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律秩序论文-钱颜

国际法律秩序论文-钱颜

导读:本文包含了国际法律秩序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国际法律秩序,国际争端,国际仲裁,双边条约,仲裁规则,国际商事,多边主义,全球经贸,北京理工大学,分会秘书长

国际法律秩序论文文献综述

钱颜[1](2019)在《团结起来 维护国际法律秩序》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经贸形势复杂严峻,全球工商界赖以生存的国际法律秩序正在遭受有关国家肆无忌惮的单边主义、霸凌主义破坏。”在第二届进博会法律论坛上,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超表示,在各界对多边主义、自由主义在全球经贸合作中的重要性有高度认识的当下,如何更好地维护以(本文来源于《中国贸易报》期刊2019-11-12)

吴琼,陈润泽[2](2019)在《美升级贸易摩擦进一步威胁国际法律秩序》一文中研究指出编者按8月13日晚,中方就美方拟于9月1日对中国输美商品加征关税问题进行严正交涉。过去一年多来,中方基于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谈判原则,以最大诚意和努力,与美方进行了多轮高级别经贸磋商,并取得积极进展。但美国违反国际法和多边贸易规则体系,对(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9-08-15)

邓妮雅[3](2019)在《国际法律新秩序下中国海权战略的选择》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法律新秩序的发展为现代海权发展模式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也为国家海权发展方式提出了新要求。随着国家经济需求和安全需求的变化,在稳步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的过程中,中国的海权发展模式也需要实现创新与超越。中国应当综合分析国家海洋立场、周边海洋环境、周边邻国和主要海洋大国的海权战略,结合中国对海洋的新需求,建立以国家管辖海域的安全维护为基础,对海洋有效管控和综合利用为目标的积极包容的海权发展模式,实现海权与陆权统筹发展并向海权一定程度倾斜的目标。(本文来源于《中国海商法研究》期刊2019年02期)

田士臣[4](2017)在《论中国关于南海仲裁案立场对维护国际法律秩序的意义》一文中研究指出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于构建一个基于规则的管理海洋事务的国际法律秩序具有重要的奠基意义。南海仲裁案典型地代表了国际法上的积极诉讼主义和欧洲中心主义,其对管辖权的行使超出了《公约》规定的法定权限,其对《公约》的"造法性"解释和适用造成了国际法的碎片化,破坏了《公约》的统一性、完整性,损害了《公约》第叁方争端解决机制的声誉和权威,事实上成为国际政治的工具而非通过司法实现和平的途径。中国对南海仲裁案的立场符合国际法治原则,在很大程度上抵消和减轻了南海仲裁案对国际法律秩序造成的破坏和负面影响,对构建基于规则的国际海洋法律秩序有积极意义。(本文来源于《边界与海洋研究》期刊2017年04期)

谷洋[5](2016)在《国际组织功能研究:变革国际法律秩序》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组织,作为当今全球化时代背景下深度参与国际法律秩序为核心的国际体系构建,人类生存的国际社会环境塑造影响至深的非主权国家行为体,是在国际关系中各种政治力量此消彼长的相互角力力量释放互动融合的纵横博弈的过程中逐渐成型的。国际格局相对均势条件下,利益各方为共同目标而建立国际组织的契约协定,从根本上规定了国际组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构成了国际组织功能发挥的法律基础和力量源泉。国际组织的国际法律地位的能力有限性,使其在当今丰富多彩的国际环境中,特别是从高级政治向低级政治多因素复合相互依赖的条件下,特殊的法律人格为其多功能施展参与全球治理,构筑新型国际法律秩序提供了潜在的爆发空间。国际组织的深度实践表明:国际组织逐渐成为发挥国际互动机制实现全球治理的主导力量,使全世界日益成为一个相互依赖的命运共同体。本论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有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大量丰富的国际组织演进历史史料素材中探究国际组织的生成特性及其根源的物质性,结合多学科经验融合形成本质化的国际组织内涵;通过对国际组织国际法律人格的剖析,揭示其功能的法律人格基础。第二部分:从法哲学理论分析法角度把握国际法律秩序的法哲学概念,并展现学界对国际法律秩序的多维度认知;依据唯物辩证理论特别是矛盾分析法演绎国际法律秩序构建与国际组织功能发挥的互动机制;依托国际法律秩序大变革背景探讨国际组织功能的转型升级方向。第叁部分:从联合国对于战后国际和平秩序的构建把握其综合性国际组织功能发挥;通过欧盟运行机制观察欧洲一体化格局;分析APEC的区域性经济合作功能;上海合作组织的反恐机制对于地区安全及稳定的重要意义;分析八国集团凭借垄断实力欲求主导国际格局的野心。第四部分:通过对新旧国际秩序时代变革的辨析,揭示国际组织功能的创新发展,以期寻索其功能的深度变革方向;深度思考如何发挥国际组织的优势功能构建新型国际法律秩序;展望未来国际组织深度参与国际事务的功能描绘。(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6-03-21)

