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作为道德控制的制度化和典型自律方式,新闻公评人制度自诞生于1967年《信使报》以来,至今已被17个国家的新闻媒体所采纳。理论界对它的研究近40年,却从来没有形成过统一的意见,也很难对研究总的态度倾向作一个严密的时代划分,尤其在新闻公评人的角色定位、功能以及职权等方面,分歧很大。而且,从现实运作来看,虽然有大量研究证明了其存在意义和价值,新闻公评人制度在美国新闻界的发展并不顺利,截止到2005年4月只有40家媒体采纳这一制度,这与美国9000来家报纸、1500来家电台的媒体总数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本文从新闻公评人制度的起源入手,首先分析美国作为世界新闻公评人制度的起源地和领导中心,发展新闻公评人制度的历史背景,其中包括早期典型自律方式的无助、新闻界公信力的持续下降等,而其背后的根本动力一方面是因为美国媒介害怕国家法规等他律方式,另一方面是新闻公评人制度有助于商业利益。尽管新闻公评人制度有这些存在理由,并且在相当程度上提升了报社的公信力,对受众的关注达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但是它在实践界陷入种种难以逾越的困境中,新闻界的狂妄自满、对受众的忽视和对商业利益的一味追求导致媒介内部的反对声持续不断,采纳它的媒体总数发展极其缓慢。无权而孤立的新闻公评人制度无法承担媒介责任的重担,陷入一种尴尬的局面中。 针对这种历史悖逆和现状,本文揭示了新闻公评人制度在角色定义、定位和职业价值上的种种矛盾,在总结前人学者对它的研究基础上试图探询新闻公评人制度发展的出路,这是本文写作的最大目的,但是从现实角度为它寻找一条具体可行的出路很困难,所以从理论上着手成为当前最无奈的做法。但是,不管新闻公评人制度的发展有何种变故,关注它,肯定它对公众意见的重视和表达,肯定它作为一种最典型的自律方式的价值,都是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