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作为20世纪最为重要的艺术样式,年轻的电影与古老的文学之间一直存在着亲密的姻缘关系。很多优秀的电影都得益于对文学作品的改编。西方电影改编理论学者把文学改编方法归为三类:“移植式、注释式、近似式”,这种区分是建立在把“相像”作为核心概念的基础之上的。本文认为,由于电影与文学的语言、情节、表现效果、接受特征、表现目的的种种不相像,不应该把“相像”作为电影改编理论中的核心概念。电影改编理论中的核心概念应该是改编者的主体“选择”。根据改编的实际,改编者是首先受影视化原则影响,选择画面具运动性、人物形象具独特性、题材选择具大众化的文学作品进行改编,同时,改编者又首先作为读者依据自己独特的阅读立场接受文本的召唤,建立自觉的期待视野、对词语内涵进行再理解、把人物情节形象化。好的改编是决不限制主体的自由,它使改编者的主体选择得以表现,电影拥有了自由叙述的权利和独特表达的方法,最终实现改编者的再创造,这是文学和电影共建的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