盛红生[6](2016)在《论国际刑法对后冷战国际法律秩序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冷战结束后,沉寂了近半个世纪的国际刑法异军突起,发展迅猛,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国际刑法的复苏与勃兴在减少"有罪不罚"现象和促进保护人权等方面确实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在国际社会中一般都是由"强势力量"主导引领着国际秩序发展和变化的方向,而国际政治力量对比中存在的"非对称性"又导致国际刑法中存在严重的"国际司法干涉"和"选择性司法"现象,从实质上妨碍了构建公正、平等和合理的后冷战时期国际法律秩序的努力。过度扩张的国际刑法在一定程度上侵蚀了国家主权和司法独立,甚至在国家集团之间造成"撕裂"和对立。与此同时,国际刑法也进一步加剧了国际法本已存在的"不成体系"的缺陷,国际刑法与国际法其他部门之间由于冲突而形成的强大张力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国际法作为一个整体调整国际关系的作用。(本文来源于《法学评论》期刊2016年02期)

刘衡[7](2016)在《论重建欧洲国际法律秩序的司法进路——基于欧洲法院实践的考察》一文中研究指出《欧洲联盟条约》承诺欧盟"严格遵守和发展国际法",但最近欧洲法院处理的几起案例过于强调欧盟法的自治性,引发了对于欧盟是否继续"拥抱"国际法的担忧。欧洲法院的司法实践表明,欧盟法律秩序的产生和演进是欧盟重建欧洲国际法律秩序之努力的基本内容。近50年来,欧洲法院首先利用国际法律秩序促成欧盟法律秩序的产生并树立其相对于欧盟各成员国国内法律秩序的高度权威,同时借用成员国国内法律秩序,确立欧盟法律秩序相对于国际法律秩序的独特性和自治性,再以不断强化欧盟法律秩序的自治性的方式,试图逐步向欧盟法律秩序与国际法律秩序在欧盟范围内并存、欧盟法律秩序优于国际法律秩序及最终影响国际法律秩序未来发展的欧洲理想迈进。是否"拥抱"国际法服务于欧盟的这一总体目标。(本文来源于《国际观察》期刊2016年01期)

简基松,熊亮[8](2015)在《论国际法律秩序中的“叁易”原则》一文中研究指出《易经》中的"叁易"原则是国际法律秩序所蕴含的原则。其"简易"原则使得编纂国际习惯法并超越其传统构成理论成为当务之急。其"变易"原则启示战胜国要防止当前的国际法律秩序可能出现的历史倒退。其"不易"原则说明了国际法律秩序的产生是国际格局的必然,并起着维持现状的作用;国家间正义决定着国际法律秩序的发展方向;国际法律秩序的任何发展都不会也不能改变国际法中的宪法假定规则。(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5年Z2期)

张泽尧[9](2015)在《霸权怎能合法化——关于《大国与法外国家:国际法律秩序中不平等的主权》的述评》一文中研究指出杰里·辛普森所着的《大国与法外国家:国际法律秩序中不平等的主权》从两个视角,即"大国"、"法外国家"进行研究。对于辛普森提出"大国"的定义是否确切,"主权平等"的分类是否确为"形式平等、立法平等"、"存在平等","法外国家"不合法性论证,"合法化霸权"各种"合法化"论证等做出评述。(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5年02期)

盛红生[10](2015)在《国际刑法与后冷战国际法律秩序的重构》一文中研究指出冷战结束后,国际法律秩序正在经历着一次新的重构,出现了较为明显的从"主权本位"和"同意导向"向"人权本位"和"强制导向"逐渐发展演变的趋势。而在这一过程中,国际刑法产生了重要的作用和影响,或者说此次重构进程就是在国际刑法的引领之下展开的。然而,目前的国际法体系仍以主权国家的"同意"为基础,恐怕不应以"强制"为导向,但是在国际刑法的发展中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强制倾向,而这与国际法的"应然"状态显然有很大的差距。对国际刑法过度扩张的势头应持冷静和审慎观察的立场,与此同时积极主动倡导和引导建立包容、多元、平等和公正的后冷战国际法律秩序,发挥国际法律秩序促进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保障各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保护人权的积极作用。(本文来源于《法学论坛》期刊2015年01期)

国际法律秩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编者按8月13日晚,中方就美方拟于9月1日对中国输美商品加征关税问题进行严正交涉。过去一年多来,中方基于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谈判原则,以最大诚意和努力,与美方进行了多轮高级别经贸磋商,并取得积极进展。但美国违反国际法和多边贸易规则体系,对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国际法律秩序论文参考文献

[1].钱颜.团结起来维护国际法律秩序[N].中国贸易报.2019

[2].吴琼,陈润泽.美升级贸易摩擦进一步威胁国际法律秩序[N].法制日报.2019

[3].邓妮雅.国际法律新秩序下中国海权战略的选择[J].中国海商法研究.2019

[4].田士臣.论中国关于南海仲裁案立场对维护国际法律秩序的意义[J].边界与海洋研究.2017

[5].谷洋.国际组织功能研究:变革国际法律秩序[D].西南政法大学.2016

[6].盛红生.论国际刑法对后冷战国际法律秩序的影响[J].法学评论.2016

[7].刘衡.论重建欧洲国际法律秩序的司法进路——基于欧洲法院实践的考察[J].国际观察.2016

[8].简基松,熊亮.论国际法律秩序中的“叁易”原则[J].法制与经济.2015

[9].张泽尧.霸权怎能合法化——关于《大国与法外国家:国际法律秩序中不平等的主权》的述评[J].法制与社会.2015

[10].盛红生.国际刑法与后冷战国际法律秩序的重构[J].法学论坛.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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