议。全文分为区际民事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基本理论、区际民事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国际立法模式和中国区际民事判决承认与执行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立法建议共四个部分。区际民事判决的基本理论,这一部分分析了区际的内涵和特点以及民事判决的含义。作者认为,这里所说的区际是处于一国主权之内,是独立的法域,其与单纯的行政区域是有所区别的。至于民事判决是指包括商事案件或称经济案件在内的整个民事领域内的所有事项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和调解书。作者在这部分还阐述了民事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的基本内涵。通过一系列相关概念的剖析,对于区际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的基本理论作出一个总括性的论述。区际民事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借鉴模式。文章列举了英国和美国的区际民事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的模式,在深入分析和客观评价这两模式的情况下,建议我国在解决区际民事判决相互承认与执行的问题上应采取的方式,并且提出在相关区际民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的协议中应该规定的内容。中国区际民事判决承认与执行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这一部分首先勾画出了我国区际民事判决承认与执行现状的基本轮廓,分别论述了内地、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民事判决相互承认和执行的情况。然后,从政治、经济、法律文化和司法体制等方面分析了造成中国区际民事判决相互承认与执行困境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