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山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现状与对策

北山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现状与对策

龙岩北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福建龙岩364011

摘要:通过分析北山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形成原因,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对有效预防和控制煤矿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从业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稳定工人队伍,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煤矿职业危害工作现状对策

近年来,由于举国上下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煤矿安全事故和伤亡人数大幅减少,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问题日益凸显出来,而煤矿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毒物、振动、不良气象条件和劳动体位等,其中粉尘危害造成的尘肺病最为严重。尘肺病是以肺脏为主的全身性职业病,目前医学水平尚无法治愈。病人肺脏纤维化,导致呼吸功能衰竭、心功能衰竭。最后,肺脏会像石头一样坚硬。国家卫生计生委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共报告职业病2.6万例,其中尘肺病2.3万例,占总报告例数的85%以上。截至2013年底,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83万例,其中尘肺病75万例,占总报告例数的90%,大约占尘肺病总数的60%以上。近年来虽然国家在不断加强职业卫生工作,但是难以在短时间内奏效,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形势依然严峻。

1.矿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分析

(1)粉尘危害。主要在井下采煤和掘进的各个生产环节中产生大量的煤尘或矽尘;砌碹和锚喷支护时产生的水泥尘等。根据规定,我矿每年委托龙岩市新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各作业点开展检测与评价工作,并提交检测评价报告。虽然数年来我矿各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点的检测结果显示都在国家卫生标准范围内,但是在生产过程的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特别是煤巷)、溜煤眼和装载点等作业场所空气中的粉尘浓度还是相对较高,同时从业人员多集中在这些岗位,因此粉尘对煤矿作业工人危害最严重。

(2)毒物危害。煤矿开采过程中包括的生产性毒物主要有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一氧化氮、氨、磷化物等。在正常生产状态下,生产性毒物的危害较轻,在通风排放的同时也降低了其它毒物浓度,但要注意积存在井下裂隙、盲巷和废巷中的硫化氢和一氧化碳气体引起的急性中毒的危险。

(3)噪声危害。噪声危害主要来源于煤矿生产爆破、打眼、运输和通风等过程中各种机械设备的转动,如主扇、压风机、局部通风机、皮带机、耙岩机、煤电钻、风钻风镐和水泵电机等。由于机器设备功率大、空间狭小、反射面大,易形成混合噪声,作业工人多,暴露时间长,空间密闭,工人多无采取个体防护措施。

(4)振动危害。振动分为全身振动和局部振动,振动危害主要来源于井下采煤和掘进工作面作业工人用风钻、电煤钻打眼产生的局部振动,其次是空气压缩机、通风机、振动筛等各种机器产生的振动。

(5)不良劳动体位。在煤层薄的采煤工作面或者高度小的巷道从事作业的人员不能站立劳动,经常跪在底板上,使局部关节(入膝关节)长期受到强烈压迫及摩擦而引发滑束炎,煤矿井下从业人员滑束炎已列为国家承认的法定职业病;另外,井下从业人员长期弯腰劳动,容易引起腰椎病;井下空间较小、井下从业人员经常磕碰头部,容易引起颈椎病。

2.当前我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1)职业病防治机构及管理制度不完善。尽管矿井有按《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建立相关制度,但仍然存在如职业危害防治专业技术人才不足,管理水平低,检定、监测仪器设备不足或老化等问题,基础工作十分薄弱,使得职业病防治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2)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不足。矿井存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先天不足或者老化更新不及时,主要是综合防尘设施降尘效果不好,如喷雾头雾化效果差、安装数量较少,在采掘工作面回风巷未按要求设置防尘水幕;其次是防尘设施未能正常使用,工人没养成使用防降尘设施的习惯,如出煤不洒水,放炮时不开净化水幕,未湿式钻眼,巷道未洒水除尘等;三是防降尘设施单一,起不到有效降低粉尘浓度的作用;四是工人缺乏职业病防治知识,存在违章作业现象;五是未按标准给工人配发个体防护用品,少数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也不符合标准,工人不能正确使用和维护。由于对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不足,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和设施仍较传统和单一,井下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的稀释及气候环境的调节,主要靠喷洒、通风来解决,新的综合防护技术未得到开发和运用。

(3)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意识较差。职工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由于缺乏对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普遍对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对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只重视安全工作和经济效益,对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较差、管理不力,职业危害防治基础工作很薄弱。一方面,部分职工对自身所处的环境、职业危害造成的后果、职业病防护手段缺乏必要的了解,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淡薄,防护用品质量没有保证、发放数量不足,使用不当、甚至不使用等,都是造成尘肺病多发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未对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管理人员和工人对职业病危害的严重性认识不够,缺乏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和技能。

3.矿井职业危害防治对策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和管理制度。矿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逐级明确工作职责,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制度。

(2)提高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职工保护意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等法律法规,充分认识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启动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制定计划,明确责任,确保培训计划得到有效落实。通过培训,使工人认识到粉尘等职业危害因素能导致职业病的严重性,严格执行防、降尘等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树立安全与健康理念;提高作业工人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和技能,增强保护能力,防止违章作业。

(3)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危害告知。一是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对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离岗后医学随访以及应急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发现有健康损害的应积极治疗,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二是严格执行职业卫生告知的规定,矿井与作业人员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将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和预防措施,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4)积极探索,推进职业卫生工作的不断创新。积极探索,借鉴先进经验,充分发挥社会资源的作用,推动职业危害因素防治技术的应用,解决作业场所本质安全和监测、检验、防控等技术上的难点问题,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精心保护劳动者健康。

4.结束语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必须严格督促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有效预防与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职业卫生的有关国家标准,推动职业卫生工作全面开展,切实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煤矿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稳定工人队伍,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4年

[2].《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出版社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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