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网络成了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网络在为我们带来便捷和效率的同时,也为我们的传统生活方式和社会制度带来挑战,著作权使用制度也不例外。网络技术的存在和发展为著作权使用制度带来新的特点,著作权使用制度的客体发生了变化,出现了新的多媒体作品形式,使用方式上从集中中心化向个体分散化发展,同时使得传统条件下的著作权使用制度主体间的利益平衡被打乱,具体制度已经与网络的发展不相适应,所以需要根据网络的特点予以重新建立和完善。本文在界定网络著作权使用制度概念的基础上,明确了网络著作权使用制度是传统技术条件下的著作权使用制度在网络条件下合乎规律的发展,必须坚持传统著作权使用制度的基本框架;论述了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使用制度的新特点,通过对中外相关制度进行概括介绍,说明我国立法现状和存在的不足,同时试图为我国网络著作权使用制度的构建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平衡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人、使用人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方的利益,我们应该做以下工作:首先要实现一定的价值目标,包括公平、效益和秩序;其次,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包括利益平衡原则、经济分析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再次,还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1、非自愿许可的非侵权使用,包括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和其他非侵权使用。2、自愿许可的使用,包括著作权转让、著作权质押和著作权许可使用。3、著作权授权方式,主要包括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授权、著作权代理机构授权、要约承诺形式、通过补偿金制度授权、开放式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