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时期继承制度研究

中华民国时期继承制度研究

论文摘要

中华民国时期是一个承前启后的特殊历史时期,在这一时期,中国传统的法律价值观与近代西方的法律思想发生了激烈的碰撞。传统的法律体系逐步瓦解,新的法律体系开始重塑,中国法制开始了近代化的发展进程,这种强烈的互动局面在民法领域尤其是婚姻继承立法领域表现地尤为突出,主要表现为法律移植与固有传统之间的冲突和立法者在国家法与习惯法之间的抉择。继承法是家族法中与中国固有的传统观念联系最为紧密的身份法,因此对继承法的分析和研究,对于了解中国民法近代化和揭示中国法制变革的特征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力求完整地描述中国继承法近代化的全过程,因此将文章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简要说明了中国传统继承制度的概况,具体包括中国的传统身份继承制度和中国传统财产继承制度。通过对历代继承制度的描述,为下文描写清末民初的继承法变革做好了铺垫。第二部分则交代了民国时期的继承立法背景,包括清末和民国时期的背景。第三部分则按照时间顺序对民国时期的继承法草案的发展过程进行了具体的分析说明,包括清末的1911年的《大清民律草案》的继承编,1925年的北洋政府的继承法草案、1928年的民国政府的《民国民律草案·继承编》在内的三部草案和1930年的《民国民法典·继承编》一部法典。在继承立法具体起草过程中,通过历次习惯调查的结果、相关司法判例和解释例,来分析立法者在处理习惯法与国家法关系时的态度和法律移植与本土化之间的选择。第四部分从内容和特点角度,对民国民法典进行了具体的分析说明,其中重点关注男女平等原则的确立、特留分制度、法定继承制度、遗嘱继承制度和限定继承制度五个方面,揭示了立法者在西方法律制度的移植和本土习惯法之间的艰难抉择,并通过对民法典的相关司法诉状和判例的分析,来描绘继承立法的在近代化发展中的成长轨迹。第五部分是对民国继承立法的一些启示,这部分是对民国继承立法近代化的成果的总结和理论升华,包括法律移植的成因和必要性、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关系、大理院的司法实践和对中国现行继承法的立法意义。通过对中国继承立法由古至今几千年发展脉络的梳理,并结合民间习惯调查活动和司法判例的考察,分析民国时期继承立法的演变过程,来揭示我国继承立法近代化的发展特点即:通过在法律移植和本土化、国家法与民间法之间寻找契合点,为法律近代化发展服务。同时以史为鉴,从法制史角度为现行继承制度的确立和发展提供立法参考和实践样本。

论文目录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章 中国传统继承立法概况
  • 一、中国传统身份继承制度
  • 二、中国传统财产继承制度
  • 第二章 民国时期继承立法的历史背景
  • 一、清末法制改革的立法背景
  • 二、民国时期法制改革的立法背景
  • 第三章 民国时期继承法草案的立法过程与司法实践
  • 一、1911年继承立法草案
  • 二、1925年继承立法草案
  • 三、1928年继承立法草案
  • 第四章 民国民法典继承编的内容与司法实践
  • 一、承认男女在继承权上的地位平等
  • 二、关于法定继承
  • 三、关于遗嘱继承
  • 四、关于特留财产的规定
  • 五、限定继承的承认
  • 第五章 民国继承制度的评析及启示
  • 一、关于法律移植的认识
  • 二、关于国家法与民间法的认识
  • 三、关于大理院判例的司法实践作用
  • 四、民国民法典对我国现行继承法的启示意义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
  • 相关论文文献

    标签:;  ;  ;  ;  

    中华民国时期继承制度研究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