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交权”转变职能 应扶社团承担“中介”(论文文献综述)
王国涛[1](2021)在《我国体育治理中政府角色演变研究》文中指出
刘华超[2](2021)在《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历史考察及其启示研究》文中认为纵观世界政党政治340余年的历史,社会主义政党政治170余年的历史,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执政党,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强弱都是政党生存与发展乃至执政长久与否的关键驱动。从20世纪80年代至21世纪初,世界上一些政党丧失执政地位的深刻历史教训表明,无论是通过和平选举手段上台执政的政党,还是通过革命手段夺取政权的政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都会因执政理念僵化、执政基础萎缩、执政方式落后等造成执政能力的退化。政党的执政能力退化不仅会引发执政党的执政合法性危机,甚至会带来丧失执政地位的危险。中国共产党作为百年大党、作为世界第一大执政党,需要以史为鉴,认真思考和高度重视政党执政兴衰的“历史周期率”问题。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党只有始终围绕党的建设主线,不断提升执政能力,才能有效化解和抵御执政风险与挑战,有效应对“黑天鹅”与“灰犀牛”事件,避免犯颠覆性错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源自于历史,是人民的选择,但这绝不意味着一劳永逸。当前,党执政所面临的“四大考验”和“四种风险”说明,党的执政安全问题仍然突出。党能否破解政党执政兴衰存亡的“历史周期率”难题,跳出政党执政的“塔西佗陷阱”、社会经济发展的“中等收入陷阱”等,仍然需要接受时代地拷问和检验。因此,在世情国情党情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的背景下,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是巩固和维护党执政地位的关键所在和重中之重。党作为一个长期执政的百年大党,从创建到执政,其执政理念、执政方式都在因时代进步而不断发展创新和改进完善。党的执政基础、执政地位也随之日益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更是结合党执政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新情况、新问题、新风险、新考验,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党的执政理念,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持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同时,基于党对所处历史方位的科学判断,创造性地提出了“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重大论断,要求全党要时刻牢记初心使命,不断推进自我革命,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增强党的执政本领,积极推进党的执政转型。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既具有政党的一般属性和功能,又具有其自身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执政转型是一个事物的一体两面。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促进党的执政转型,党的执政转型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因此,考察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执政转型,一是必须清楚政党与执政党、党的领导与执政、党的领导能力与执政能力、党的建设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充分认识和把握“三大规律”。二是必须要围绕执政能力的三大核心构成要素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在三大核心构成要素之中,创新执政理念是党执政能力建设的灵魂,意在重点解决为谁执政的问题;厚植执政基础是党执政能力建设的根基,旨在明确靠谁执政的问题;完善执政方式是党执政能力建设成效的具体体现,主要回答怎样执政的问题。三是必须要十分清楚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理论根基和出发点。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是其理论根基和出发点,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创新理论成果。总体而言,首先从理论层面理清党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理论、基本内涵和构成要素等,对弄清党为什么能够长期执政、靠什么进行长期执政,以及如何在未来继续长期执好政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共产党执政,若从开辟农村革命根据地,开展局部执政活动算起,大致可以划分为四个时期: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时期的执政能力建设(1927-1949),中国共产党全面执政以后的执政能力建设(1949-1978);中国共产党改革开放以来的执政能力建设(1978-2012);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以来的执政能力建设(2012-)。从大革命失败到新中国成立,是党的局部执政时期。在这22年的局部执政实践当中,党积累了丰富的局部执政经验和党的建设经验,为党执政培养和储备了一批难得的执政人才,为党执政作了充分准备和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在党22年局部执政实践当中,由于长期以农村为基础开展革命武装斗争,它部分地塑造了党在意识形态和执政信念上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对党执政后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产生了重要影响。新中国成立初期至党的八大召开,在党的领导下,中国经济快速得到恢复发展、社会秩序日趋稳定,党的执政地位日益稳固,党的执政取得显着历史性成效。党的八大系统总结了执政7年以来的经验与不足,明确了中国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向。但是,随后由于党内“左”的指导思想日益发展和对党内外阶级斗争形势的严重误判,以致形成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路线。于是,通过频繁开展群众政治运动、消灭党内外的“阶级敌人”,也就成为了当时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任务和主要方式。特别是从1957年反右斗争扩大化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在阶级斗争和群众政治运动愈演愈烈的背景下,党和国家权力被过分集中,党作为执政党的权力逐渐发生异化,政党国家化倾向日趋明显,并最终演变为以党代政。后又经两年徘徊时期,在异化的阶级斗争思维和运动思维支配下,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被严重削弱,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遭受了重大挫折和损失。究其根源在于,一是由于此前党长期处于农村严酷的革命斗争环境之中,党在全面执掌国家政权以后,仍习惯于运用革命战争年代对敌的阶级斗争思维和运动方式进行治国理政。二是作为执政党,出于巩固新生人民政权与执政地位的需要,党希望能够简单通过继续保持自身的革命性质、品质和精神,发扬优良革命传统,来彻底完成社会革命任务。但作为执政党,用革命战争年代消灭阶级敌人的激进方式,来解决社会主义和平建设时期经济政治社会发展的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既是缺少执政经验的表现,也是执政能力有所不足的表现。其最终带来的不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理有序发展,而是“左”的错误思想在党内外的滋长蔓延。其直接表现即是阶级斗争和群众政治运动被过分强化和不适当运用。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它标志着中国进入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时期,也标志着党的执政和执政能力建设进入了新的转型发展时期。党在改革开放前经历的重大执政挫折,使党坚定了推进改革开放的信念。通过关于检验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党恢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通过拨乱反正,果断结束“以阶级斗争为纲”,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正确路线。同时,它也使党充分认识到,只有牢牢抓住党的建设主线,才能把党建设成为引领时代潮流、勇于自我革命、人民衷心拥护、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改革开放以来,党鉴于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因民主与法制被践踏而付出的沉重代价,以及国外一些执政党因执政能力下降而丧失执政地位的经验教训。结合当时国内外不断变幻的执政环境与形势,党希望能够通过不断推进深化改革、创新执政理念、完善执政方式、巩固执政基础,提升执政能力,来正确处理和规范党与政府的关系,并逐步推进党由习惯于运用革命战争年代消灭阶级敌人的激进思维和方式治国理政的党,向注重实现“四个自我”,崇尚法治和制度之治,领导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党转型。于是,在改革开放之初,党便开始着力恢复和重建党和国家各项制度,并更加注重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其目标就是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和树立强有力的国家法律与制度权威,并用完善的制度和科学的法制体系规范权力运行,压缩权力的寻租空间,真正确保权为民用和实现依法、科学、民主执政,同时确保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制度化、法制化。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世界进入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新的执政环境、执政考验,新时代对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如何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提出了新的要求。