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信访,即人民的来信来访,它是一项极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征的重要民主政治制度。近年来,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逐渐深化和社会利益关系的逐步调整,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诱发信访事件的因素日益增多,目前,信访问题已经发展成为关系社会和谐发展、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甚至国家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涉诉信访,是在2004年首次全国涉诉信访会议时才被作为规范术语使用的,笔者在本文中所提及的涉诉信访的范畴包括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要求起诉,也包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和申请再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日益完善,信访已经成为表达民意、关注民生的重要政治渠道。在当前的社会政治环境下,涉诉信访问题已成为各种社会矛盾交织激化的外在体现。实际上,涉诉信访是我国独具特色的制度,司法的权威性和终局性在涉诉信访面前受到了严峻的挑战,但由于司法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和专业性,所以针对司法的信访应当也只能由司法机关来处理。这符合我国宪法的规定,既坚持了审判独立的原则,同时也能够防止其他机关和社会团体肆意干涉司法活动。对于涉诉信访问题的研究和妥善处置,是极其紧迫和尤为重要的。作为社会矛盾的一个排解渠道,它是一把“双刃剑”,解决不好,会严重威胁社会团结和社会秩序。一方面,各级人民法院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处理工作;另一方面要从制度、理念、措施等方面下功夫,化解信访矛盾,解决信访问题,消除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本文借鉴信访工作的相关理论,首先阐述了涉诉信访的概念、功能及历史沿革,然后以湘潭市岳塘区涉诉信访情况为例,深入解剖了我国涉诉信访的现状以及造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结合个人调查情况,从制度、文化、观念等方面提出了改善我国涉诉信访制度的几条可行途径:一是妥善处置转型时期的社会矛盾;二是推进普法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三是进一步完善涉诉信访法律制度;四是切实加强人民法院的自身建设;五是积极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涉诉信访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