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不动产登记和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

浅谈不动产登记和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摘要:保障财产交易的有序开展,完善不动产等级制度,是现阶段工作的重点,也可以在根本上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提升政府管理水平,提升工作效率。对此,文章主要对不动产登记和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进行了简单的探究分析,提出了制定完善的不动产登记的程序性法律法规、提升认知,强化监督、统一不动产统一登记标准体系,制定完善技术规程、建立专门审查不动产登记的制度的完善对策,希望可以为相关研究提供浅显的意见。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制度;完善

在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过程中,不动产作为经济重要的组成内容,不动产登记制度与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获取以及交易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在整体上来说,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工作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加强法律监督指导,可以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质量,凸显其社会价值与效能。

1不动产登记制度完善的意义

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具有一定的意义,可以在根本上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不动产的登记制度的完善有利于维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对不动产登记,可以保障公民在不动产交易中的安全性,有效的避免欺诈等行为。而不动产登记制度可以明确不动产的数量,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反腐倡廉的作用。通过不动产登记可以了解不动产的数量,进而加强对国家以及群众的监督。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可以分析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经济状况。,进而为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与发展提供参考。而在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的颁布与实施过程中,不动产的登记提升了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直接的降低了社会经济成本。不动产登记可以直接的解决人力资源成本,减少政府的各项行政支出。完善不动产登记,可以缩短工作时间,提升了行政效率与质量,群众的满意度也更高。

2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若干问题

通过对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进行分析,综合实际状况可以发现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与缺陷:

2.1不动产登记管理标准不统一

在土地登记的角度来说,城市土地登记工作相对较为完善,但是在一些乡村地区中,土地登记工作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整体来说相对较为薄弱。房屋登记存在较为显著的城乡差距问题。而国家通过《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对城市房产登记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农村房屋登记相对来说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因为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较为滞后,房地产交易数量相对较少,农村房屋登记的法律规定相对较少,缺乏完善的规章制度以及地方性的法律。

2.2不动产登记的信息缺乏公开化

在整体上来说,我国的不动产权登记记录并没有完善的信息数据交换查询系统。在对不动产进行查询过程中必须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同时,地方的登记机关对不动产登记记录的查询也进行了各种规定,这就导致了查阅较为复杂、繁琐,并没有凸显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公示作用。

3.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对策

3.1制定完善的不动产登记的程序性法律法规

要通过全国人大制定完善的物权法,在物权法中要对不动产的物权模式、登记制度以及规范进行统一。要基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基础之上完善不动产登记的各项法律规定。在整体上来说,我国不动产的相关法律规定相对较少,而在一些法律条例上还是存在一定的重复、矛盾的问题。通过对实践中我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分析,要综合实际状况完善各种法律规定,确定不动产登记的性质、程序,构建完善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制定配套的政策手段,加强财政支持,要通过国务院等相关部门制定完善的登记管理细则以及管理制度,要综合实际状况全面落实,进而保障不动产登记法律系统的科学性、逻辑性以及统一性。

3.2提升认知,强化监督

要综合现阶段的实际状况,相关部门必须要提升对不动产登记的认知,制定完善的不动产登记管理制度,提升对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认知,要全面贯彻执行各项政策手段,统一思想,通过监督小组加强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指导,进而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有效开展。

3.3统一不动产统一登记标准体系,制定完善技术规程

要想加强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指导,避免不同部门之间数据信息无法有效共享的问题,可以构建标准的、统一的、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对不动产登记进行信息化管理。不动产登记的数据都是通过各个登记部门对其进行管理,为了构建完善的不动产登记发证系统,构建完善的不动产档案资料查询系统,完善不动产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登记的整合以及信息共享,通过网络技术手段、GIS技术等构建完善的、不动产数据库信息系统,对不动产管理进行系统整合,提升不动产登记信息的精准性,制定完善的、严格的登记标准系统。

3.4建立专门审查不动产登记的制度

不动产交易稳定发展的基础就是自身具有物权变动的公信效力,而登记公信力物权的变动就是通过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影响的,加强对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审查,保障各项信息精准性则是登记信息的基础。

物权法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对其将进行审查过程中与资金以及人力保障为基础。对此,物权法必须要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进行实质的审查监督。通过对整体的状况分析来说,我国并没有全面落实各项审查工作,在登记过程中信息错位、失误的问题屡见不鲜,这样就会导致双方的利益受到损害。而为了规范此种问题,必须要制定并且完善不动产登记审查制度,通过全面的审查监督,在根本上提升不动产登记信息的真实性以及精准性,避免登记错误等问题的出现,进而降低不动产交易风险问题;全面监督审查可以提升登记机关的工作意识,提升够工作能力,在根本上提升不动产登记的工作质量。

结束语:

在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不动产作为生活中较为重要的构成内容,对人们的生活有着直接的影响。而不动产登记制度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而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必须要整个各种社会资源,协调各个机关部门,制定完善的、统一的不动产等级机法律规定,加强对统一登记工作的指导,构建标准的系统,强化监督指导,进而提升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科学性与完整性,在根本上凸显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社会价值与效能,这样才可以为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黄珍.浅谈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方法[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6,(24)

[2]蒙艳姿.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浅析[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6,19(16)

[3]谭峻.不动产登记制度评论[J].中国土地科学,2014,28(11)

[4]文毓.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探析[D].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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