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的理论分析——来自四川的经验研究

农村税费的理论分析——来自四川的经验研究

论文题目: 农村税费的理论分析——来自四川的经验研究

论文类型: 博士论文

论文专业: 政治经济学

作者: 杨绍政

导师: 胡代光

关键词: 农村税费,税收公平,土地租金,管制租金

文献来源: 西南财经大学

发表年度: 2005

论文摘要: 当前对农村税费的讨论就主要集中在农村税费改革这一层面。对农村税费改革的效果、存在的问题、解决的办法等进行讨论的文献层出不穷。 本文将不对农村税费负担沉重的问题再作研究,也不想专注于农村税费改革问题,虽然这些问题也很重要。本文力图关注对农村税费的理论认识。农村税费来源何处?来源于税、土地租金还是别的项目?为什么来源于它们的某一项或为什么不来源于它们的某一项呢?本文力图从理论上给予解释。 从理论上对农村税费的来源给予解释,本身就具有理论意义,它能够推进人们对该问题的理论认识,为进一步深化对该问题的理论认识有重要意义。 从政策层面上看,如果农村税费来源于政府管制租金,并且是管制租金中的一小部分,那么主要政策含义就是当前的农村税费改革,包括5 年后全部取消农业税等改革措施仅仅是农村改革的一个重要起步①,农村改革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是取消不当的政府管制,大幅度降低政府管制租金,以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 我们将从税收公平、农村土地所有权收益和管制租金这三个角度进行研究。具体的逻辑思路如下: 1、估算出农业生产的各投入要素(土地、资本和劳动力)的边际收益。假设土地和资本的边际收益均为零,那么农业生产收益就变为劳动收益,即农业劳动力的工资。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为 800 元/月的起征点标准,农业劳动收益是否应该纳税?如果不应该纳税,农业劳动力却事实上承担了农业税费,那么这种情况说明农村税费是一种专门针对农民的歧视性税收。对农村税费公平的问题将在第四章讨论。 2、如果从税收公平角度,农村税费是一种专门针对农民的歧视性税收,那么农村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将受到巨大挑战。为了摆脱这种2困境,我们的研究视角将从税收公平转向土地租金。事实上从土地租金的角度研究农村税费,是很诱人的一个研究角度。从税收公平角度,农村税费不来源于税,但是如果农村土地能够产生足够的土地租金,这些土地租金对所有农户而言能够弥补农户上缴的农村税费,那么我们可以将农业税费归结于各级政府拥有事实上的农村土地所有权而获得土地租金,即农村税费来源于农村土地所有权收益①。假设农业生产中资本的边际收益为零,劳动的边际收益为农业劳动的机会成本,即在农村劳动力投入农业的替代性用途中所获得的劳动收入。在研究中我们将劳动的边际收益的机会成本假设为 200 元/月、300元/月和劳务月收入,然后分别估算出各种假设情况下的土地租金。再将各种假设下的土地租金与农户上缴的农村税费进行比较,研究农村土地租金是否能够弥补农户上缴的税费。如果农村土地租金不能弥补农户上缴的税费,就说明农户上缴的农村税费来源于农村土地租金的假设不成立。我们将在第五章研究农村税费是否是土地所有权收益。3、如果农村税费既不来源于税收,也不完全来源于土地所有权收益,那么唯一可能的解释就是农民逃避农村税费的交易费用太高。在交易费用为零的假设情况下,政府专门针对农民的歧视性税收将由于大量农村劳动力为避税向非农行业转移而难以实施,农民也可以通过自由迁徙消极逃避歧视性农村税费的伤害。同样在交易费用为零的假设下,如果农村土地租金不能弥补农户上缴的税费,那么农民将放弃耕种土地(注意这里的土地租金实际上由农民承担),逃避因耕种土地支付高额税费给自己带来的收入下降。如果农村劳动力没有因为税收歧视、承担高额的土地租金而放弃耕种土地,仍然从事农业生产,那么说明一定存在要素流动的交易费用,这笔交易费用高到使农民无法逃避歧视性税费和极高的土地租金。怎么估算农民的交易费用呢?农村税费和交易费用的关系怎样呢?我们研究思路是:同样的农村劳动力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如果从事农业的劳动报酬远低于从事非农业的劳动报酬,这个农村劳动力仍然滞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那么说①税收和土地租金的含义有严格区分,税收来源于国家权力,土地租金来源于土地所有权。如果土地法律上由农民集体所有,但是事实上由各级政府分享了土地租金,那么农村土地由政府拥有事实上的所有权,存在法律所有权与事实所有权的分离。3明必定存在交易费用。如果没有交易费用,农村劳动力必定从农业转移到非农业。因此,我们将农村劳动力不能自由流动的最低交易费用定义为农村劳动力非农劳动收入减去农村劳动力农业劳动收入的差额。由于农村税费的存在,使得税前和税后农村劳动力不能自由流动的最低交易费用的差额刚好等于农户上缴的税费,说明农村税费仅仅是农村劳动力不能流动的最低交易费用的一部分。如果完全没有农村税费,也只会使农村劳动力作边际的调整,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同样会因为税前交易费用的存在而无法通过自由流动去获取农业劳动收入和非农业劳动收入的租金差额。本文第六章将探讨阻碍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最低交易费用及农村税费在交易费用中所占的比例。4、如果农村税费从理论上分析,不是来源于税收,也不是来源于土地所有权收益,而是来源于阻碍农村劳动力流动的交易费用,并且农村税费仅仅是交易费用的一个很小的比重,那么说明农村税费本质上属于

