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油气长输管道是指产地、储存库、用户间的用于输送油气介质的管道,是目前世界运输油气资源最重要和最普遍的方式。管道公司在通过他人土地建造、利用、检查、维护或维修管道设施时都要获得相应的土地利用权利。这种权利就是管道通过权,主要包括管道地下通过权、管道穿越通过权和管道后续通过权。我国一直没有确立法律意义上的管道通过权制度,因此在工程实践中遇到不少问题。引入管道通过权对管道建设用地的取得与补偿、土地利用各方权利的平衡、管道的安全保护和管道廊道生态环境的保护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物权法》颁布实施后,确立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等用益物权形式。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很好地调解管道通过权问题,地役权却为管道通过权问题提供了新的途径。因此,以地役权制度为基础,借鉴国外管道通过权制度的经验,可以构建我国自己的管道通过权制度以指导油气长输管道工程的实践。本文首先对管道通过权的概念、内涵、特征和功能进行了概述,其次对管道通过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空间权、地役权、相邻权和公共地役权的关系进行了梳理,分析了其法律特征和权利归属。通过对国外管道通过权制度的比较和实际工程中管道通过权制度的分析,在地役权制度的基础上,对我国管道通过权制度的构建进行了探索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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