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法的逻辑嬗变——从“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

论环境法的逻辑嬗变——从“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

论文题目: 论环境法的逻辑嬗变——从“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

论文类型: 博士论文

论文专业: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作者: 王彬辉

导师: 王树义

关键词: 环境法本位,义务本位,权利本位,实然,应然

文献来源: 武汉大学

发表年度: 2005

论文摘要: 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现代环境法产生以来,环境法成为越来越受关注的法律部门。环境法的勃兴和环境法律实施的蓬勃发展要求人们对这个年轻法律部门的立足点——本位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因为无论是立法、执法还是环境法学学术交流,都无法回避这个问题。本文通过将环境法学与法理学紧密结合起来,运用价值与实证判断、批判分析以及系统化分析等方法,对环境法本位的学说、立法实践及司法判例等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在研究过程中,试图探求一种新的研究视角,即从法的实然与应然这一法哲学视角研究环境法的本位,也就是说,从国内环境法的角度出发,探讨中国环境法制的实然本位,并不局限于实在法的视野,从法价值出发,从更高层次、更广层面的法本体境地研究、分析环境法本位的应然性,尝试对环境法的终极意义进行揭示。这种视角更有助于澄清我们在这一问题上的模糊认识,阐明环境法的本原:同时,也是作者对努力实现环境法学从注释环境法学向环境法哲学转变,从哲学层面构建我国环境法学体系的初步探索。 全文共六个部分。主要内容是: “引言”,阐述了选题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本论文研究的基本思路和研究方法及论文的创新之处。 第一章“环境法本位之概述”解决了本论文的首要问题,即法本位和环境法本位之概念,并分别阐述了法理学界和部门法学界对这一法哲学问题的研究观点,尤其对环境法学者关于环境法本位的观点进行了详细介绍和分析、评价。本论文在前辈环境法学人关于环境法本位研究的基础上,试图从法的实然与应然的法哲学视角分析环境法本位则是其独特的研究视角。 完整意义上的法学研究,应当包括对法的必然性、实然性及应然性的研究。所以,对环境法本位的应然与实然状态的分析是本论文研究的核心问题。第二章“义务本位:环境法本位的实然”,从实证角度分析当代中国环境法制是以义务为本位的,具有国家负责为主、群众参与不足、强化行政管理手段、单向、线性、静态的特点。这在环境立法、环境执法、司法和守法中表现得非常明显。为何会出现这种本位观?本文拟从我国环境法制定的社会时代和法律文化的背景对之

论文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引言

一、选题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三、主要思路

四、研究方法

五、论文创新之处

第一章 环境法本位概述

第一节 法之本位

一、本位

二、法的本位

三、法学界关于法本位问题的讨论

第二节 环境法之本位

一、环境法本位概念

二、环境法学界关于环境法本位问题的几种基本观点

三、对前述几种基本观点的评价

第三节 应然与实然:环境法本位的合理界说

一、法的应然与实然概说

二、环境法实然与应然本位:一种法哲学视角

第二章 “义务本位”:环境法本位的实然

第一节 当代中国环境法制的实证分析——“义务本位”

一、环境立法中“义务本位”的表征

二、环境执法和守法中“义务本位”的表征

第二节 环境法“义务本位”成因之考察

一、社会时代背景考察

二、法律文化背景考察

第三节 环境法“义务本位”之辩证思考

一、“义务本位”环境法在一定程度上的优势

二、“义务本位”环境法之反思

第三章 “权利本位”:环境法本位的应然

第一节 “权利本位”——对环境法中权利地位的应然判断

一、权利

二、权利与法律的一种基本认识:权利本位

三、环境法权利体系:一种独立形态的权利组合

四、环境法权利与环境权之关系

第二节 理性辩护——环境法“权利本位”的支撑体系

一、个人自由与社会关系的统一——“权利本位”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的支撑

二、发展观念的扩展——“权利本位”社会发展学的证成

三、权利的界定与分配——“权利本位”经济学的分析

四、环境公共信托与社会制衡型环境政策理念——“权利本位”政治学的基础

五、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权利本位”社会学的进路

第三节 实践需要——环境法“权利本位”的必然

一、环境立法社会背景的深刻变革

二、环境保护制度失灵与人的权利

第四章 从应然到实然:以权利为本位完善中国环境法制

第一节 “以人为本”:完善“权利本位”环境法制的基本理念

一、“以人为本”:中国传统政治哲学发展的主线之一

二、“以人为本”:权利本位范式的精髓

三、“以人为本”在环境法律体系中的表征

第二节 以权利为本位完善中国环境法制的基本原则

一、以保护公民环境权利为核心原则

二、权利公平原则

三、权力衡平——控权和保权统一原则

第三节 以权利为本位完善中国环境法制的初步思考

一、现行环境法权利体系存在问题及完善视角

二、环境宪章或环境基本法:公民环境权利宣言

三、扩展公民环境权利受保护的广度

四、增强公民环境权利受保护的密度

五、建立公民环境权利实现的保障机制

六、准确定位政府在环境法中的角色:从“权力主体”到“责任主体”

第五章 环境法学权利模式研究体系的构建

第一节 环境权利:环境法学研究的基石范畴

一、确定环境法学研究基石范畴的意义

二、环境法学研究的基石范畴:环境权利

第二节 环境法学权利模式研究中的方法论

一、环境法学研究中的方法论

二、环境法学权利模式研究中整体主义方法论的误区

三、个体主义方法论在环境法学权利模式研究中的生命力

四、两种方法论在环境法学权利模式研究中的结合

第三节 环境法学权利模式研究框架的基本设计

一、权利模式研究框架的建立

二、环境法相关权利的分类研究

三、“生态人”的理论预设

四、与权利相关的三种关系研究

五、制度层面的环境权利研究

六、运作层面的环境权利研究

七、权利文化与生态文化研究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发布时间: 2006-03-27

参考文献

  • [1].中国环境法研究整合路径之探析[D]. 张祥伟.中国海洋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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