党在已有丰富执政经验和充分汲取世界上一些执政党因执政能力下降而丧失执政地位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党的十九大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出发,适时提出了“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重大论断。这不仅是党在新时代对执政面临“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的积极回应,更是积极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执政转型的最好体现。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党结合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重大转变,仍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大实际,立足基本国情,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新时代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这条主线,积极创新党的执政理念、厚植的党执政基础、完善党的执政方式,增强党的执政本领,继续深入推进党的执政党转型。新时代,党领导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其最终旨归在于要彻底杜绝“左”的泛政治化运动对党和国家制度与法律法规的任意践踏,更加强调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和制度体系,注重一体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共同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进而实现制度治党、制度治国与制度治权的“制度之治”。与此同时,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野下,党科学、依法、民主执政,就是要彻底改变以往几乎完全由党和政府包揽主导一切,过多依靠党和政府政策与科层官僚化部门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和行政命令进行治国理政的方式。旨在突出强调党作为执政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的核心作用,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和网络化治理主体的横向协同与纵向垂直联动。因此,新时代党作为执政党,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需要更加注重团结各方力量画出最大同心圆、满足多元诉求、维护各方利益,更加主动采取通过共同协商、拓宽参与渠道、倾听人民声音、科学制定政策、强化执行监督等,以此来不断保障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通过考察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经验得失可以发现,一个政党能否实现长期执政、有效执政,关键在于这个政党能否因时代变化而不断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进而合理有效地推进自身的适应性变革。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由于其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特殊角色担当,在充分汲取党以往执政经验和教训,以及国外一些政党特别是苏联共产党因执政能力退化而丧失执政地位的深刻历史教训的基础上。新时代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一是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党的执政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党的执政底色,是推进执政转型的动力,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真谛。二是要积极变革执政体制,完善党的执政方式。其中,完善党的监督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是保障,强化规范权力运行的政党体制是旨归,构建引导权力运行的舆论体制是导向。三是要准确把握内外情势,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此,新时代党要始终坚持把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统一,要始终树立改革创新和自我革命的行动自觉和坚持科学发展是第一要务的使命担当。同时,还要建构科学考评体系,锻造党的执政人才。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人”就是党政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各级党政干部的执政能力,锻造党的执政人才队伍,就是要始终坚持新时代的好干部标准,不断健全干部能力考评指标体系、完善干部能力考核评价方式、科学运用干部能力考评结果,以便形成良性循环的选才用才氛围和政治生态,让真正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人脱颖而出。最后,要始终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正确执政方向。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必须做到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与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增强政治建设的自觉性与坚定性,不断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用制度保障发挥党的领导的最大优势。只有这样,党才能不断提高新时代治国理政的综合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把握两个大局,进而才能顺利推进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苟欢[3](2020)在《社会转型期的社区合作治理研究 ——行动主义的视角》文中指出纵观我们的生活空间,是一个不断被各种社区所嵌入的场域,就像地球被“国家化”、国家被“城市化”一样,城市也逐渐被“社区化”了,我们几乎无时无刻不与社区这个包裹着我们身、心、灵的壳打交道。当人类进入20世纪80年代,社区作为治理开展的新兴力量和基础单位,承担了越来越多(甚至是超越其能力)的公共性,以至于出现了街道开始具备执法权的奇特景观。西方国家对社区及其治理功能的重视早于中国,这与其特殊的经济社会发展背景和“自洽”的理论阐释逻辑息息相关。从实践背景而言,西方较早进入工业社会发展阶段,较早受到工业文明的洗礼,也较早感知到工业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各种“负产品”(各类社会问题不断涌现,危机事件易发多发。)正是这些“负产品”不断冲击着社会治理的各道防线,使得西方社会治理变革的诉求更为迫切,变革动力更为深刻,变革决心更为坚定,一场“依靠社区发展社会”的社区复兴运动便由此开始。那么,引导西方社区治理实践的理论是什么呢?总结而言,就是“公共选择+民主理论”的变革理路。以奥尔森、奥斯特罗姆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论证了集体行动的诸多实践困境,如搭便车、公共池塘、负外部性行为等等问题;以罗伯特·达尔、卡普兰、帕特南为代表的民主理论探析更告诉我们:“民主太遥远了,不如打个折去搞多头政体”、“理性选民是个神话,总统总是选择不良政策”、民主制度的绩效在地区间存在极大差异会导致“独自打保龄球”的社会原子化。将这两条主线合流,便构成了西方社区治理实践与研究的基本假设与理路:共同体内人数太多,民主制度不易玩转,必须缩小共同体规模,即将国家治理转换为城市治理、把城市治理分割为社区治理,在“小场域”的社区民主实践中去实现“大场域”的社会发展。然而,立足于历史发展与转型的时空格局来看待走向全球化和后工业化的当今社会及其治理,社会治理及其行动场域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要素与特征不断凸显,社区的民主追求与治理行动亦呈现出非线性的发展趋势,社区再也无法从社会大系统中被分割看待。进言之,治理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不是部分简单相加之和,社会的治理绝对不能被机械地加总为对“多个社区的治理”,因为多个社区之间的互动极可能放大一些问题,亦可能次生出一些之前没有的新问题。所以,在走向全球化、后工业化的转型期,在一个城市胜利的时代,在社区生活模式不可逆转的时代,我们需要在对社区及其治理面貌的重新省察基础之上对社区治理的未来发展做出前瞻性的行动构建,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够使得以社区治理为核心构成的城市治理、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具有坚实的存在之基。如果说当下社区及其治理的建构目标与行动路径是由整个社会的历史转型情景与发展诉求所决定的,那么新型社区及其治理行动的建构过程必然充满着各种困境。因为社会的发展与转型并非是一个均衡的发展过程,相反,其间不断充斥着由各种主、客观因素作用而成的社会发展失调问题,即主要表现为作为主观条件的行动知识建构滞后于作为客观条件的时代发展情景,继而致使具有主观性和稳固性特征的传统社会意识,在新生社会情景中依然继续发挥着对新生社会事物及其运行过程的观念塑造与行动支配作用,这显然具有导向意识混乱与行动失灵的双重发展困境。全球化和后工业进程中呈现出的新型社区及其行动建设便处于这样的风险之中。虽然转型时期的社区及其治理语境已然不同于工业社会时期的样貌特征,但是工业社会时期的意识形态却依然继续侵染着新兴社区及其治理行动场域。这将不仅削弱作为新型社会治理力量之一的社区在转型社会治理中的主体性地位,亦将极大干扰以新型社区自治与合作为基本实践路径而实现社区实质民主价值的行动方向,更将最终阻碍以社区合作治理促进整个社会合作治理的发展进程。当然,我们并非就此而全盘否定传统社区及其发展的历史作用,在由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全面转型的历史发展情境中开展社区及其治理模式的构建,必须始于对工业社会时期的社区观念与行动的反思性考察与合理性解构,继而才能创造性地重构出具有“立足现实、面向未来”特征的社区治理理论与实践模式。针对这些研究背景、特征省察、研究目的与基本假设,我们将关于转型时期的社区治理考察与研究凝练为一个核心问题:在全球化和后工业化的社会转型时期,如何促使社区及其治理模式改革朝向具有实质民主意涵的发展方向。围绕这个核心问题而拓展出的实践模式思考,便构成了本文的研究对象——社区合作治理模式。据此,我们又将核心研究问题具化为一组具有内在逻辑关联的问题链:为什么社区合作治理模式是走向全球化和后工业化时期的社区治理理论与实践的建构趋势与目标?为什么行动主义是社区合作治理研究的应然理论范式?社区合作治理模式构建的行动主义特征与规范基础为何?