论文目录:

第一章 导论

一、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二、对农村税费的界定

三、现有文献对农村税费的研究

四、研究方法

五、基本框架和主要结论

六、创新之处

第二章 农村税费概况—来自四川省部分地区的调查和初步分析

一、农村税费基本情况扫描

二、农户的税费负担及构成比例(巴中地区案例)

三、农户的税费负担考察

四、小结

第三章 理论基础和数据调查及处理

一、税收公平理论及实践

二、古典微观经济理论

三、对农村税费来源的理论探索

四、对调查数据的说明

第四章 从税收公平的角度分析农村税费

一、分析框架

二、税收公平性的定性分析

三、税收公平的定量分析

第五章 从地租的角度分析农村税费

一、分析框架

二、选择农业劳动力机会成本的说明

三、农业劳动力的机会成本为200 元

四、农业劳动力的机会成本为300 元

五、农业劳动力的机会成本为外出务工的劳务收入时的土地租金估算

六、扣除税费负担后的估算土地租金

七、四川省土地租金平均水平的估算

八、每个地区对土地租金能够收取的最大税费与农户实际上缴税费的比较分析

九、税费前后4 地区土地租金亏损面分析

第六章、我国农村税费的政府管制租金假说及估算

一、引言

二、理论分析框架及其理论假说

三、对上述理论假说的经验验证

四、管制租金假说的经济含义

五、管制租金的估算

六、农村税费占管制租金的比重

第七章、农村税费管制租金的制度基础

一、模糊的个人财产权

二、户籍制度

第八章、本文的政策含义

一、政策含义一:规范农村税费是农村税费改革的重要起步

二、政策含义二:取消农业税是农村税费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三、在规范、减少农村税费和取消农业税改革中的突出问题及解决思路

四、政策含义三:放松政府管制,降低政府管制租金

附录一

附录二

附录三

附录四

参考文献

后记

发布时间: 2005-07-04

参考文献

  • [1].和谐社会下税收公平制度选择[D]. 杨杨.西南财经大学2008
  • [2].基于公平视角下的中国房地产税研究[D]. 姜龙.辽宁大学2014
  • [3].碳税征收公平原则研究[D]. 赵君.辽宁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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