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本文尝试从分析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的理论、立法以及司法现实入手,并借鉴美国和联合国的相关立法规定,来阐述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的本质,并结合对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的反思,来分析我国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的建构和发展趋势。希望达到理顺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的思路、突破我国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的理论困局的目的,以发挥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的最大效应,减少死刑的错用和滥用问题,最终达到保障被告人人权效果。本文在论述过程中主要运用了问题引导法以及比较法的研究方法,分成以下几章进行了详细论述:第一章主要论述了证明标准的性质以及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的特殊性。对于证明标准性质进行了简要介绍,分析了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价值。对于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的特殊性、刑诉证明标准的层次性以及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的层次性进行了详细分析,以奠定本文的理论基础。本章最后对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的一些反思,提出了死刑案件证明标准存在的理论困局。第二章主要介绍了我国关于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研究的现状,属于实然状态。首先是论述了学者对死刑证明标准的理论研究和建构。其一,理论界对于死刑案件证明标准是否应该高于一般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存在以下几种意见:一是坚持认为两个证明标准应该统一,死刑案件证明标准不应高于普通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该种观点。二是认为死刑证明标准应该比一般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高。其二,对于是否应将死刑案件的定罪标准和量刑标准区分开以及如何区分开来,需要适用何种标准的问题也存在争议。一是支持死刑案件的定罪标准高于死刑案件的量刑标准;二是认为死刑案件的量刑标准应该高于死刑案件的定罪标准。还有的研究项目对于死刑案件证明标准问题进行了相关的问卷调查。其次,论述了关于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的立法现状:我国现行的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是较为单一的证明标准。对于“罪行极其严重”的标准的模糊性也进行了分析。最后对于与死刑案件相关的最新立法以及关于死刑案件证明标准适用的司法现状进行了介绍,为下文的分析奠定了背景基础。第三章介绍了美国和一些国际公约的相关死刑证明标准的规定。其中对于美国死刑案件中定罪和量刑程序的分离以及美国死刑案件适用的排除合理怀疑标准进行了重点分析。第四章通过分析排除合理怀疑的起源,对于证明标准和程序问题进行了反思。强调了法官职业道德在死刑案件判决中的重要作用。第五章是本文的论述重点,主要阐述了如何实现对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理论困局的突破。对于是否应该提高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以及如何提高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进行了回答;更深一步地论述了死刑案件证明的规范化问题第六章结合死刑改革趋势,简要介绍了未来死刑案件证明标准在我国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