如何在行动主义的知识规范下具体建构走向合作的社区及其治理实践?根据这些问题索引,我们首先对转型时期社区合作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进行了基本论证,明确了现代社区作为新市民社会的基本构成区别于传统社区所具有的自主行动特质,以及作为转型时期社会治理的新型自治力量,对社会合作治理终极建构目标所具有的实践价值。其次,通过对工业社会时期所形塑的制度主义社区治理方案的反思性考察,发现其在后工业化情景中具有导向社区治理走向失灵和形式民主等诸多实践悖论的风险,故转而透过行动主义的理论棱镜去折射出转型期的社区治理模式所应关注的建构维度和内容。并在此基础之上重新梳理了社区民主与社区治理之间的关系。具体而言,社区民主作为社区治理追求的价值目标,应该在公共性的社区扩散实践发展背景之下,在作为新生社会治理力量的社区自治组织与以政府为核心的公权力部门之间建构平等的合作关系模式,从而实现契合社区自主行动诉求和提升社会治理效率的双重目标。如此,朝向合作的新型社区自治模式也便具有时刻关照各类社区治理行动者权益的实质民主发展蕴含。这一“结构-解构-重构”的诠释过程,也便构成了社区合作治理理论构想的行动主义知识与规范。最后,为了更为具体地诠释转型社会时代中社区合作治理建构的行动主义知识与规范,我们着重选取了两组相对应的诠释要素——“自主性-场域”和“他在性-角色”——以更为具体地贯通行动主义视角下社区合作治理模式构建的理路与实践。在关于“自主性-场域”的理论探析过程中,我们首先明确了自主性作为社区场域的构成性特征,是规范现代社区治理场域的一个基本建构性变量。据此,我们树立起对社区参与治理模式的实践警觉、排除了社区自治与他治的实践纠结、打破了社区治理理念中感性与理性的对立性思维,并最终确立起合作理性在社区合作治理模式的理论建构与实践发展过程中的价值指引功能;在“他在性-主体”的实践探析过程中,我们首先树立起对“他在性”作为一种区别于“主体性”和“主体间性”的“去主体中心化”的理念,它之于社区民主价值的实现所具有的主体建构意义。以此为基础,我们更加具体地明确了服务型政府模式与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建构之于社区合作治理建设的核心引导作用、明确了社区场域中的新社会组织及其组织形态之于社区合作治理建设的重要支持作用、并确立起社区治理行动者角色及其能力塑造的基本向度。以上这些问题和内容的相继呈现,共同诠释了什么是行动主义的社区合作治理模式,以及如何建构更加符合全球化和后工业化转型情景的社区合作治理模式。这一切在理论建构的意义上,为朝向具有实质民主蕴含的社区及其行动模式的建设做出了大胆的探索。
陈小迁[4](2019)在《海湾君主制国家现代国家治理多维研究 ——以沙特阿拉伯、巴林为中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冷战后乃至20世纪中后期以来,建立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并充分发挥治理能力是世界各国所追寻的主要发展目标。海湾君主制国家(沙特阿拉伯、卡塔尔、科威特、阿联酋、巴林、阿曼)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构建起于20世纪初期沙特现代民族国家建立。随着石油财富的涌入以及60、70年代英国殖民者逐渐退出海湾地区,各酋长国的治理任务也由构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转向发展和完善治理体系与提升治理能力。历经数十年发展,海湾君主制国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治理成果,它们大多政治稳定、经济繁荣、民众富足、社会康乐。然而,在繁盛表象之下,海湾诸国的国家治理正处在十字路口之上,旧有的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越发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发展,以往积累的政治、经济、社会、宗教文化等问题一直未能彻底解决,引发了诸多治理矛盾。沙特阿拉伯、巴林等海湾君主制国家只有坚定推进国家治理变革,切实提升治理能力,解决遗留的治理顽疾,持续推进国家发展,才能应对新时期的多重挑战,辩证地抓住利好机遇,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治理理论学派众多,至今尚无普遍认可的理论范式。鉴于此,本文以客观情况为基础,站在国家层面的治理视角,采取国家发展史与治理理论相互结合的方法,从20世纪初期以来海湾君主制国家的现代国家治理演进历程出发,探讨并总结符合海湾诸国国情的治理模式、成果、问题及转型路径。为进行更深入地研究,本文选取沙特阿拉伯和巴林两个比较有代表性的国家为研究中心,文中仍然会少量涉及并论述海湾君主制国家共有的治理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上看,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主要构建于政治、经济、社会、宗教文化四个方面,并且治理演进与变革受到内部与外部的多重影响。因此,本文共分七部分,除导论和结语外,正文由政治、经济、社会、宗教文化、治理变革机制五章所构成,以求对沙特与巴林的国家治理问题进行体系性地研究。导论阐述了研究缘起、中外学术史、论文研究方法、治理理论辨析及研究框架,并且对20世纪以来的沙特与巴林国家治理演进脉络做简要梳理,以明晰它们的国家治理发展阶段和重要历史事件。结语部分首先判析了海湾君主制国家的治理模式,并且分析了新时期沙特、巴林国家治理的变革情况,存在的改革悖论,发展中面临的挑战与机遇等。第一章探究了沙特阿拉伯、巴林等海湾君主制国家的政治治理问题,分别从国家治理的政治制度、权力核心构成、协商民主与立法权力、治理的行政体系与能力四个方面,对海湾君主制国家的政治体系构建及问题加以阐述。沙特阿拉伯、巴林等海湾君主制国家的政治治理体系较为完善,关键在于治理效能较为低下,制度性矛盾与传统治理观念限制了政治治理的高效施行。第二章主要论述了沙特阿拉伯、巴林等海湾君主制国家的经济治理问题,涉及海湾国家的经济治理特征、国家与市场关系、国家经济治理战略这三个主要问题,着重阐述了它们的经济治理基础、成果、问题及未来变革方向。在国家主导的资源型经济发展模式下,市场的治理地位较低且能力较弱,无法实现国家与市场的协调发展,导致海湾君主制国家经济治理的执行力、顺应力及市场活力均有明显的不足,需要着力调整。第三章以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等海湾君主制国家的社会治理为主题,分析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海湾诸国中社会结构的演变及特征,对沙特和巴林的国家与社会治理关系的变化情况,特别是“食利契约”下的福利国家与社会保障机制的现状及问题加以探讨。此外,本章还就海湾君主制国家社会治理中存在的妇女权利、社会整合、贫富差距、部落认同、个体诉求、移民等问题进行探讨,认为社会治理是一个体系性工程,需要政治、经济等多方面共同努力,调整社会治理政策,捋顺社会与国家及各群体间的关系,解决社会发展矛盾。第四章以沙特阿拉伯和巴林等海湾君主制国家的宗教文化治理为研究中心,对海湾君主国的宗教文化治理加以分类,并且概括分析各自的治理特征,对多种思潮冲击下的官方宗教文化治理政策及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予以探讨。文中认为,沙特和巴林对于非官方宗教文化群体严格管控的治理手段,加大了民众的逆反情绪,加之海湾地区什叶派的跨国教派认同,以及伊斯兰复兴主义甚至极端伊斯兰主义的兴起,引发了沙特、巴林等国宗教文化治理方面的多重矛盾与冲突,威胁了国家治理体系的稳定。第五章分析了沙特阿拉伯和巴林等海湾君主制国家从20世纪初期现代民族国家建立以来治理演进的动力机理,认为经济、文化及政治因素是治理发展的内部动力,海湾君主国的治理变革风潮具有传导效应,同时变革的方向与速度受到地区大国的严格管控。此外,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民主促进”政策使海湾君主制国家承受了一定程度的改革压力,但出于铁杆盟友关系,美国对海湾君主国采取了与其他中东国家“区别对待”的保全政策。总体而言,沙特、巴林等国家的治理演进中存在变革与停滞、体系性改革与局部性改革、精英引导与民众行动等七组关系。概而言之,本文以国家治理的四个构成要素以及治理嬗变的影响因素为研究焦点,选取沙特阿拉伯与巴林为典型研究对象,在梳理半个多世纪以来影响海湾君主制国家政治、经济及社会等发展的一系列事件的基础上,试图构建起分析海湾君主制国家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等相关问题的研究框架,试探性地总结并评价海湾君主制国家的现代国家治理模式,同时为其治理变革找寻出路。
秦雨[5](2019)在《盐城市商会组织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民营经济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商会组织对民营企业的发展又起到了整体上的推动作用。商会组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不可缺少的微观社会组织,改革开放后,我国商会组织受到政治、经济环境等影响处于蓬勃发展期。在一定程度上,商会的发展过程同时也折射出民营企业的发展过程。因此,以江苏省盐城市商会组织为例进行相关探讨。首先,通过收集相关资料、发放调查问卷,对商会组织发展历史及现状进行梳理;其次,通过具体案例发现盐城市商会组织现状及目前存在的问题。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外部政策环境不够健全、二是政府对商会管理不够顺畅、三是商会组织内部建设亟待完善、四是工商联职能“部分失灵”。同时,通过运用公共管理学中第三部门理论和治理理论,从政府部门、商会组织两个方面出发,分析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最后,提出有利于商会组织发展,提高商会组织综合实力的意见建议:一是推进法律体系建设,明确商会法律地位;二是减少行政干预,构建政府与商会组织新型关系;三是发挥优势,促进商会提升自我建设能力;四是改革创新,推动工商联工作上台阶。主要基于盐城市商会组织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并参考了国内外商会组织发展的先进经验,希望能为盐城市商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一些可行的建议,从而一定程度上对当地城市治理以及民营经济更好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并希望由此,为我国其他商会组织发展薄弱地区做些有益的基础工作。
