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本文以时间进程为序,将1896年—1923年这段时间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研究整体,旨在清晰地再现从“诗界革命”到初期白话诗时期现代汉语诗歌音乐性理论萌芽、发生、建构的大致理路,并从具体诗论家的音乐性理论的个案分析中来考察现代汉语诗歌在音乐性理论上的创建与得失,以擦亮源头之境照出新诗未来理想的音乐之旅。本文对现代汉语诗歌音乐性理论研究的正文部分拟分四章:第一章诗歌与音乐的渊源,这是论文的理论基础,它论述了音乐性存在于诗歌中的必要性与可能性,这部分分两节,第一节是诗歌的音乐本质论,从汉语言本身的音韵特征及汉语诗歌音乐性的发展演变来探讨诗歌的音乐性本质;第二节是古典诗歌的成乐机制,具体从古典诗歌的格律形式来分析诗歌音乐性的形成。第二章1896——1916:晚清现代汉语诗歌音乐性的滥觞,本章主要描述了从1896年“诗界革命”开始到1916年白话诗运动这一阶段,现代诗歌音乐性理论的发展经历了古典诗歌言说机制的松动、“饮冰室诗话”中梁启超对现代诗歌音乐性理论的各中探索、以及《新小说》时期“杂歌谣”的尝试,最终在“歌体诗”和“新粤讴”的实践中奠定了白话新诗的雏形。第三章1917——1920:现代汉语诗歌音乐性理论的产生,这一阶段,白话新诗作为一种新的文类出现,也是现代汉语诗歌音乐性理论正式作为一个诗学命题被探讨的时期,本章主要探讨了在白话新诗诞生时期对诗歌音乐性理论有重要影响的命题,即白话新诗对传统诗歌语言与形式的破坏,建构了汉语诗歌新的言说方式;初期白话诗人提出的“自然音节论”。第四章1920——1923:“白话诗”音乐性理论的建构,这四年时间里初期白话诗人开始关注诗歌的审美特性,并集中讨论了白话诗的音乐性问题,可以说是现代汉语诗歌音乐性理论全面建构时期,本章主要描述了以文学研究会为代表的白话诗人对音乐性理论的建构;以“学衡派”为代表的保守派这一时期对白话诗音乐性提出的批评;以及以《少年中国》同仁和郭沫若为代表的诗论家导致的白话新诗音乐性由外而内的转向。最后本论文的研究意义在于从现代汉语诗歌音乐性理论的发生期的种种努力和演变中寻找规律,从而展望现代汉诗音乐性发展的方向,也是对当下诗歌创作回归艺术本体追求的一种呼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