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中的贿赂范围研究

受贿罪中的贿赂范围研究

论文摘要

受贿罪是一种古老的犯罪现象,因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而为各国法律所重视,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受贿类犯罪呈上升趋势并表现出以下特点:涉及的干部级别越来越高,受贿数额日益增大,受贿形式不断翻新等。当前受贿大案、要案不断发生,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廉洁形象,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但是由于我国现行刑法对受贿罪的立法规定不甚科学,使得司法实践中许多新出现的贿赂形式不能得到有效惩治,一些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不利于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故本文拟从受贿罪贿赂范围的一般理论入手,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对贿赂范围的有关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和阐述,以期对此问题的研究和立法司法实践有所裨益。本文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对世界各国关于贿赂范围的立法、国际条约和我国港、澳、台地区及建国以来我国有关贿赂犯罪的法律规定作了总结和归纳;并对刑法理论界关于贿赂范围的三种学说,即“财物说”、“物质利益说”和“利益说”进行归纳和评析;接着又阐述了我国现行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关于贿赂含义和范围的规定。第二部分在第一部分的基础上提出了扩大贿赂范围的立法建议,论述了将财物、物质性利益和非物质性利益都纳入贿赂范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接着对现实生活中愈演愈烈并且存在较大争议的“性贿赂”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通过阐述“性贿赂”的客观现实性和社会危害性,并对“否定说”逐一批驳,论证了“性贿赂”入罪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三部分结合扩大贿赂范围将会导致的量刑难问题,分析了现行受贿罪法定刑的弊端,并对受贿罪法定刑的设置和完善提出了立法建议,即对受贿罪单独设立法定刑,改变传统的“计赃定罪”模式,建立以情节为中心的处罚标准体系,增设罚金刑和资格刑等。

论文目录

  • 摘要
  • 前言
  • 第一部分 世界各国及地区刑法和国际条约关于贿赂的规定
  • 一、外国刑法中关于贿赂的规定
  • (一) 在法律条文中只规定贿赂,对贿赂的具体内容并没有加以规定
  • (二) 将贿赂规定为“任何有价之物”(anything of value)
  • (三) 明确把贿赂规定为利益、报酬
  • (四) 贿赂包括财物和其他利益
  • (五) 贿赂包括财物和其他财产性利益
  • (六) 贿赂仅限于财物
  • 二、我国港、澳、台地区刑法中关于贿赂的规定
  • (一) 香港地区
  • (二) 澳门地区
  • (三) 台湾地区
  • 三、国际条约中关于贿赂的规定
  • 四、新中国刑事立法关于贿赂的规定
  •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
  • (二)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三) 1979年刑法典至1997年刑法典颁布期间有关贿赂的立法规定
  • 五、我国现行刑法关于贿赂的含义及范围
  • (一) 理论界关于贿赂范围的争论
  • (二) 我国现行刑法关于贿赂的规定
  • 第二部分 扩大贿赂范围兼谈“性贿赂”问题
  • 一、扩大受贿罪贿赂范围的必要性
  • (一) 符合受贿罪的犯罪本质
  • (二) 符合我国汉语语言发展的客观规律
  • (三) 打击现实受贿犯罪的迫切需要
  • (四) 有效发挥我国刑法预防犯罪的作用以及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客观需要
  • (五) 与国际社会反贪污贿赂立法和司法接轨的需要
  • (六) 与《反腐败公约》接轨及履行《公约》义务的需要
  • 二、“性贿赂”有关问题探讨
  • (一) “性贿赂”入罪的原因及必要性
  • (二) “性贿赂”入罪的可行性
  • 第三部分 收受非物质性利益的定罪量刑问题
  • 一、现行刑法关于受贿罪法定刑的缺陷
  • (一) 将数额作为受贿罪定罪量刑的标准缺乏科学性
  • (二) 受贿罪法定刑的刑种配置不合理
  • 二、我国受贿罪法定刑设置的立法完善
  • (一) 单独设置法定刑,改变“计赃论罪”的定罪量刑方式,建立以情节为中心的处罚标准体系
  • (二) 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范围,在条件成熟时废除死刑
  • (三) 加大没受财产刑的适用力度,增设罚金性
  • (四) 增设剥夺政治权利的资格刑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相关论文文献

    • [1].新中国成立七十年来贪污受贿罪量刑标准立法反思与展望[J].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03)
    • [2].受贿罪罪刑配置问题之反思与消解[J]. 政治与法律 2019(09)
    • [3].贪污受贿罪量刑的规范化分析[J]. 法制博览 2018(09)
    • [4].受贿罪构成要件涵摄下的“为他人谋取利益”[J]. 现代法学 2018(03)
    • [5].论受贿罪的着手[J].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5)
    • [6].权钱交易当戒——从政提醒之受贿罪[J]. 青海党的生活 2016(02)
    • [7].从一则案例来看“没有具体的请托事项”是否可以构成受贿罪[J]. 法制博览 2017(09)
    • [8].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将何去何从——以最新贪污贿赂司法解释为视角[J]. 德州学院学报 2017(01)
    • [9].取消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之分析[J].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 2017(01)
    • [10].论我国受贿罪刑事立法的完善——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借鉴[J]. 商 2015(43)
    • [11].浅析贪污、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J]. 法制博览 2016(25)
    • [12].受贿罪若干问题探究[J].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6(08)
    • [13].干股型受贿罪中几个疑难问题的辨析[J]. 政治与法律 2016(10)
    • [14].收受型受贿罪停止形态探析[J]. 法制与社会 2015(05)
    • [15].事前无约定的事后受贿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J]. 法制博览 2015(19)
    • [16].受贿罪未完成形态认定与处罚的实证分析[J]. 检察调研与指导 2018(02)
    • [17].关于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要件要素理论之争的研究[J]. 神州 2013(21)
    • [18].退休后构成的受贿罪[J]. 法律与生活 2009(14)
    • [19].受贿罪之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研究[J]. 刑事法评论 2010(02)
    • [20].“无具体请托事项”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分析[J]. 检察调研与指导 2017(02)
    • [21].受贿罪既未遂认定标准研究[J].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06)
    • [22].受贿罪认定若干疑难问题辨析[J]. 法制与社会 2018(34)
    • [23].我国刑法受贿罪立法修订的现状与展望[J].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3)
    • [24].受贿罪的共犯[J]. 理论观察 2019(07)
    • [25].“非数额情节”与“数额”并重:我国受贿罪应确立双轨评价标准——兼评《贪污贿赂解释》第1-3条[J]. 时代法学 2017(06)
    • [26].受贿罪非数额情节“降格升档”之功能与重构[J]. 江西社会科学 2018(01)
    • [27].受贿罪利益要件与损失型受贿罪有关问题探讨[J]. 潍坊学院学报 2016(05)
    • [28].受贿罪犯罪对象研究[J]. 法制博览 2016(27)
    • [29].我国贪污、受贿罪定罪量刑的立法变迁及设想——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为契机[J]. 法制与社会 2015(22)
    • [30].受贿罪赃款去向问题研究[J]. 环球人文地理 2014(16)

    标签:;  ;  ;  ;  

    受贿罪中的贿赂范围研究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