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公共财政”问题的争论由来已久,关于财政体制改革的讨论与实践也一直没有停止过。2000年,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公共财政初步框架的目标,由此拉开了我国公共财政建设的序幕,至今恰好历经十年有余。回首这十年的公共财政建设,可以说是喜忧参半。可喜的是,我国在短短十年内就顺利建成了公共财政体制框架,实现了计划经济财政向公共财政的过渡。令人忧虑的是,目前我国的公共财政还不健全。这种不健全不只是表现在量上,更是表现在质上。甚至有学者质疑当前的公共财政体制,认为目前我国的“公共财政”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共财政,原因就在于“纳税人”主体的缺失。我国财政改革实践中,“纳税人”及“纳税人权利”问题一直被忽视。实际上,纳税人在公共财政发展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而我们却一直低估了纳税人的作用。改革至今,我国与西方国家具备同样的市场经济环境基础,财政理论也逐渐趋同,建立的同样是立足于弥补市场缺陷、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公共财政体制,为何在运行机制和运行结果上存在较大差异我国的公共财政模式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共财政模式的区别何在这些疑问都可以从政府与纳税人的关系中找到答案。笔者认为,政府与纳税人作为公共财政的两大平等主体,他们之间的互动影响着公共财政的形成、健全与运行情况,在公共财政发展中具有决定性作用。正是我国纳税人主体的缺失,财政改革由政府主导才成为必然,最终只能形成我国行政特色浓厚的公共财政。西方国家纳税人权利意识较强,财政改革由政府与纳税人两种力量共同推动,因此在政府与纳税人互动的过程中形成了民主财政机制,使得公共财政更加完善高效。由此可见,从政府与纳税人互动的角度研究公共财政制度改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回顾中西方公共财政的发展历程,发现政府与纳税人的互动对于公共财政制度变迁具有深刻影响。在此基础上,本文把我国目前的公共财政界定为“行政型”公共财政,把西方国家的公共财政界定为“互动型”公共财政。通过比较两种公共财政模式的运行效率后发现,政府与纳税人的互动情况如何,对公共财政的决策效率、监督效率,以及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也有影响,两种公共财政模式也表现出各自的优势与劣势。我国公共财政实践表明,“行政型”公共财政在过去的一段时期内符合我国的国情,对于近十年来的公共财政改革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近年来,我国纳税人权利意识空前增强,纳税人正在“觉醒”,政府与纳税人的互动格局也在逐渐形成。在这一形势下,我国“行政型”公共财政愈发表现出它的弊端,实现公共财政模式由“行政型”向“互动型”过渡也成为必然趋势。因此,本文在以上的研究基础上,以释放纳税人权利为突破口,尝试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政策措施,以促进我国向“互动型”公共财政的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