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特殊地域管辖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中不可或缺的保障性程序,其设置目的在于有利于当事人参加诉讼和法院审判,以求达到诉讼的经济。当事人或案外人程序利益或实体利益受到侵害时,为当事人提供完善的管辖规则,确保维护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是民事诉讼法的重要任务之一。但是由于现行立法对特殊地域管辖制度的规定尚有诸多缺陷,还远远未达到我们所要达到的目的,故有研究之价值,完善之必要。本文第一部分介绍了特殊地域管辖的基础理论,即先分析了特殊地域管辖的概念、特征,接着分析特殊地域管辖现状,包括立法上的缺陷及司法实践中的混乱,后又分析了产生上述混乱、缺陷的原因。第二部分着重从如何确立我国民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制度的指导理念与原则,第三部分详细分析当前民事特殊地域管辖制度的完善。笔者认为现行特殊地域管辖制度有三个问题:其一,特殊地域管辖制度在整个管辖制度中并无其他制度可以代替和兼容,自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必要性。其二,界定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之间的关系。其三,以合同管辖的完善为契机,促进我国民事诉讼程序选择权的发展,进而影响我国当事人诉讼主体地位的充分确立,也不失为是一件有益的尝试。第四部分针对我国现行特殊地域管辖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混乱,提出除了完善特殊地域管辖规则之外,我们还有必要对滥用管辖选择权(包括当事人的滥用选择和法院的滥用权力)的行为作出必要的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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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涉网络合同案件地域管辖法院的确定——从传统理论与现实规范出发[J].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01)
- [4].论民航纠纷的民事诉讼程序问题[J]. 东岳论丛 2012(12)
- [5].论我国民事地域管辖制度的完善——以《民事诉讼法》修改为背景展开[J]. 清华法学 2011(03)
- [6].民事诉讼管辖制度的新发展——对管辖修订的评析与研究[J]. 法学家 2012(04)
- [7].东省特别区域法院诉讼制度研究[J]. 北方文物 2009(04)
- [8].涉外合同及财产纠纷管辖权确定标准之困境与完善——以“实际联系标准”为例[J].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20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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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民事特殊地域管辖论文; 缺陷论文; 完善论文; 权利滥用之规制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