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在中国持续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中,大量农村土地转变成为城市建设用地,越来越多农民失去农地。由此产生的,包括失地农民权益保护在内的一系列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城市化进程的重要障碍。面对土地被征用,农民是否提出了利益主张、以何种方式提出利益主张、这些利益主张的结局如何等等都是我们所关心的问题。本文以福建一个市郊区S村村民的利益主张行为为案例,调查了S村的基本经济状况,宗族传统及其对村庄治理的影响,村治模式,农民、村干部、地方政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的态度和行为表现。重点阐述了村民的利益主张行为和各方对待这些行为的反应。得到的主要结论如下:1、村庄中村干部同时处于双重委托代理关系和“熟人社会”中,他们的行为因此同时具有“上顺下抚”的逻辑和“熟人社会”的逻辑。也即,村干部一方面代表上级政府组织和落实村庄的征地、拆迁等活动,一定程度上有着对下侵害农民权益的可能;一方面又在村庄中依赖村民进行村庄治理,一定程度上对上争取农民的权益。2、失地村民提出了自己的利益主张,采取了“种房子”、“买卖户口”、集体上访等利益主张行为。这些行为都是违背政策要求的行为,但最终结果是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政府的认可和接受,尽管政府的接受是消极和被动的。3、征地过程中,围绕着村民的利益主张行为地方政府和村民展开了博弈。进一步的分析发现,现行的征地制度是缺乏效率的,需要中央政府作为地方政府与村民征地合同的“中间见证人”,保证合同的顺利运行,以保护我国失地农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