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知识经济的浪潮席卷全球,市场竞争跨入了标准竞争的阶段,制定和推行私有技术标准已经成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战略制高点的有效手段。企业通过设立私有技术标准可以在市场中获得竞争优势地位,并且会获得高额的垄断利润。为了巩固这种竞争优势和持续地攫取垄断利润,便产生了滥用私有技术标准,危害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因此受到反垄断法的关注。本文的写作目的在于通过研究私有技术标准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问题,为我国推行标准化战略和即将出台的反垄断法提出一些建议。国内目前关于技术标准的反垄断法规制的文章中,多是粗线条的探讨,都没有针对私有技术标准的滥用做专门研究。本文通过界定私有技术标准的概念,分析私有技术标准的本质及其对市场竞争正负两方面的影响,梳理出反垄断法对其进行规制的基本原理,并在此基础上分析私有技术标准滥用行为与反垄断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和企业合并行为的控制制度之间的关系,这是本文的创新点所在。文章共包括三个部分:引言、正文和结论。其中正文部分分为五章内容:第一章是私有技术标准的一般分析,本章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对私有技术标准的概念做出界定,作为本文研究的逻辑起点;第二部分运用经济学中网络效应、锁定效应等理论分析私有技术标准产生的经济学动因,指出私有技术标准会为企业带来市场垄断力和高额的垄断利润;第三部分指出私有技术标准的核心内容是标准与知识产权的结合,与传统技术标准不同的是私有技术标准具有很强的排他性,其结果是利用技术标准的公用性将知识产权的私有性放大,被企业用来谋取高额的垄断利润。第二章是反垄断法规制私有技术标准滥用行为的必然性分析,本章从两方面入手进行分析。第一部分分析私有技术标准与市场竞争的关系,指明其本身对于市场竞争是有积极促进的正面效应的,但是同时指出,私有技术标准一旦被滥用,就会对市场竞争产生负面的阻碍效果,从而危害竞争秩序,所以应当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第二部分通过指出传统私法体系对私有技术标准滥用行为无法进行全面规制,通过分析适用反垄断法的优势所在,从而突显适用反垄断法规制私有技术标准滥用行为的必然性。第三章是反垄断法对私有技术标准滥用的规制原理,从宏观上指明反垄断法以利益平衡理论为基本法理基础,以有效竞争与促进创新为基本价值目标,采取以行为主义为主导的基本政策,运用合理原则和本身违法原则作为基本原则来对私有技术标准的滥用行为进行规制。第四章是适用反垄断法的基本理论对私有技术标准滥用行为的分析,本章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私有技术标准滥用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关系,指出私有技术标准的滥用行为主要表现形式是搭售和拒绝许可行为,表现为反垄断法上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并适用相关反垄断法理论和国外相关立法对其进行分析;第二部分是私有技术标准滥用与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关系,本部分分析了私有化标准组织的限制竞争性,指出反垄断法对其应当采用合理原则分析,一般适用豁免制度;同时对私有技术标准涉及的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进行了具体分析,并对国外的相关立法进行了考察;第三部分分析了私有技术标准滥用与企业合并行为的关系,指出企业合并行为并不构成私有技术标准滥用行为,但是,通过企业合并的方式,企业可以获得滥用私有技术标准所需的垄断力,或者进行以实现私有技术标准滥用为目的的企业合并。第五章是我国标准化战略与反垄断法的协调,本章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对我国实施标准化战略的背景和实施现状进行分析,指明我国标准化战略的改革方向;第二部分分析了标准化战略与反垄断法相辅相成的协调关系;第三部分在前两部分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国际实践和中国的实际情况对我国规制私有技术标准滥用的反垄断立法提出了基本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