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1906年成立的京师总商会,是当时社会各种因素“合力”的结果,体现为政府的劝办、商人群体力量壮大、以及旧的商业组织形式的转变等内外因。总商会从成立之初到1928年政府南迁,其发展历程大致表现为:入会成员的增加、规模的扩大,以及章程的规范化、具体化。总商会的组织结构包括内部结构和外延系统两个部分,其中内部系统是指总商会是由行商会、行业公会、新式企业构成;外延系统是指附设总商会的机构增多,还形成了总商会→分会→分事务所的垂直结构。尽管总商会的职能主要是经济方面的,具体为调查商情、维持商务、裁判商事、竞赛商品、振兴商学、辅助商政、议定商律、商税等工商业法规等。但是总商会的存在,对清末民初京师地区的经济、政治、社会发展有不可低估的作用。经济上,维持市场稳定、调解经济纠纷、完善经济法规等;政治上,既与政府行为一致,又相区别。社会活动上,开展慈善事业,发展商业教育,维护社会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