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政府土地优先购买权制度指的是在一定条件下,政府或有关部门有权优先购买土地的一种制度。近年来,随着我国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进程的推进,政府土地优先购买权制度作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和实现公共土地利用管理目标的一种重要手段,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土地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虽然提出了政府土地优先购买权,也规定了其行使的部分条件,但是,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形成较为完整的政府土地优先购买权制度,理论界对政府土地优先购买权的研究也相对较少,致使政府、原土地使用权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等主体的利益不能得到充分的实现,也影响了我国建立科学完善的土地管理制度的进程。文章运用定性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功能分析法、跨学科研究法等多种研究方法,旨在通过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政府土地优先购买权制度,指导各级政府行使土地优先购买权的实践工作,使土地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能够合法合理的进行,弥补土地征收制度的不足,促进我国土地储备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使我国土地管理和利用更加科学合理。文章除引言和结论外,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政府土地优先购买权制度的一般原理,重点分析了政府土地优先购买权的法律性质;第二部分总结了法国、日本、德国在政府土地优先购买权制度方面的先进经验,以期为我国政府土地优先购买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借鉴;第三部分具体剖析了我国现行政府土地优先购买权制度的相关规定的不足之处;第四部分从立法形式、立法目的和立法内容三方面,提出构建我国政府土地优先购买权制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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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政府土地优先购买权论文; 土地使用权论文; 城市规划区论文; 土地投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