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商品化权是指民事主体将姓名、肖像、声音等人格标识或其创作的虚构形象等具有公众影响力的形象确认因素进行商业化利用,以达到商业促销的目的,并禁止他人未经授权而进行商业化利用的权利。商品化权作为一个新型民事权利,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和重视。国外早在20世纪初就开始对商品化权进行研究,并己在立法、司法上初步形成了针对该项权利的法律保护机制。而我国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对商品化权有了初步的探讨。但直至今日,学界对于商品化权的概念界定、保护的对象以及其在民法体系中的法律地位均未明晰。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蓬勃发展,经营者日渐认识到对知名形象进行商业利用是一个很好的商业促销手段,因此在现实生活中随处可遇到此类商业行为。经营者获得巨额利润,但权利人却没有得到相应的经济回报。当权利人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其权利时,由于立法的缺失,导致该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遇到了很大的障碍。因此建立商品化权的法律保护制度是当前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本文从商品化权的基础理论入手,借鉴国外在此方面的学说和判例,从商品化权的定义、保护对象、立法制度的建议、司法保护等方面对商品化权进行深入的探讨,旨在进一步明晰对商品化权的认识,并对商品化权利人在司法实践中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提出自己的看法。全文除引言和结束语外,正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商品化权的基础理论。包括商品化权的起源、发展和历史现状,并通过国内对商品化权定义的对比分析,进一步论证商品化权的概念界定以及该项权利的法律关系。第二部分阐明了对商品化权进行法律保护的必要性,通过研究国外关于商品化权的立法保护模式以及我国现有法律制度对商品化权保护的缺陷,对商品化权在我国现有民法体系中的法律构建提出自己的建议。第三部分是本文的创新点,主要论述商品化权司法保护制度的相关问题。首先论述商品化权的保护对象,其次从商品化权权利限制、保护期限、侵权行为的认定以及民事责任承担等问题予以分别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