向鑫[6](2019)在《脱贫攻坚视阈下党的利益协调路径研究》文中认为利益是人类社会活动的根本动因,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向前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利益协调作为现代政党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能,既是巩固执政党执政基础的重要手段,也是检验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先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为人民谋利益为民族谋复兴一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神圣使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阶层分化、利益关系复杂化、利益主体多元化、贫富差距拉大、利益矛盾和社会风险加剧,如何正确处理好不同阶层成员的利益关系,使人民群众都有满意的获得感,成为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也是我们党遇到的现实挑战。脱贫攻坚过程中出现的诸种问题,从深层次分析来看,可理解为利益问题。党和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出发点之一,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正确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促进利益共享和利益均衡,促使2020年我国现行贫困线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让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增强中国共产党的民心基础和执政道义。利益协调必须坚持“以人民中心”、利益共享和公平正义的原则,通过把握主体要素(谁来协调)、客体要素(协调谁)、价值要素(为何协调)、环境要素(在哪协调)和过程要素(如何协调)之间的关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正确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必须坚持利益协调内在的对立统一性,从分析、梳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利益协调观和中国共产党的利益协调观中为新时代的利益协调提供理论基础。新时代中国特色的脱贫攻坚是在继承发展中国传统扶危济困文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反贫困理论以及积极吸收、辩证借鉴国际减贫经验基础上形成的时代实践。以利益协调为切入点认识和理解新时代中国特色的脱贫攻坚战略,为全球贫困治理提供中国经验,是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根本要求,也是促进社会结构转型的客观需要。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利益协调先后经历了(1978年——1985年)以体制改革推动的大规模扶贫救济阶段、(1986年——1993年)以区域瞄准为主导的开发式扶贫阶段、(1994年——2000年)“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下专项推进的扶贫攻坚阶段、(2000年——2011年)以整村推进为主的新世纪综合扶贫阶段、(2012年——2020年)新时代中国特色的脱贫攻坚阶段,取得了世界性成就,贫困人口和贫困发生率大幅下降,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显着加强,彰显脱贫攻坚与利益协调的全球贫困治理价值。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党采取了多种协调手段,正确处理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各种利益关系,积累了利益协调相关经验。当前,我们还面临主体因素(党作为利益协调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足、多元利益协调主体融合难、利益相关主体之间存在利益矛盾)、客体因素(贫困群体制衡主义、贫困户对扶贫的心理依赖)、价值因素(“零和博弈”思维、权益共谋心理、利益扩张心理、传统私德观、乡村公共精神削弱)、环境因素(利益协调与农村社会、政治格局融合难)、过程因素(贫困群体利益诉求表达低效、党员干部利益协调方式不当、利益协调绩效评估机制不健全、利益保障机制较滞后)等现实挑战,制约着脱贫攻坚下中国共产党利益协调的有序推进。如何改进脱贫攻坚下中国共产党利益协调,成为新时代我们党必须面临和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我们必须坚持党对扶贫攻坚战略实施过程中实现利益协调的全面领导,着力形成“政党—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利益协调的合力效应;建立中国共产党利益协调的问责机制、容错纠错机制、监督机制,促进利益协调方式的科学化、规范化;加强党组织对基层协商治理的领导,促进党的利益协调与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良性互动,增强利益协调的实效性;竭力构建“表达—分配—评估—保障”的系统化运行机制,促进利益协调的可持续发展。
王姣[7](2019)在《云南省大学城“村改居”社区治理困境与对策研究 ——以昆明市呈贡大学城R社区为例》文中提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在高校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空间和各地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我国不少地区出现了规模不等的大学城。由此带来的是农村土地的被征收及“村庄”向“社区”转换,“村民”向“居民”转换,各地大学城内出现了大量的“村改居”社区。“村改居”社区是城市社区的特殊形态。在社区管理体制、治理方式、产业结构、人口结构、居民的生产生活方式、社区治理面临的难题等方面与一般的城市社区既有相似之处,又有明显的差异。本文以社区治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以及我国的社区治理政策为依据,在梳理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认为:大学城“村改居”社区具有“半城半村”格局、人口构成多元化、社区治理复杂化、社区环境特殊化等特点,在社区治理方面存在管理体制更新不及时、村民观念难以跟上城市化步伐、居民面临生计问题挑战等状况。本文以地处省昆明市呈贡大学城的R社区为例,在开展访谈、调研的基础上认为:R社区治理取得了一系列成效,但同时又面临社区治理体制机制不顺、社区环境治理难度大、社会组织不能满足居民需求等困境。经过分析本文认为:造成R社区治理困境的原因主要有社区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社区居委会职能定位存在一定偏差、传统行政管理体制束缚、社会组织参与力量薄弱、社区与高校共治缺位等几个方面的因素。本文最后探索了云南省大学城“村改居”社区治理的对策。认为应从构建多元化治理主体、健全居民保障性措施、畅通社区治理参与渠道、成立校社治理联合委员会,推进高校参与“村改居”社区治理、树立“一家人”意识,拓展社区服务对象、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助力“村改居”社区治安管理等几方面着力,不断优化西部地区大学城“村改居”社区治理的理念、思路和方法。本论文研究成果力求对拓展和深化大学城“村改居”社区治理的理论研究有所裨益,同时对创新和完善大学城“村改居”社区治理实践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吴睿哲[8](2017)在《转型背景下异地商会发展中的政府职能研究 ——以杭州市永嘉商会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异地商会是社会组织中特殊的一类社团组织,它从商会中剥离出来,短短数十年时间,在全国各地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在商贸往来、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展现出了其作为新兴组织的独特优势。然而当前政府职能部门在对异地商会的管理中仍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阻碍着异地商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无法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体制改革的需要。因此,研究政府职能部门导致异地商会发展中存在的困境的原因并探究合理的对策建议,对行政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全能型”政府转型到“服务型”政府都有着非常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政府职能和异地商会相关理论的阐释,以杭州市永嘉商会为例,研究杭州市永嘉商会发展的现状及面临困境,揭示导致异地商会发展困境的政府原因,并利用治理理论、政府职能理论等相关理论来剖析政府与异地商会间的关系,最后提出政府应通过制定《商会法》、明确政府职能边界、加强宏观管理、引导异地商会自我完善等一系列措施以提高对异地商会科学的管理,建立合理的异地商会管理机制。
赖佩媛[9](2016)在《社会组织在中国国家治理中的作用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极大地拓展了国家与社会创新和改革的外延空间。社会组织因其能够提高公共政策制定的质量、凝聚社会广大基层民众、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民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和顺应现代化、市场化、信息化、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在未来的国家治理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在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背景下,治理理论发生了嬗变,治理方式也发生了变迁,此时,社会组织参与国家治理必然成为了不可回避的命题。中国社会组织发展应该坚持马克思主义根本指导地位,在借鉴与超越西方社会组织理论,糅合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国家社会关系理论、自由人联合体思想、社会发展价值维度理论等基础上,建构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分析框架。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组织参与国家治理经历了不同的阶段,各个阶段的性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的政策法律制度以及当时的经济因素。而在整个社会组织参与国家治理的历史进程中,无疑涉及到几个主要关系:即社会组织与党组织,社会组织与政府,社会组织与市场的关系。同时,社会组织是公众利益诉求的直接代言人,是公众的组织者,它们的宗旨是为公众服务。正因如此,必须要实现由政府、市场“两级平面治理”向政府、市场、社会“多元立体联动治理”的国家治理格局转变,确立党委领导、政府“元治理”、社会组织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在组织发展方向。自从中共十六大,特别是十六届六中全会以后,党对社会建设以及社会组织的认识进一步加深,更加重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当前,社会组织参与中国国家治理的问题和特征主要体现为:参与国家治理体制内社会组织影响力较体制外社会组织更大,参与的有广度但缺乏深度和效度,参与的途径有待制度化等。而造成社会组织融入国家治理存在障碍的原因:一是自身层面缺乏发展的能力;二是体制层面尚未形成现代成熟定型的社会组织体制;三是政府层面对于社会组织参与国家治理的所需的相关配套政策制定不足;四是文化层面则主要是中国传统“官本位”文化根深蒂固,尚未形成广泛的公众参与文化。