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简易程序的现实反思与制度重构

我国民事简易程序的现实反思与制度重构

论文摘要

作为一种与普通程序并列的、相对独立的民事诉讼程序,民事简易程序由于具有诉讼成本较低,审理周期较短,诉讼方式简便及适用范围较广的特点,受到了世界各国立法界的青睐。而我国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立法规定过于简略,结果导致司法实践中该制度运作之失范,为此,本文对我们民事诉讼简易程序问题立足于实践从理论层面对此进行深入研究与探讨,以期对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现代化建设有所裨益。 本文除引言与结语外共分如下几个部分: 第一部分,民事诉讼简易程序之理论基础。在本部分,笔者首先对两大法系一些国家和地区对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不同界定加以介绍并进而分析归纳基础上笔者提出我国简易程序之界定应才狭义即讲小额诉讼与督促程序等纳入简易程序之内。其后,对简易程序的法理基础进行详尽阐述。简易程序之所以得到世界各国的青睐的原因在于其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而这一基础则深置于该制度所具有的多重价值之中,为此本文对简易程序的价值等进行探讨。 第二部分,两大法系简易程序之立法例。就简易程序而言,两大法系主要国家或地区都有着详尽规定。本部分首先对两大法系主要国家或地区简易程序之国家加以列举,其后本文在对两大法系简易程序不同立法例进行评析基础上归纳出其异同并进而指出两大法系在简易程序制度之规定有着相互趋同之动向。 第三部分,我国民事诉讼简易程序之现状分析。与两大法系主要国家或地

论文目录

  • 引言
  • 第一章 民事简易程序的基础理论
  • 一、民事简易程序的概念
  • (一) 中外有关民事简易程序之界定
  • (二) 关于民事简易程序几种不同概念之评析
  • 二、民事简易程序之法理基础
  • (一) 民事简易程序与民事诉讼的目的
  • (二) 民事简易程序与民事诉讼的价值
  • (三) 民事简易程序与民事诉讼模式—从诉讼成本与收益的角度
  • 第二章 两大法系主要国家或地区有关民事简易程序之立法例
  • 一、两大法系有关简易程序之立法例
  • (一) 英国
  • (二) 美国
  • (三) 德国
  • (四) 日本
  • (五) 我国台湾地区
  • 二、对两大法系简易程序之评析
  • 第三章 我国民事简易程序的现状分析
  • 一、我国民事简易程序的现状
  • 二、我国民事简易程序的弊端分析
  • (一) 民事简易程序运用失控
  • (二) 民事简易程序运作失序
  • (三) 我国对民事简易程序的改革缺乏统一部署
  • (四) 民事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模糊
  • (五) 一些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往往为规避法律之结果
  • 第四章 我国民事简易程序制度之重构
  • (一) 建立有效抑制规避法律适用简易程序的应有机制
  • (二) 明确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 (三) 改革现行民事审级制度
  • (四) 完善具体程序规定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声明
  •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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