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企业党建与公司治理的融合

分析企业党建与公司治理的融合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第二勘探局河北省涿州市072750

摘要:市场经济环境下竞争激烈,企业生存空间不断被压缩,企业党制建设也在摸索中前进。企业党建与企业治理在本质上都是为了企业在合法经营的基础上能够健康发展,具有目标上的一致性。为了生存与发展,企业必须正确处理党建工作和治理工作的关系,实现相嵌融合,协调发展,形成合力,为企业进一步发展提供推动力。

关键词:企业党建;企业治理;融合

引言:企业党建和企业治理的融合是解决两种制度间冲突的需要,是完善党建理论的需要,更是解决现实问题的需要,因此企业应从自身条件出发,寻找有效途径实现两者的融合,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一、企业党建与企业治理融合的基础

1.根本目标上具有一致性

企业党建是在认真贯彻党的有关方针政策的基础上正确引导和监督企业在合法前提下开展生产经营,维护企业内部涉及到的各方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增强企业整体凝聚力,使企业能够健康发展。事实证明,党建工作在促进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创造巨大财富中的作用不可小觑。企业治理则主要是完善治理结构,协调企业内部各个利益方的关系,并维护其合法权益,从而促进企业健康、持久发展。显而易见,两者根本目的都是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只是运行方式以及组织设置上存在异同,并非本质上的对抗,所以企业党建和企业治理的融合具有可行性。

2.两者具有协同作用

这里的协同是指为了共同的目标,子系统和各部分之间相互支持、配合、协作。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出于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根基考虑,因此将企业党建以党基本组织的形式嵌入到企业中与企业治理共存。在企业经营管理系统运行中,两者因制度安排的差别有着不同的运行特点,在某方面可能会相互排斥,但是这并不会导致企业这个系统失衡甚至瓦解,只要恰当的处理两者间的关系,就能为企业创造更多收益。

二、明确党建理念

开展党建工作前,必须摆正党建观念。在企业内部,要明确党建目标,充分利用政治资源支持促使企业进一步发展。要做到党建与企业治理相融合,就必须坚持以企业经营为首开展工作。不然在党建工作中可能会有全否或全肯的极端,不利于党建工作顺利开展。在企业内部,企业党制要建立起能够保证企业合法性权益制度,使党组织可以辅助企业治理工作,发挥出政治功能。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发展决策,能够确保国家有关政策方针可以贯彻落实到企业经营管理中。党组织对于一些可以对企业经营产生积极作用的工作态度、方法要积极应用;对企业经营会产生消极的工作态度、方法要及早摒弃。

三、企业党建和企业治理融合的有效途径

1.保障企业党组织在企业治理中的政治核心地位

企业党组织和治理机构应该进行同步构建,因此党组织应以《公司法》等章程和规定为依据,围绕企业核心工作,渗透和融入到企业各项工作中,首先是当企业遇到重大决策时,如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党组织应纵观全局,高瞻远瞩,正确把握方向;其次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领导体制,搭建合理的治理结构,尽量将所有党委成员纳入经营者行列,确保党组织在适应企业中心任务的基础上顺利开展工作;最后是要明确党组织及其成员的法定地位和作用,包括部门和职责设置、人员安排、经费保障等,从而保证党组织依法履职,团结内部力量,协调各利益方的关系,保障其利益,为企业稳健发展奠定思想和组织基础。

2.对接和融合企业新老三会

要切实做好党建与企业治理融合工作,要求企业党组织与公司决策人员做好交流,也可以尝试让企业内部党员、职工、工会代表等和企业决策、管理者进行交叉任职。

一是职代会,职代会对股东大会的权利局限于建议权,为保证职工股东双方的利益,可以采取职工入股制,允许一定的职工股东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同时选取合适的职工参加董事会,对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如薪酬奖金、劳动保护,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的方针、问题、制度等,进行审议前讨论。此外职代会还可选出代表进入企业监事会,并根据实际情况更换代表。

二是党委会,首先是通过股东大会选举合适的党委成员出任董事或者董事长;其次是为保证企业合法经营,可以借助法定程序使党委成员成为监事会成员,依法行使提议权和监事权;最后是按照相关规定,党委会成员可以进入董事会等机构,同样董事会等机构的党员也可进入党委会。通过这一办法,能够让党组织成员参与决策管理,企业原决策管理人员能够深入党组织实际工作中去,从而加深相互间的理解。当前很多现代企业治理已经尝试采用此模式,在我国一些合资企业中,这种管理模式十分普遍,采用这种任职方式,企业党组织以及企业决策管理者在工作中就不会因为国家方针政策与企业治理的同步问题花费大量精力,从而有效降低体制成本,是企业管理更加灵活,提高效益。

三是工会,工会是企业劳方的代表和利益维护者,应遵循相关规定独立开展工作,因此工会代表可以可依法进入监事会和董事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并传达与劳动者利益密切相关的要求和意见,甚至可由工会主席出任监事和董事,合理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和以及经营管理监督工作。此外工会还要负责协商和合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协调劳资双方关系。

3.优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机制

为集中体现和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中的政治核心地位,应进一步优化党组织在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方式,一是需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的问题,应事先交由党委会进行讨论决定,关于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在通过职代会的审议之后,再经党群和经理领导班子落实;二是为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从企业董事会等部门、机构进入党委会的企业内部成员应从不同角度对党组织研究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对企业治理结构方面商议以及决策结果做出反馈;三是按照党纪政纪,严格处置不遵循决策规则和程序以及给企业造成政治负面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人或事。

4.深化改革人事管理制度

首先应该坚持“党管干部”,根据产权进行关系隶属关系上的明确划分,打破企业干部交由企业党委任命的模式,构建符合社会发展要求和企业内部需求的现代企业领导管理体制;其次是对聘任企业干部整体流程进行进一步优化。因此要严格遵循党管干部的工作程序,董事会应事先与党组织进行有效的交流和沟通,然后进行决策;最后是更新用人标准,企业应结合市场情况调整公司用人标准,并由党委参与资质评定,贯彻党的用人标准、对人才进行综合素质的考核。

结语

探讨企业党建和企业治理融合思路和模式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和价值。企业党建属于政治研究领域,企业治理属于经济研究领域,是不同的制度,二者遵循的规则不同,因此在为企业发展考虑时不可避免的会出现矛盾,但是两者并不排斥,只要安排合理,就能实现党建与企业效益的平衡。

参考文献:

[1]柳旺宏.企业党建工作与公司治理的融合思路探究[J].智库时代,2017(14):250+252.

[2]王彦玲.国有企业党建与公司治理结构的适应机制及其构建[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8(12):180+184.

[3]孔苗.企业党建与公司治理和谐发展的制度创新[J].企业技术开发,2015,34(35):24-25.

[4]上海社会科学院课题组.公司治理与党建工作融合的现状、问题及理论思考[J].上海经济研究,2005(11):61-6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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