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从国家层面而言,农民法律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国家思想文化建设。农民法律素质的高与低决定着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公民整体的法律素质影响和决定着依法治国的进程,农民法律素质是进行依法治国的基础。因为,在我国的人口比例中,农民依然占有48%以上的人口,农民法律素质决定国民整体素质水平。同时,与市民相比较而言,农民所占有的社会资源比较少,对于现代教育方式的应用也比较落后,这就需要国家和社会对农民法律素质教育给予重视,加大对农民法律素质教育各个方面的投入,同时也需要社会因素的积极介入,为农民法律素质教育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农民法律素质教育是农民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从农民的个体角度而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农民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素质;为了充分实现基层民主,使民主在基层实现制度化、法律化,农民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素质;为了成为一名合格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农民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素质。法律素质已经成为当代农民不可缺少的素质之一。没有农民的进步就没有国家的进步,没有农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而且国家的进步与发展、社会的安定与和谐都体现出了对农民法律素质提升的迫切需要。为提升农民法律素质就必须对农民法律素质教育进行研究。农民法律素质教育的最终目的是通过教育的方式,使农民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提升法律意识,形成法律素质,最终能够在现实生活中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论文希望通过对农民法律素质教育的研究,能够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公民法律素质教育理论的构建,丰富素质教育理论。在对农民法律素质教育理论研究的过程中,对于“农民”这一特定的群体进行研究,就需要运用适合的研究方法,才能使得出的理论具有说服力以及在实践中的践行力。因此,在研究农民法律素质教育的过程中运用了问卷调查、文献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通过农民与市民的比较,分析出农民的特点即居住的零散状态、生活方式比较单一以及思维方式比较感性等,这些特点是确定农民法律素质教育内容、方法的重要依据。通过对调查问卷的统计与分析,对于当前我国农民法律素质的现状能有一个比较客观、理性的认识,表现为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意识淡薄以及遵守法律和运用法律的能力较差等三个方面。通过对文献的阅读与分析,能够对中国农民以及当前农村的现状与发展有更多的了解和认识。本文通过对农民法律素质的构成即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法律实践行为为线,把农民法律素质教育的构成要素融合在这三个部分内进行论述,是对农民法律素质教育实践构成要素的阐述。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对与农民法律素质教育相关的基本概念进行了解读;第二部分分析了农民法律素质的构成要素;第三部分阐述了农民法律素质教育的内容;第四部分阐述了农民法律意识现状及提升的内容、路径;第五部分分析了培养农民法律思维方式的基础条件及养成法律行为方式的路径。目前学术界对农民法律素质教育的研究几乎为空白,希望通过对农民法律素质教育构成要素的分析与论述,为实践中的农民法律素质教育提供依据,为提升农民法律素质尽一点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