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作为2006年知识产权界十大事件之一,卡拉OK版权收费事件引起国内各界广泛的关注与争论。文化部和版权局先后推出了各自的收费方案,但方案遭到了各界的质疑,尤其是遭到全国娱乐业协会的反对。笔者试着通过对争论焦点的分析,着重从卡拉OK版权收费的法律基础、收费主体的法律质疑、收费标准的探讨、收费的分配和监管这四个方面研究。探讨对卡拉OK版权保护所存在的问题,以达到明确问题、解决问题,打破以往政府或强势主体单边制定游戏规则的历史,激活普通民众、团体讨论、参与制定规则的热情,唤醒广大群众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最大限度的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利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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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前言第一章 卡拉OK 版权费收费的法律基础第一节 知识产权智力产品说—收费的本质基础第二节 卡拉OK 定性--以类似电影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MTV一、几个重要概念的区分二、著作权和邻接权三、卡拉OK 载体--MTV 属性的法理分析第三节 我国卡拉OK 版权费收费的迫切性与必要性第二章 卡拉OK 版权费收费主体的法律置疑第一节 著作权人是真正的收费主体第二节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一、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产生和发展二、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性质三、我国《著作权法》对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肯定四、两协会作为收费主体的法律质疑五、两协会联合发布收费标准涉嫌重复收费的法律质疑第三章 卡拉OK 版权费收费标准以及费用的分配和监管第一节卡拉OK 版权收费的收费标准第二节 卡拉OK 版权费用的分配和监管结语参考文献致谢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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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卡拉论文; 著作权论文; 邻接权论文; 集体管理组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