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我国“陌生人社会”的到来,在公共生活中维护公共秩序成为对公民的一项基本要求,同时成为公共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有关于公共秩序教育的研究集中于维护公共秩序的行为塑造和情感培养等问题上,本文则探讨维持公共秩序的公平与公益思维培养问题,重点考察公共秩序教育的现状,具体考察学生在维护公共秩序时是否具有公平与公益思维,以及教师在进行公共秩序教育时是否具有公平与公益思维。本研究通过文献考察和理论探讨,确立公共秩序教育研究的框架,把公德教育的两个核心公平和公益思维分别分解成若干层次:公益思维分为利他思维与利群思维两个层次,同基于个体理性的利己思维相对;公平思维分为平等对待思维、差异对待思维与补偿对待思维三个层次,同基于非理性思维的规则和权威相对。在此基础上,以先后有序、保持安静、遵守时间和对号入座四类公共秩序作为项目,编制出《维护公共秩序公平、公益思维测量问卷》(学生卷)和《维护公共秩序教育公平、公益思维测量问卷》(教师卷),对S市的小学段、初中段和高中段三个学段的414位学生及128位教师进行了问卷调查,最后对教师和学生维持公共秩序的公平和公益思维进行描述统计和差异分析。分析结果显示,学生维护公共秩序和教师对学生进行维护公共秩序教育时,师生态度和行为都比较积极,但高中生的积极行为显著下降;利己思维和利群思维高于利他思维,利群思维随着学段的升高逐渐减弱;规则权威思维与平等对待思维并重,差异对待思维与补偿对待思维较弱,学生的补偿对待思维随着学段的升高逐渐减弱;男女学生的公平、公益思维无显著差异,但男教师的利己思维和平等对待思维高于女教师,且两者存在显著差异;班主任规则和权威思维明显,和非班主任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基于以上研究结果,本文认为我国中小学公共秩序教育在公益思维的培养上或已取得可喜的进步,但是我国中小学学生的公德意识和公德思维仍有待提高,重点表现在差别对待思维和补偿对待思维亟待加强。本文同时主张,中小学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在公共秩序教育中应弱化规则和权威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