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自1992年试点以来,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构建了现行的国资委——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主体——被授权的国有企业三层次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模式。该制度初步设置了“政企隔离带”,使出资人相对到位,企业责权更趋明确,在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上取得了初步的实际效果。但是,从我国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运行的现状来看,该制度却陷入了未能真正实现其预期目的的困境之中。在该体制之下,国有资产运营与管理依然走不出“政企不分”的怪圈、出资人缺位与出资人越位现象并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不力,经营性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依然严重。究其主要原因还是在于:第一,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国资委的出资人与监管者双重身份定位与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存在内生的紧张关系,制度内相配套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供给也不足;第二,现有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的法律规范不健全,其规定粗疏且层级低,效力不高,法律规范之间不协调甚至相互冲突;第三,现有的政治经济体制对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存在一些不当的影响,主要是由现有的人事制度以及“翻牌公司”的大量存在所造成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要走出该困境,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革与完善。首先,弥补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本身的缺陷,对国资委进行重新定位,剥离其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能而专门行使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能,同时建立健全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其次,构建科学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最后,改革相关的政治经济体制,消除现行人事制度所带来的弊端,坚决杜绝“翻牌公司”的出现并对已有的“翻牌公司”进行必要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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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第1章 绪论1.1 选题背景和意义1.1.1 选题背景1.1.2 选题意义1.2 文献综述1.2.1 关于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概念1.2.2 关于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不足与完善1.2.3 关于国资委与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的定位1.3 研究的主要内容与方法第2章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的基础理论2.1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的历史沿革2.1.1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的创设阶段2.1.2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的确立阶段2.1.3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的发展阶段2.2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内涵2.2.1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定义的演变2.2.2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界定2.2.3 区分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与国有企业授权经营制度2.3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的理论和法律依据2.3.1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的理论依据2.3.2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的法律依据2.4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的主要内容2.4.1 适格的授权主体的确认2.4.2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主体的选择2.4.3 授权客体的确定2.4.4 授权的内容和形式2.4.5 对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主体的考核与监管第3章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现状之困境及其根源分析3.1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现状之困境分析3.1.1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取得的成效3.1.2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的困境3.2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困境之根源分析3.2.1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本身的缺陷3.2.2 法律规范不健全3.2.3 现有的政治经济体制的不当影响第4章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之完善4.1 弥补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设计缺陷4.1.1 国资委重新定位4.1.2 建立健全的激励与约束机制4.2 完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的法律规范4.2.1 关于立法中需要把握的原则4.2.2 构建科学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的法规体系4.3 改革相关的政治经济体制4.3.1 消除现行人事制度产生的弊端4.3.2 杜绝“翻牌公司”出现结语参考文献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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