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刑事再审启动程序是指享有申请再审权的有关当事人和国家机关对于符合法定条件和事由并受法院生效裁判约束的刑事案件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请求,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精神,综合权衡,予以审查以决定是否进行再次审判时所要遵循的诉讼规则。刑事再审启动程序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蕴涵着激烈的价值冲突,是程序性审查和实质性审查相结合的活动,是相对独立的诉讼程序。刑事再审启动程序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它的设立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权利救济论、权力制约论、人权保障论、诉权理论和追求实体真实在刑事诉讼中的体现。综观一些西方主要法治国家的立法规定与司法实践,都对启动再审设置了诸多限制,有严格的受理和审查程序,这些对完善我国的再审启动程序很有借鉴意义。我国当前的再审启动程序在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维护法律统一实施,保障当事人权利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一些方面还不令人满意。在指导思想、启动主体、启动理由、启动再审时间和管辖方面尚存不足,需要完善。结合我国的司法实际,吸收历史优秀传统,借鉴国外经验,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完善我国刑事再审启动程序。指导思想方面,除应吸收追求实体正义,纠错功能外,还应兼顾程序正义,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既判力理念和一事不再理原则,在完善再审启动程序中应贯彻有限再审,申诉程序化,利益平衡原则。再审启动方式方面,建立申请再审程序启动再审,保留检察机关通过抗诉启动再审程序,取消法院启动再审的权力。启动再审的理由方面,既要考虑程序方面的错误,也要考虑因实体方面的错误,还有区分有利于被告人和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理由。不利于被告人与有利于被告人的再审应有所不同,应当严格地限制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理由。再审启动程序的审查方面,建立立案庭进行形式审查和审判监督庭进行实质审查两道程序,审查检验再审案件。在审查程序中,应该充分体现程序公开,充分陈述等程序正义要求。启动再审的时间和管辖方面,可以考虑对于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限制只能启动一次再审,对于有利于被告人的再审以启动两次再审为宜。建立作出生效裁判法院回避的制度,取消基层法院管辖再审案件的权力,刑事再审案件统一由作出生效裁判的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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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引言第一章 刑事再审启动程序历史发展和理论基础1.1 刑事再审启动程序概述1.1.1 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概念1.1.2 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起止时间界定1.1.3 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阶段划分1.1.4 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特征1.2 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历史发展1.2.1 我国古代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历史发展1.2.2 清末、民国时期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历史发展1.2.3 建国后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历史发展1.2.4 几点启示1.3 我国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理论基础1.3.1 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哲学基础1.3.2 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诉讼法理基础第二章 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外国法考察2.1 大陆法系国家刑事再审启动程序2.1.1 大陆法系国家的刑事再审受理和审查程序之比较2.1.2 刑事再审启动主体之比较2.1.3 刑事再审启动理由之比较2.1.4 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管辖和时效制度之比较2.2 英美法系国家刑事再审启动程序2.2.1 英国2.2.2 美国2.3 外国刑事再审启动程序对我国几点借鉴第三章 我国现行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评析3.1 我国现行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积极意义3.2 我国现行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价值取向及其不足3.2.1 我国现行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价值取向3.2.2 我国现行刑事再审启动程序价值取向的不足3.3 我国刑事再审启动程序在具体制度构建方面的不足3.3.1 我国刑事再审启动主体存在的问题3.3.2 我国刑事再审启动理由存在的问题3.3.3 我国刑事再审启动时间、次数和管辖存在的问题第四章 我国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完善4.1 完善我国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必要性和可能性4.1.1 完善我国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必要性4.1.2 完善我国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可能性4.2 完善我国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应遵循指导思想和原则4.2.1 完善我国刑事再审启动程序应遵循的指导思想4.2.2 完善我国刑事再审启动程序应遵循的原则4.3 完善我国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具体措施4.3.1 刑事再审程序启动方式的改造4.3.2 刑事启动再审理由的完善4.3.3 建立双重审查机制过滤大量再审案件4.3.4 确立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次数和管辖制度结论参考文献致谢附录A(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公开发表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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