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中国政府在2006年发布的“中国的环境保护”白皮书中指出,中国强调合理开发和保护海洋资源,防止海洋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国政府积极实施主要入海河流的污染防治计划和重点海域的环境保护计划,继渤海之后,中国政府于2005年启动了长江口及毗邻海域、珠江口及毗邻海域的污染治理工作,在长江口和珠江口及其毗邻海域开展了河海统筹、陆海兼顾的陆域、海域同步的环境监测和调查工作。海洋中大约80%的污染物质都来自于陆地,保护海洋环境与控制陆域活动密不可分。在2005年~2007年现状调查基础上,本文主要从广州海域的环境质量状况、沿岸主要工厂企业排污状况、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对海洋环境的影响等几个方面,论述广州海域陆源入海污染物的来源及其分布特征。(1)广州海域海水中主要污染物是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和化学需氧量,海水中汞、砷、铅、镉和铜等重金属含量普遍偏低,基本未造成污染。局部海域沉积物中重金属镉、铜和石油类超标。广州全海域自黄埔港往南向外海方向,海水中污染物含量呈下降趋势,最接近内航道的黄埔港、东江口、莲花山和狮子洋等站位邻近海域海水污染也最为严重。(2)2007年,广州市辖区内虎门、蕉门、洪奇沥和横门四条水道携带入海的无机氮、无机磷、COD和石油类等主要污染物的总量为357万吨,与2006年基本持平。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依然巨大,主要为无机氮和化学需氧量COD,主要来自虎门水道和蕉门水道。(3)广州海域沿岸企业水污染物大部分达标排放,但个别企业个别时段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排放现象。(4)在全海域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高背景值情况下,主要陆源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海水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含量普遍偏高,某些排污口排放的污水对海域环境造成热污染,部分排污口邻近海域,石油类、重金属、COD等污染物含量偏高,对海域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5)按综合评价原则,广州海域沿岸9家工厂企业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评价等级8家为C级黄色,对海域环境有一定的危害或潜在危害,需加强监督管理,1家为D级蓝色,对海域环境造成的危害或潜在的危害较小,需实施常规监督管理。由此可知,广州海域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有:流入该海域的珠江沿岸的污染物;海域沿岸分布着的众多企事业单位排放的污染物;海域周边密布着纵横交错的携带着大量污染物的水道。因此,要改善广州海域环境质量,必须从源头抓起,珠江口以及珠江中下游各环保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联合起来,对珠江实施综合整治,坚决杜绝企事业单位超标排放污染物,推进清洁生产,尽快实行排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控陆源污染物污染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