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早在公元前407年,中国古代刑法总则就在李悝制定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封建法典《法经》中诞生了。这一时间远远早于东、西方其他各国。此后,将有关定罪量刑的原则性规定单独作为法典的一篇,成为中国历代编纂成文法典的固定体例。这一体例形式包括其中的制度理念,对后世及国外立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被朝鲜、日本、越南等东亚诸国在立法中竞相仿照沿袭。在思维定势上,中国古代刑法总则有其独有的、鲜明的特色,表现为直觉思维、群体本位和延续意识。与东西方古代典型成文法典和近现代刑法典中总则相比较,由于中国古代独特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以《唐律疏议·名例》为代表的中国古代刑法总则不仅形式完备,体例结构完善,而且内容丰实,理念先进成熟。现代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和罪刑均衡理念以及对刑事责任进行主观考量的原则、刑罚的矫正意识,在以《唐律疏议·名例》为代表的中国古代刑法总则中都已经有了圆熟完满的的表达,这不能不说是中国人对世界法律制度文明的重大贡献。
论文目录
内容提要绪论一 刑法总则的内在价值(一) 标志着成文刑法典形式的最高阶段(二) 提升了成文刑法典的形式合理性(三) 缓和了成文刑法典内容的滞后性和不周延性二 中国古代刑法总则概述三 论文的内容主旨和研究方法第一章 中国古代刑法总则的演进历程一 中国古代刑法总则的产生发展(一) 中国古代刑法总则的源起萌芽(二) 中国古代刑法总则的初生发展(三) 中国古代刑法总则的成熟鼎盛(四) 中国古代刑法总则的承袭完善二 国外立法对中国古代刑法总则的仿袭(一) 朝鲜立法对中国古代刑法总则的仿袭(二) 日本立法对中国古代刑法总则的仿袭(三) 越南立法对中国古代刑法总则的仿袭(四) 琉球立法对中国古代刑法总则的仿袭第二章 中国古代刑法总则的思维定势一 直觉思维:与天道人情的贯通(一) 法理与天道的贯通(二) 法理与人情的贯通二 群体本位:对家国群体的维护(一) 法对群体存在的认同(二) 法对群体秩序的维护三 延续意识:对先哲成法的追崇(一) 对制度历史的追溯(二) 对先在成法的因袭第三章 中国古代刑法总则的成就一 中国古代刑法总则“形”之完备(一) 有无之别:与东西方古代成文法典之比较(二) 伯仲之间:与西方近现代刑法总则之比较二 中国古代刑法总则“神”之盈足(一) 罪刑法定与罪刑相当(二) 刑事责任的主观考量(三) 刑罚的矫正意识第四章 中国古代刑法总则“形完神足”的根因一 中国古代刑法总则“早”的根因(一) 经济的迅速发展(二) 社会的剧烈变动(三) 思想文化的革新积淀(四) 与同期其他文明之简要比较二 中国古代刑法总则“好”的根因(一) 经济发展的内向持久(二) 政治组织形式的统一完善(三) 文化的先进延续结论参考文献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后记论文摘要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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