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高等学校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业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但是,我们又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民办高校迅速发展的背后也凸显出不容忽视的风险问题。在这些风险中,当前影响较大、值得关注的有五大风险,它们分别是管理决策风险、财务风险、教育质量风险、政策制度风险、市场风险(包括生源市场风险、办学市场风险、就业市场风险)等。这五类风险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一个风险组合,一种风险可能会影响另一种风险或者同时发生;同时,各类风险又处于不停的运动和变化之中,一旦小概率事件发生,就会给民办高等学校带来损失,甚至会引发学校的倒闭。与营利性组织如企业经营风险相比,民办高校办学风险既具有一般性风险的共同特性,如风险的客观性、多变性、不确定性、双重性、潜在性等特性,但作为非盈利性的高等教育组织,民办高校更多的是有着与企业风险所不同的自身特点,如更为严重的危害性、急迫性、复杂性、社会敏感性、群体性。与公办高等学校不同,民办高等学校是一个自筹经费、自负盈亏、自主办学的顾客支持型高等教育机构,它呈现出办学经费的自筹性、办学的投资性、运作机制的准市场化以及较强的办学自主性和灵活的办学机制等特征。这种与公办高校完全不同的发展道路与特殊生存方式,决定了现阶段民办高校在办学过程中更易遭受更大的风险。一旦经营不善,就可能出现资不抵债,甚至倒闭。这也许是我国目前民办高校倒闭呈现数量的上升趋势的重要因素。我国民办高等学校办学风险的成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办学理念不科学、内部管理不规范、融资渠道不通畅等,是其内部主要成因;政策法规不完善、管理体制不健全、社会歧视与偏见是其外部主要成因。因此,防范和化解办学风险,既是民办高校经营者和办学者的使命,也应是社会和政府的共同责任。从当前民办高校办学实践来看,办学风险能否有效的规避与防范,关键还在于民办高校内部条件系统要素的协调性。这些内部条件系统包括民办高校自身价值的选择、办学资源的优化、内部管理体制的配置等各方面。这些要素系统之间协调程度、平衡状态是民办高校防范与规避办学风险之根本。当务之急,民办高校应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一是坚持科学的、理性的、可持续发展观,摒弃短期办学思想,认真做好学校的发展定位与规划,防范因定位不当而带来的办学风险:二是树立风险意识,建立起完整的风险预测和预警系统,提高对风险的应对能力,防患于未然;三是完善法人治理机制,提高决策管理的科学性,防范管理决策风险;四是完善学校财务管理机制,拓宽融资渠道,防范财务风险;五是完善质量保障与监控机制,加强教学管理,防范教育质量风险;六是完善“学校经营”机制,积极开展学校营销,防范市场风险。化解办学风险、实现学校良性发展有赖于民办高校自身能力的整合和内在素质的提高,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在这一过程中袖手旁观、任其自然。政府应该在民办高校风险防范问题上均承担相应责任,而不是缺席。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是防范办学风险、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这无论是从理论上看,还是从现有法律来看,政府均不能推卸其相应责任。引导观念转变、实施科学规划、完善法规政策、建立财政资助、强化宏观监管、提供运营服务,正是这一责任中最为核心和最迫切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