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当前,法与金融学在国际上已经成为金融发展理论的前沿研究方向。随着法与金融学的日益兴起,对产权结构、投资者利益保护和金融发展等问题的关注正逐渐成为经济学研究的焦点之一。投资者利益保护法律制度与金融发展存在显著相关性的实证研究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但是在确定其宏观、微观作用机理的层面仍然缺乏深入的剖析。同时,既有研究大多是对发达国家实践的总结,对转轨国家的研究仍很匮乏。本文以转轨经济条件下投资者利益保护的政治机制和适应机制为研究视角,重点考察了在中国的金融发展过程中,投资者利益保护政治机制和适应机制的具体作用机理。在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和对既有文献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本文构建模型说明投资者利益保护的政治机制和适应机制对公司价值提升和金融发展的重要性。随后,本文基于政治机制构建并利用国家效用函数分析我国近三十年金融制度变迁历程,从而得出我国投资者利益保护的政治机制影响显著的结论——国家对产权保护的不同偏好对中国金融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基于适应机制分析了我国的法律传统和历次法律移植,得出我国投资者利益保护的适应机制作用不明显的结论——法律类型变更频繁削弱了中国法律的社会适应力进而对金融产权保护和金融发展产生消极影响。最后,在前文分析投资者利益保护的政治机制和适应机制的基础上,针对中国金融市场严重的非对称产权保护和公司内部人侵吞等投资者利益保护问题,提出国家机会主义退出与法律制度重构、金融产权改革与资本市场开放、主动式执法与被动式执法相结合等对策建议。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突破了法与金融学既有研究片面注重实证而忽略宏微观作用机制的局限,并在该领域进行了大胆尝试;剖析了中国原有法律体系的制度移植过程和特点,对中国法律制度的社会适应力及其影响进行探讨;针对国内金融市场投资者利益保护不力的现状,提出了主动式执法和被动式执法相结合的金融执法模式,具有一定的前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