欧美、东亚、拉美地区在社会组织参与国家治理方面积累了很多经验。基本经验是在选择发展模式时,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选择适合本国经济发展水平,适合本国政治体制,适合本国历史文化传统和现实国情的社会组织参与国家治理的模式。这些经验对我国有以下三点启示:坚持政府在社会事务中的主导作用;充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以发挥其补充作用;以及加大对社会组织负面作用的规制。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的提出,标志着中国新的治理时代的开启。发挥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成为了当前最紧迫的一项任务,其中很重要的内容就是要实现社会组织参与国家治理的制度化,积极转变观念,继续解放思想。一方面要充分认识社会组织在国家制度体系建设中的角色和作用,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高度来看待社会组织的发展及其作用的发挥,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融入国家治理体系的政策法律制度文化等支持条件。另一方面,要尊重社会组织发展的客观规律,为社会组织广泛融入国家治理各个领域,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政治治理、社会治理、经济治理、文化治理、法治社会建设的作用“搭台”。以期为新常态下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提供理论论证与对策思考。
张伟玉[10](2016)在《缅甸军人政权转型原因研究(1988-2015年)》文中指出虽然目前学界对缅甸是否彻底转型成为民主政体尚存争议,但缅甸已完成了从“纯军人政权”向“军人为主—文官为辅政权”转型的开启,继而到“文官为主—军人为辅政权”转型的深化,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本文研究的问题是:缅甸军人政权为什么愿意放松对权力的控制而推动政权转型?军人政权推动自身转型的条件是什么?关于缅甸军人政权转型的解释主要有四种:“内外压力说”、“国际形势说”、“精英决定说”和“军人利益说”。本文在芬纳(Finer)、亨廷顿(Huntington)、阿西蒙哥鲁(Acemoglu)和罗宾逊(Robinson)等学者提出的关于军人政权转型原因观点的启发下,借鉴诺斯(D.C.North)等人提出的迈向“开放介入社会”的“三个门槛条件”,发展“精英决定说”和“军人利益说”的观点,提出利益目标的改变和保障条件的完备共同促使缅甸军方放松对权力的控制,从而开启和深化政治转型。具体来看,缅甸军方追求的目标从追求对政权的完全控制转变到追求关键控制,关键控制相对于完全控制或不控制能够使得军方获得最大的净收益,特别是制度保障、组织保障和军事保障这三项保障条件的具备极大降低了军方追求关键控制目标的风险。如果利益目标不变,那么军人政权就没有转型的动力;如果保障条件不完备,那么政权转型的风险就高,这个转型风险成本的不可控性导致军人政权不敢冒巨大的风险从而拒绝转型。因此,缅甸军人政权选择放松对权力的控制是理性选择的结果。本文采用案例比较的研究方法,选取了一反、两正一共三个案例进行分析。这三个案例是:苏貌军政权(1988—1992年)拒绝转型、丹瑞军政权(1992—2011年)开启转型和吴登盛“军人为主—文官为辅”政权(2011—2015年)深化转型,并以1990、2010和2015年三次大选为关键时间点。通过对这三个案例的比较研究发现:缅甸军方放松对权力控制之时并不是缅甸面临外部压力最大的时候,也不是在其经济增长最缓慢和社会压力最大的时候;相反,军方拒绝放松对权力控制之时才是内外压力最大之时。这个结论排除了“内外压力说”这个主要竞争性解释,从而论证了本文的研究假设。本文建构了一个解释缅甸整个军人政权转型时期(1988—2015年)的较为完整和系统的理论框架。这一框架有助于理解缅甸军政权转型的本质,也帮助理解缅甸转型后的政治行为的逻辑。缅甸这个阶段的转型之后,昂山素季和吴廷觉领导的民盟执政将对中缅关系产生深远影响。
二、政府“交权”转变职能 应扶社团承担“中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政府“交权”转变职能 应扶社团承担“中介”(论文提纲范文)
(2)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历史考察及其启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与基本评析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四、主要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理论阐释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相关概念与内容 |
一、政党与执政党 |
二、党的领导与执政 |
三、党的领导能力与执政能力 |
四、党的建设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的主要构成要素 |
一、党的执政理念 |
二、党的执政基础 |
三、党的执政方式 |
第三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政党建设理论 |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政党建设理论 |
二、列宁的无产阶级政党执政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时期的执政能力建设(1927-1949) |
第一节 土地革命时期培养党的革命斗争能力 |
一、依靠正确革命政策巩固根据地政权 |
二、党的革命策略正确源于调查研究 |
三、党的正确领导是革命斗争胜利之本 |
第二节 抗战时期局部执政增强党的执政信心 |
一、指导中国革命需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 |
二、抗战时期局部民主执政实践影响深远 |
三、思想与组织建设并重是党的建设特色 |
第三节 解放战争时期锻炼和提升党的执政能力 |
一、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制定实施政策 |
二、建立新型人民政权终结民国政治逻辑 |
三、围绕工作重心转移提升党的执政能力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全面执政以后的执政能力建设(1949-1978) |
第一节 全面探索时期党执政能力建设的历史背景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尚未彻底完成 |
二、新中国安全依然在遭受着严重威胁 |
三、整党和党的建设任务艰巨且刻不容缓 |
第二节 革命化执政理念内蕴于党的执政能力 |
一、必须以革命手段解决革命未竟事业 |
二、革命化思维根植于党的灵魂深处 |
第三节 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考验党的执政能力 |
一、合理运用阶级斗争有助巩固执政基础 |
二、“以阶级斗争为纲”则有损执政之基 |
第四节 “左”的运动严重弱化党的执政能力 |
一、政治运动仅适用于战争年代与特殊时期 |
二、“运动主义”必然践踏法制与正常秩序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共产党改革开放以来的执政能力建设(1978-2012) |
第一节 党执政能力建设转型发展的时代背景 |
一、改革开放初期“拨乱反正”是当务之急 |
二、国内政治风波与苏东剧变带来执政危机 |
三、新世纪急需创新发展理念解决执政难题 |
第二节 改革开放初期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
一、确立党的基本路线坚守执政为民理念 |
二、更加关注民主与法制在执政中的作用 |
三、改革限制社会主义发展的执政体制 |
第三节 改革开放新时期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
一、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
二、提出践行“三个代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
三、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党的执政方式转型 |
第四节 新世纪新阶段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
一、以“党的建设科学化”锻造新型政党 |
二、坚持“以人为本”巩固党的执政之基 |
三、强调一体推进科学、民主和依法执政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以来的执政能力建设(2012-) |
第一节 新时代加强党执政能力建设的背景 |
一、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 |
二、一个“转化”与两个“没有变”是最大国情 |
三、党同时面临“四大考验”与“四种危险” |
第二节 、创新执政理念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
一、坚持创新和发展党的执政理念 |
二、明确以提升党的政治能力为统领 |
三、坚决以提高党的法治能力为重心 |
第三节 厚植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
一、坚持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 |
二、坚持以增强党的思想引领能力为支柱 |
三、强调以提升党的群众工作能力为基础 |
第四节 完善执政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
一、强化以提升党的应急处突能力为先手 |
二、增强以抓落实与改革攻坚能力为保障 |
三、注重以制度规范和改进党的全面领导 |
四、把全面依法治国与特色民主协同推进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启示 |
第一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党的执政理念 |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党的执政底色 |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执政转型动力 |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民主政治真谛 |
第二节 积极变革执政体制,完善党的执政方式 |
一、完善监督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是保障 |
二、强化规范权力运行的政党体制是旨归 |
三、构建引导权力运行的舆论体制是导向 |
第三节 准确把握内外情势,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
一、注重把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统一 |
二、树立改革创新和自我革命的行动自觉 |
三、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的使命担当 |
