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科学命题,十六届五中全会对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全面具体安排,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又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谐社会的构建"之所以成为我国战略机遇期的社会主调,就是由于当代中国正处于一个新旧因素并存、交织、碰撞的社会转型期,我国原有的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阶层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行业之间出现了一系列新的矛盾和冲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其中,政府的作用尤为重要。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导力量,中国政府承担着更加重大的责任,《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九大目标之一就是“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这就迫切要求我们对政府的治理模式进行重新定位,实现从传统的管制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型,将政府职能转变到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于是,应该采取什么措施转变政府职能,如何提高公共行政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实现公共行政管理的现代化,就成为摆在国人面前现实而又紧迫的问题。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必须以进一步转变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观念为前提。尤其当代中国正处于一个新旧因素并存、交织、碰撞的社会转型期,在多元行政价值观念并存和冲突的时期,政府只有首先转变公务员的行政价值观念,实现科学行政、民主行政、法治行政,才能真正实现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型,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强有力因素。本人在研究文献的基础上,针对我国转型时期存在的大量社会问题及行政价值观念的冲突和矛盾,提出为了更好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实现行政价值观的转变,并提出了实现行政价值观转变的目标与达成路径。本文按照以下逻辑展开:第一章,对和谐社会和行政价值观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具体探讨了和谐社会提出的背景,和谐社会的内涵;以及价值观、行政价值观的内涵、特点和功能,为全文的写作提供理论依据。第二章,分析了中国社会的变迁与行政价值观念的演变过程。在这一章中分析了中国社会各个阶段的政治制度与行政价值观念的内容体系,并分析了在当代中国转型时期多元行政价值观念并存和冲突的现象。第三章,首先分析了和谐社会的主要理念对行政活动的诉求,然后详细论述了行政价值观念转变的目标及达成路径。行政价值观念转变的目标是科学行政、依法行政和民主行政。其达成路径包括两点,一是借鉴西方文明的行政价值体系;二是制定实现行政价值观转变的具体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