第四节 建构科学考评体系,锻造党的执政人才 |
一、健全的干部能力考评指标体系是基础 |
二、完善的干部能力考核评价方式是关键 |
三、科学的运用干部能力考评结果是目标 |
第五节 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正确执政方向 |
一、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与集中统一领导 |
二、全面增强政治建设的自觉性与坚定性 |
三、不断坚持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体系 |
本章小结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相关成果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社会转型期的社区合作治理研究 ——行动主义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主题陈述 |
一、选题背景与主题确立 |
二、研究价值和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社区治理与合作的国外研究 |
二、社区及其合作治理的中国研究 |
三、文献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指向、基本假设 |
一、研究指向 |
二、基本假设 |
第四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社会转型 |
二、社区 |
三、社区合作治理 |
第五节 理论基础与运用 |
一、社会转型论与社会治理模式变迁理论 |
二、后结构主义理论与后现代主义理论 |
三、制度主义理论与行动主义理论 |
四、其他理论 |
第六节 研究方法 |
一、作为宏观范式的方法论——建构主义 |
二、作为中观策略的研究方法或方式——历史反思阐释法和“想象”法 |
三、作为微观方法的具体技术和技巧——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 |
第七节 研究框架与篇章结构 |
一、研究框架和技术路线 |
二、篇章结构与内容设计 |
第二章 作为时代课题的社区合作治理 |
第一节 社会转型中的社区及其治理 |
一、社会的复杂性和不确定特征 |
二、社会构成中的基层社区 |
三、社会治理中的社区治理 |
第二节 社区重建中的行动空间 |
一、流动性和异质化的社区构成 |
二、陌生化和匿名性的社区特征 |
三、开放性和网络化的社区发展 |
第三节 走向合作的社区及其治理趋势 |
一、社区中的竞争文化与实践后果 |
二、社区合作治理的意愿与理念 |
三、领域融合中的社区合作治理 |
第三章 行动视角中的社区合作治理 |
第一节 社会治理转型中的行动主义主张 |
一、行动主义的理论建构 |
二、行动主义的社会治理构想 |
三、合作治理研究的行动主义范式 |
第二节 作为行动主体的新型社区 |
一、社会自治再兴模式中的新型社区自治 |
二、共同体进化中的社区样态 |
三、社区的建构性特征 |
第三节 通过行动建构社区合作 |
一、制度主义的社区合作方案 |
二、对合作的行动主义理解 |
三、社区治理的行动主义阐释 |
第四章 走向社区合作治理的思想历程 |
第一节 社区治理的价值追求及其困境 |
一、基于民主追求的公民治理 |
二、对社会契约论的颠覆以及民主的没落 |
三、公民治理的民主救赎与失败 |
第二节 从民主向合作转型的社区治理逻辑 |
一、作为社会治理模式的民主实践 |
二、公共性扩散条件下的社区合作 |
三、超越民主模式的社区合作治理理路 |
第三节 社区治理体系及其结构的知识转型 |
一、在社区治理的系统中廓清结构概念 |
二、社区治理结构分析的视角转换 |
三、社区合作治理体系的知识重塑向度 |
第五章 社区合作治理的行动场域 |
第一节 自主性生成的社区行动场域 |
一、社区行动场域的建构基础 |
二、自主性争夺的社区治理场域冲突 |
三、重塑社区行动自主性的思维机制 |
第二节 社区行动场域中的形式理性省察 |
一、工业社会语境中的社区行政模式 |
二、社区治理中的居民参与 |
三、社区“自治”模式在社会转型中的挑战 |
第三节 社区行动场域中的合作理性建构 |
一、社区治理实践的去感性化是否可能 |
二、社区治理实践中的经验是否可靠 |
三、社区治理中的合作理性建构路径 |
第六章 基于“他在性”的社区合作治理 |
第一节 政府权能重塑与社区公共服务 |
一、公共性扩散中的政府与社区关系重构 |
二、社区合作的政府服务向度 |
三、社区合作治理中的政府职能 |
第二节 新社会组织兴起中的社区合作 |
一、新社会组织的行动逻辑与社区治理转型 |
二、走出社区自治与他治的二元困境 |
三、社区合作治理的组织形态 |
第三节 社区合作治理中的行动者及其观念 |
一、社会变迁中的社区行动者角色 |
二、社区行动者的独立性 |
三、社区治理行动者的能力塑造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4)海湾君主制国家现代国家治理多维研究 ——以沙特阿拉伯、巴林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与问题的提出 |
二、中外学术史回顾与分析 |
三、本文研究方法与理路 |
四、治理理论辨析与研究框架 |
五、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现代国家治理的发展脉络 |
第一章 制度化权力运行与复合施政体系: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政治治理 |
第一节 海湾君主制国家的政治治理体制 |
一、海湾君主制国家的威权主义治理构建 |
二、海湾君主制国家政治治理的政体类型 |
三、海湾君主制国家威权治理的合法性 |
第二节 沙特阿拉伯与巴林政治治理的权力核心 |
一、家族权力国家化:责任性与控制力 |
二、权力核心的继承问题:表现与差异 |
三、权力核心圈的派系情况与互动关系 |
第三节 沙特阿拉伯与巴林政治治理的协商民主 |
一、海湾君主制国家的协商传统 |
二、沙特阿拉伯与巴林协商机构的建立与发展 |
三、沙特阿拉伯与巴林协商机构的人员构成 |
四、沙特阿拉伯与巴林协商机构的效能与问题 |
第四节 沙特阿拉伯与巴林政治治理的行政机构与施政能力 |
一、沙特阿拉伯与巴林行政机构功能化的演进 |
(一)沙特阿拉伯行政体系的发展阶段 |
(二)巴林的行政体系的发展阶段 |
二、沙特阿拉伯与巴林行政体系的施政能力评价 |
(一)行政能力的评价标准梳理 |
(二)沙特阿拉伯与巴林行政能力的简要评价 |
小结 |
第二章 资源型经济模式转型与市场化运作: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经济治理 |
第一节 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经济治理的基本特征 |
一、国家主导的经济治理模式 |
二、资源型经济发展模式 |
三、外籍劳工数量庞大的劳动力结构 |
四、第一、二、三产业之间转换不合理 |
五、与全球市场走势密切相关 |
第二节 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经济治理中的国家与市场关系 |
一、沙特阿拉伯与巴林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差异 |
二、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私营部门的发展情况 |
三、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私有化进程 |
四、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商人类型与政商关系 |
五、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经济治理职能与市场经济改革 |
(一)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市场资源配置 |
(二)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市场竞争规则 |
(三)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市场宏观调控 |
第三节 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经济治理战略 |
一、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经济治理规划 |
(一)经济治理规划相关理论与沙特、巴林的治理规划概述 |
(二)沙特阿拉伯经济治理的五年发展规划 |
(三)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经济治理的长远规划 |
二、海湾君主制国家的经济多元化转型 |
(一)海湾君主制国家经济多元化转型的政策特点 |
(二)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经济多元化转型路径 |
三、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本土化人力资源政策 |
小结 |
第三章 社会变迁与“食利契约”下的治理问题:沙特与巴林的社会治理 |
第一节 二战后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社会结构演变及特征 |
一、人口规模与结构变动 |
二、城市化催生人口的地域空间结构变化 |
三、社会阶层变动:“中产阶层”崛起 |
第二节 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国家与社会关系 |
一、“食利国家”概念与海湾君主制国家 |
二、海湾君主制国家的国家与社会的契约关系 |
三、“食利契约”与海湾君主制国家的社会稳定 |
四、海湾君主制国家的社会保障传统与现代福利国家理论 |
五、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福利国家构建途径 |
六、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福利制度的问题与转型出路 |
第三节 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社会治理的主要问题 |
一、妇女的社会地位与角色权利问题 |
二、群族身份与社会整合问题 |
三、社会财富分配与贫困问题 |
四、部落传统与社会组织结构问题 |
五、互联网与新媒体时代的个体诉求问题 |
六、海湾社会中的移民问题 |
小结 |
第四章 官方宗教文化规则与多维思潮冲击:沙特与巴林的宗教文化治理 |
第一节 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宗教文化治理类别 |
一、沙特阿拉伯:瓦哈比教派与宗教文化治理 |
二、巴林:统治家族与社会民众的宗教派别错位 |
第二节 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宗教文化与国家治理 |
一、伊斯兰宗教信仰与国家治理的关系 |
二、阿拉伯部落文化的承袭 |
三、官方宗教文化原则与治理方式 |
第三节 沙特阿拉伯与巴林宗教文化治理中的交往纷争 |
一、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宗教文化思潮及群体 |
二、跨国宗教文化的认同及治理问题——以什叶派为例 |
三、政府对非官方宗教文化的治理政策与发展出路 |
小结 |
第五章 国际及地区形势的内外动力与变革矛盾:沙特与巴林的治理嬗变 |
第一节 沙特阿拉伯与巴林治理嬗变的内部动力与地区效应 |
一、沙特与巴林治理嬗变的内部动力:经济、文化与政治因素 |
二、沙特阿拉伯与巴林治理嬗变的地区效应 |
第二节 沙特阿拉伯与巴林治理嬗变的域外力量:以美国“民主促进”为例 |
一、美国对海湾君主制国家“民主促进”的现实考量 |
二、阿拉伯剧变前美国对海湾君主国“民主促进”的政策框架 |
三、阿拉伯剧变后美国“民主促进”政策与海湾悖论 |
第三节 沙特阿拉伯与巴林治理嬗变的七组矛盾 |
小结 |
结论 海湾君主制国家的治理之路通往何方 |
一、海湾君主制国家的国家治理模式判析 |
二、新时期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国家治理变革与问题 |
(一)巴林:寻求国家稳定的治理变革趋向 |
(二)沙特阿拉伯:全方位的国家治理变革 |
(三)沙特阿拉伯与巴林治理变革的悖论与出路 |
三、面向时代大潮中的挑战与机遇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作者简介 |
致谢 |
(5)盐城市商会组织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二)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四、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本研究可能创新之处与不足 |
(一)本文可能创新之处 |
(二)本文的不足 |
第一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依据 |
一、相关概念 |
(一)商会的概念 |
(二)行业协会的概念 |
(三)工商联的概念 |
二、理论依据 |
(一)第三部门理论 |
(二)治理理论 |
第二章 盐城市商会组织的发展历史与现状 |
一、盐城市商会组织发展历史 |
(一)萌芽与初建 |
(二)改组与转型 |
(三)恢复与发展 |
二、盐城市商会组织发展现状 |
(一)盐城市商会组织分类情况 |
(二)盐城市商会组织个案分析 |
(三)盐城市商会组织的职能贡献 |
第三章 盐城市商会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盐城市商会组织发展中存在问题 |
(一)外部政策环境不够健全 |
(二)政府对商会管理不够顺畅 |
(三)商会组织内部建设亟待完善 |
(四)工商联职能“部分失灵” |
二、盐城市商会组织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
(一)社会对商会组织地位认识不足 |
(二)政府对商会组织管理机制不完善 |
(三)商会发展过于依赖“人治” |
(四)工商联双重角色结构束缚 |
第四章 国内外商会组织经验借鉴 |
一、国外商会组织经验借鉴 |
(一)国外商会职能发挥 |
(二)国外商会与政府关系 |
(三)国外商会组织自身建设与运作 |
二、国内商会组织经验借鉴 |
(一)完善商会相关法律、法规 |
(二)政府积极扶持商会发展 |
(三)商会自身建设发展 |
三、国内外商会组织对比 |
(一)国内外商会组织对比 |
(二)结论 |
第五章 完善盐城市商会组织发展对策建议 |
一、推进法律体系建设,明确商会法律地位 |
二、减少行政干预,构建政府与商会新型关系 |
三、发挥优势,促进商会提升自我建设能力 |
四、改革创新,推动工商联工作上台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6)脱贫攻坚视阈下党的利益协调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相关理论分析及必要性 |
第一节 利益协调理论分析 |
一、利益协调的概念 |
二、利益协调的原理 |
三、利益协调:政党的内在职能 |
四、马克思主义的利益协调理论 |
第二节 脱贫攻坚理论分析 |
一、贫困理论 |
二、传统扶危济困文化 |
三、马克思主义的反贫困理论 |
第三节 脱贫攻坚视阈下党利益协调的必要性 |
一、全球贫困治理的时代趋势 |
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
三、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内在要求 |
四、促进社会结构转型的客观要求 |
第二章 利益协调的历史演进 |
第一节 扶贫救济阶段党的利益协调(1978 年——1985 年) |
一、以土地经营制度改革提高农村土地产出率 |
二、制定农村经济政策促进农民脱贫致富 |
三、以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
四、以工代赈扶贫政策促进农村基础设施改善 |
第二节 扶贫开发阶段党的利益协调(1986 年——1993 年) |
一、成立专门扶贫工作机构 |
二、建立专项区域帮扶计划 |
三、确立贫困县为扶贫瞄准单位 |
第三节 扶贫攻坚阶段党的利益协调(1994 年——2000 年) |
一、以政府为主导推动综合扶贫攻坚 |
二、以多元互促模式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
三、重新确定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 |
第四节 新世纪综合扶贫阶段党的利益协调(2001 年——2010 年) |
一、在专项、行业、社会“三位一体”中形成大扶贫格局 |
二、在“一体两翼”战略中建立农户参与式扶贫 |
三、以“多予、少取、放活”确立行动导向 |
四、在“两轮驱动”中提高贫困人口生活保障 |
第五节 新时代精准扶贫阶段党的利益协调(2011 年——2020 年) |
一、主要措施 |
二、主要特征 |
三、主要成绩 |
四、主要经验 |
第三章 利益协调的现实挑战 |
第一节 主体因素:利益协调主体单一化 |
一、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足 |
二、多元利益协调主体融合难 |
三、利益相关主体之间存在利益矛盾 |
第二节 价值因素:共享式利益协调难度增大 |
一、“工具理性”思维 |
二、传统私德观 |
第三节 客体因素:贫困群体对利益的争夺 |
一、贫困群体制衡主义 |
二、贫困户虚荣心理 |
第四节 环境因素:与农村格局的融合较难 |
一、与农村社会格局的结合较难 |
二、与农村政治格局的融合较难 |
第五节 过程因素:利益协调过程运转不畅 |
一、利益表达低效 |
三、利益协调方式不当 |
四、利益评估机制不健全 |
五、利益保障机制较滞后 |
第四章 利益协调的路径指向 |
第一节 着力形成“政党—政府—市场—社会”的利益协调合力 |
一、充分加强党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
二、强化政府责任,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 |
第二节 加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教育 |
一、形塑党员干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权力观 |
二、增强党员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的政德观 |
三、树立贫困群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公德观 |
第三节 加强利益协调制度建设 |
一、问责机制 |
二、容错纠错机制 |
三、监督机制 |
第四节 促进利益协调与农村基层社会的良性互动 |
一、加强党组织对新乡贤的领导 |
二、增强党组织对基层协商治理的领导 |
三、切实践行群众路线 |
第五节 竭力构建“表达—分配—评估—保障”的系统运行机制 |
一、健全多元、规范的利益表达机制 |
二、完善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
三、塑造多元、动态的考核评估机制 |
四、建构人人共享的社会保障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云南省大学城“村改居”社区治理困境与对策研究 ——以昆明市呈贡大学城R社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国内外研究评述 |
三、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一)研究方法 |
(二)技术路线 |
四、研究内容和研究框架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框架 |
五、研究创新点与难点 |
(一)研究创新点 |
(二)研究的难点 |
第一章 大学城“村改居”社区治理的概念及理论阐述 |
第一节 核心概念与空间界定 |
一、核心概念 |
二、空间界定 |
第二节 理论基础概述 |
一、社区治理理论 |
二、新公共服务理论 |
三、我国的社区治理政策概述 |
第二章 大学城“村改居”社区的基本特点与治理现状 |
第一节 大学城“村改居”社区的基本特点 |
一、社区处于“半城半村”的过渡阶段 |
二、社区人口结构呈现多元化 |
三、被动的城市化过程 |
四、社区环境具有特殊性 |
五、社区治理呈现复杂化 |
六、社区文化具有异质性 |
第二节 云南省大学城“村改居”社区治理现状 |
一、“村改居”社区管理体制更新缓慢 |
二、村民观念难以跟上快速城市化步伐 |
三、居民面临生计问题的挑战 |
四、“村改居”社区与周边高校资源整合不充分 |
五、社区环境和治安成为治理的一大难点 |
第三章 呈贡大学城R社区的基本情况与治理成效 |
第一节 R社区的基本情况 |
一、R社区所处街道基本情况 |
二、R社区基本情况 |
第二节 R社区“村改居”治理实践及成效 |
一、R社区“村改居”的背景 |
二、R社区“村改居”后的基本情况 |
三、R社区治理取得的成效 |
第四章 呈贡大学城R社区治理的困境与成因分析 |
第一节 R社区治理的困境 |
一、社区居委会职能泛化 |
二、社区治理思路遭遇困境 |
三、居民参与社区治理面临困境 |
四、社区环境治理难度大 |
五、社会组织参与治理方面的困境 |
六、与周边高校社区共建方面的困境 |
七、社区服务内容存在局限性 |
八、社区治理面临的其他困境 |
第二节 R社区治理困境的成因分析 |
一、“村改居”社区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 |
二、社区居委会职能定位存在一定偏差 |
三、管理体制和管理人员的局限与束缚 |
四、社区居民参与意识淡薄 |
五、社会组织参与力量薄弱 |
六、社区与高校共治缺位 |
七、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不够健全 |
第五章 云南省大学城“村改居”社区治理的对策研究 |
一、构建大学城“村改居”社区多元化治理主体 |
二、完善大学城“村改居”社区治理的保障性措施 |
三、畅通社区治理参与渠道 |
四、成立校社治理联合委员会,推进高校参与“村改居”社区治理 |
五、树立“一家人”意识,拓展“村改居”社区居委会服务对象 |
六、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助力大学城内“村改居”社区治安管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8)转型背景下异地商会发展中的政府职能研究 ——以杭州市永嘉商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的意义 |
1.3 研究现状 |
1.4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5 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商会 |
2.1.2 异地商会 |
2.1.3 转型背景 |
2.1.4 商会发展中政府一般职能 |
2.2 理论基础 |
2.2.1 治理理论 |
2.2.2 政府职能理论 |
2.2.3 合作主义和公民社会理论 |
第3章 杭州市永嘉商会发展概况及困境 |
3.1 杭州市永嘉商会概况 |
3.1.1 商会组织机构 |
3.1.2 商会制度建设 |
3.1.3 商会的作用 |
3.2 杭州市永嘉商会发展中面临的困境 |
3.2.1 商会组织松散 |
3.2.2 异地商会职能发挥有限 |
3.2.3 商会会员行业分布不均 |
3.2.4 商会队伍素质不高 |
3.2.5 商会可持续发展资源缺乏 |
第4章 异地商会发展中存在困境的政府原因分析 |
4.1 法律法规不健全 |
4.2 管理体制缺陷 |
4.2.1 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能划分不清晰 |
4.2.2 政府与异地商会间的职能划分不清晰 |
4.3 管理方式不科学 |
4.4 监管资源不足 |
第5章 异地商会发展中政府职能改进的对策建议 |
5.1 制定《商会法》 |
5.2 明确政府职能边界 |
5.3 加强宏观管理 |
5.4 引导异地商会自我完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会员对杭州市永嘉商会相关评价调查表 |
致谢 |
作者简历 |
(9)社会组织在中国国家治理中的作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
一、基于治理方式的变迁 |
二、基于治理理论的嬗变 |
三、基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国情 |
四、基于社会组织参与国家治理的现状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社会组织理论研究综述 |
二、关于社会组织发展现状研究综述 |
三、关于社会组织治理功能研究综述 |
四、有待拓展之处 |
第三节 核心概念辨析 |
一、社会组织 |
二、国家治理 |
三、国家治理与社会组织 |
第四节 理论基础 |
一、西方社会组织理论——借鉴与超越 |
二、马克思主义社会组织理论——根本和依据 |
三、中国特色社会组织理论——继承与创新 |
第五节 研究思路与创新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社会组织参与中国国家治理的历程及关系 |
第一节 社会组织参与中国国家治理的历程 |
一、传统体制下社会组织参与国家治理的历程(1949‐1978年) |
二、现代体制下社会组织参与国家治理的历程(1978年至今) |
第二节 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中的关系 |
一、社会组织与党组织的关系 |
二、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关系 |
三、社会组织与市场的关系 |
第二章 社会组织参与中国国家治理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社会组织在中国国家治理中作用日益凸显 |
一、公民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
二、社会矛盾的“减压阀” |
三、公共服务和产品的提供者 |
四、社会自治和公民自治的助推器 |
五、社会公平正义的彰显者 |
第二节 我国社会组织参与国家治理的特征 |
一、从参与主体看,参与国家治理的体制内社会组织影响力更大 |
二、从参与广度看,社会组织参与的范围越来越广泛 |
三、从参与深度看,社会组织参与的程度还不够深入 |
四、从参与途径看,社会组织参与的途径有待制度化 |
第三节 社会组织融入国家治理障碍的原因分析 |
一、自身层面:社会组织自身能力有待提升 |
二、体制层面:我国社会组织参与国家治理囿于体制性障碍 |
三、政府层面:我国党政部门对社会组织发展持谨慎态度,相关政策支持不足 |
四、文化层面:我国传统政治文化缺乏对社会组织的认知 |
第三章 国外社会组织参与国家治理的实践经验 |
第一节 欧美国家社会组织参与国家治理的经验 |
一、美国——社会组织高度社会化服务模式 |
二、英国——社会组织“慈善性”与“官办性”相结合模式 |
第二节 东亚国家社会组织参与国家治理的经验 |
一、新加坡——社会组织在威权政治下充分发挥作用模式 |
二、日本——社会组织精细化服务模式 |
第三节 拉美地区社会组织参与国家治理的经验 |
一、拉美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历程 |
二、拉美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中的主要作用 |
第四节 启示 |
一、必须坚持政府在社会事务中的主导地位 |
二、充分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以及发挥其补充作用 |
三、加强对社会组织负面作用的规制 |
第四章 新形势下发挥社会组织在中国国家治理中的作用的路径思考 |
第一节 社会组织融入国家治理的理想模式 |
一、社会组织融合国家治理体系 |
二、国家治理体系兼容社会组织 |
第二节 完善社会组织参与国家治理的社会制度条件 |
一、稳定的政策预期 |
二、完善的法律制度 |
三、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
第三节 发挥社会组织在中国国家治理各个领域中的作用思考 |
一、发挥社会组织在政治治理中的作用 |
二、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
三、发挥社会组织在文化治理中的作用 |
四、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治理中的作用 |
五、发挥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缅甸军人政权转型原因研究(1988-2015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语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3 缅甸军政权转型原因的现有解释及不足 |
1.3.1 内外压力说 |
1.3.2 精英决定说 |
1.3.3 军人利益说 |
1.3.4 国际形势说 |
1.3.5 总结及评论 |
1.4 研究方法 |
1.5 论文结构 |
第2章 关于民主转型理论的回顾及启示 |
2.1 民主转型理论 |
2.1.1 结构研究路径 |
2.1.2 行为主体研究路径 |
2.1.3 国际维度与国内维度的联结 |
2.2 军人政权民主转型 |
2.2.1 内外压力分析 |
2.2.2 动机与条件分析 |
2.2.3 组织与环境分析 |
2.2.4 出路保障分析 |
2.2.5 成本收益分析 |
2.3 评论、借鉴及启示 |
第3章 关于缅甸军人政权转型的定义、假设及解释 |
3.1 核心概念界定及操作化 |
3.1.1 缅甸军人政权转型的定义 |
3.1.2 利益目标的定义及操作化 |
3.1.3 保障条件的定义及操作化 |
3.2 理性的假定与成本收益分析 |
3.2.1 理性的假定 |
3.2.2 成本收益分析 |
3.3 研究假设及主要变量 |
3.3.1 研究假设 |
3.3.2 利益目标改变的原因 |
3.3.3 保障条件完备的作用 |
3.4 关于主要变量逻辑关系的解释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案例I:苏貌军政权拒绝转型(1988—1992 年) |
4.1 苏貌执政时期的缅甸政治、经济与外交 |
4.1.1 政治状况:苏貌高压统治 |
4.1.2 经济发展:增长缓慢 |
4.1.3 对外关系:西方全面封锁 |
4.2 1990 年大选回顾 |
4.3 苏貌军政权拒绝转型的原因 |
4.3.1 对政权完全控制为目标 |
4.3.2 缺乏完备的保障条件 |
4.3.3 目标与条件的差距及影响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案例II:丹瑞军政权开启转型(1992—2011 年) |
5.1 丹瑞执政时期的缅甸政治、经济与外交 |
5.1.1 政治状况:丹瑞软硬兼施统治 |
5.1.2 经济发展:高水平增长 |
5.1.3 对外关系:注重周边和区域外交 |
5.2 2010 年缅甸大选回顾 |
5.3 丹瑞军政权转型开启的原因 |
5.3.1 对政权关键控制为目标 |
5.3.2 建设完备的保障条件 |
5.3.3 目标与条件的一致性及影响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案例III:吴登盛政权深化转型(2011—2015 年) |
6.1 吴登盛执政时期的缅甸政治、经济与外交 |
6.1.1 政治状况:吴登盛开启自由化和民主化 |
6.1.2 经济发展:全面改革和外资流入 |
6.1.3 对外关系:与西方关系全面解冻 |
6.2 2015 年缅甸大选回顾 |
6.3 吴登盛政权转型深化的原因 |
6.3.1 对政权关键控制为目标 |
6.3.2 维持完备的保障条件 |
6.3.3 目标与条件的一致性及影响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缅甸军政权拒绝和接受转型的对比分析 |
7.1 外部条件与军政权转型 |
7.2 内部条件与军政权转型 |
7.3 利益目标和保障条件与军政权转型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 |
8.1 缅甸军政权接受转型的原因 |
8.2 缅甸政权转型对中缅关系的影响 |
8.3 关于处理中缅关系的政策建议 |
8.4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8.5 下一步研究方向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参考文献 |
中文文献 |
英文文献 |
缅文文献 |
互联网资料 |
附录A 《缅甸联邦共和国宪法》关于军人权力的重要条款 |
附录B 1988以来缅甸建交国家一览 |
附录C 苏貌政权:国家恢复法律与秩序委员会成员 |
附录D 丹瑞政权: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成员 |
附录E 吴登盛政权:政府内阁成员 |
附录F 昂山素季-吴廷觉政权:政府内阁成员 |
四、政府“交权”转变职能 应扶社团承担“中介”(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体育治理中政府角色演变研究[D]. 王国涛. 山东师范大学, 2021
- [2]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历史考察及其启示研究[D]. 刘华超. 山东大学, 2021(11)
- [3]社会转型期的社区合作治理研究 ——行动主义的视角[D]. 苟欢.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20(04)
- [4]海湾君主制国家现代国家治理多维研究 ——以沙特阿拉伯、巴林为中心[D]. 陈小迁. 西北大学, 2019(01)
- [5]盐城市商会组织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D]. 秦雨. 东南大学, 2019(01)
- [6]脱贫攻坚视阈下党的利益协调路径研究[D]. 向鑫.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7]云南省大学城“村改居”社区治理困境与对策研究 ——以昆明市呈贡大学城R社区为例[D]. 王姣. 云南师范大学, 2019(01)
- [8]转型背景下异地商会发展中的政府职能研究 ——以杭州市永嘉商会为例[D]. 吴睿哲. 湖南农业大学, 2017(10)
- [9]社会组织在中国国家治理中的作用研究[D]. 赖佩媛. 中共中央党校, 2016(08)
- [10]缅甸军人政权转型原因研究(1988-2015年)[D]. 张伟玉. 清华大学, 20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