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间恶性税收竞争问题研究

我国政府间恶性税收竞争问题研究

论文摘要

税收竞争是各国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只要存在财政分权的国家,就会存在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而税收竞争又是地方政府间竞争的主要形式之一。但税收竞争毕竟是地方政府的自利行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市场化和分权化改革的推进,尤其是财政分权体制的建立,我国各级政府逐渐形成了独立的经济利益,地方经济利益不断扩大,其独立利益的诉求促使地方政府不断寻求社会经济资源,地方政府为实现各自利益边界的最大化而展开的对税收资源的争夺日益激烈,地方利益冲突不断凸显。同时,由于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政府针对相对落后地区制定了诸多税收优惠政策,加上税收体制不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很多地方政府出台了一些名目繁多的减免税费的优惠措施,而以经济增长为考量的政绩评价体制更让地方政府间竞争不断加剧,扭曲了税负、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拉大了地区发展差距,引起了理论界对税收竞争效应的关注和对有害税收竞争的讨论。目前,国内外对政府间税收竞争已经有了初步的研究,主要资料包括:国际税收竞争的文献、政府间税收竞争定义及分类的文献、政府间税收竞争成因的文献,政府间税收竞争效应的文献以及政府间税收协调的文献。而国内外关于恶性税收竞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国际恶性税收竞争方面,而对于一国政府间恶性税收竞争的研究并不多见,基本是停留在对政府间税收竞争负效应分析的基础上,缺乏对政府间恶性税收竞争完整系统的分析。本文一共分为三个部分,试图通过把有害税收竞争的相关问题联系起来,全面系统地分析我国政府间恶性税收竞争的原因、表现形式、现状和影响,并结合西方一些国家治理政府间有害税收竞争的一些经验,根据我国的现实国情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为规范我国政府间税收竞争提供思路。第一部分恶性税收竞争基本理论首先介绍了政府间税收竞争的一般理论,包括国内外学者对政府间税收竞争的界定,在此基础上,对政府间税收竞争作出如下描述:是指在实行财政分权的多级政府体系中,相对独立的地方政府以增强本级政府的经济实力,增进辖区福利为主要目的,采取降低有效税率或实施优惠政策等手段,以争夺经济资源及税收资源的政府自利行为;从空间、竞争程度和性质上对政府间税收竞争进行了分类;并分析了税收竞争主要通过税收立法、司法及行政性征管活动对经济资源和税收资源进行争夺基本分类。在政府间税收竞争一般理论的基础上,引出了政府间恶性税收竞争理论。根据OECD关于国际恶性税收竞争特点的描述,对我国政府间恶性税收竞争作出如下解释:是指地方政府完全以本辖区的狭隘利益为出发点,无视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利用税收法律法规的漏洞,突破税收制度安排,片面追求本地区税源扩张和经济发展,降低有效税率和资源配置效率并导致国家总体税收大量流失的税收竞争行为。分析了政府间恶性税收竞争的一般原因:一是地方政府独立的经济利益以及对差异性公共服务和产品的追求导致对社会经济资源的更多寻求;二是地区倾斜性税收优惠政策加剧了政府间的恶性税收竞争。第二部分我国政府间恶性税收竞争的现状对恶性税收竞争在我国的情况进行了梳理,包括现状、手段、影响及其原因。首先以大量的事例以及审计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报告和资料分析说明了我国一些地方政府税收竞争已经突破了有序健康的范围,突破了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界限,逐步滑向恶性税收竞争的深渊,重点旨在说明我国政府间恶性税收竞争的严重性和规范政府间税收竞争的必要性。然后描述了我国政府间税收竞争所采取的主要手段:擅自减免或降低征管力度、税收折扣或奖励、引税或买卖税款、税收强征、税收先征后返、增加特定支出以及减少规费收取等。阐述了恶性税收竞争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包括破坏税收中性、拉大地区发展差距、违背税负公平原则、破坏税收秩序、损害税法刚性、滋生腐败、降低公共服务水平、造成大量税收流失等。最后分析了我国政府间恶性税收竞争的特殊原因:一是不完善的分税制,财权事权的错位;二是税收制度及税收优惠政策的缺陷,造成地区性税收差异,加剧了不公平税收竞争;三是税收法制的不健全,对税收执法活动缺乏有力的约束监督,导致地方政府拥有较大的税收自由裁量权;四是不合理的政绩考核机制,单纯以GDP增长为标准的考核制度,使地方官员不计后果盲目追求短期经济发展,不惜一切代价吸引外来资本;五是税权制度安排的缺陷。第三部分规范我国政府间税收竞争的对策建议首先对西方国家在治理有害税收竞争方面的一些经验措施进行了阐述,包括政府间的税收协调、税收法律体制的完善、对流动性要素课税的减免以及实行集权型分税制等。然后提出了如何规范我国政府间税收竞争的对策建议:一是进行财政体制改革,合理划分财权事权,二是加强税收法制建设,限制政府行政干预行为,从源头上遏止有害税收竞争的产生;三是加强政府间税收协调和监督,四是完善税收优惠,把以地区优惠为主转向以行业优惠为主:五是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绩考核指标;六是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本地区优势,制定符合本地区比较优势的产业政策,屏弃单纯依靠各种优惠吸引外来资本的手段,塑造本地区的核心竞争力。本文以实证分析为主,对国内外的研究成果及我国政府间恶性税收竞争的现状做了系统的介绍、分析,然后对国内情况做出了理性的判断,并对今后的改革方向提出了对策建议。由于笔者获取的国内外介绍恶性税收竞争的资料不足,以及自身理论、实践水平的局限,对于政府间恶性税收竞争的基本理论以及在我国的运用都需要进一步提高。

论文目录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1、研究目的和意义
  • 2、文献综述
  • 3、基本思路和逻辑结构
  • 4、研究方法和手段
  • 1. 恶性税收竞争基本理论
  • 1.1 政府间税收竞争理论
  • 1.1.1 政府间税收竞争的界定
  • 1.1.2 政府间税收竞争的基本分类
  • 1.1.3 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的表现形式
  • 1.2 恶性税收竞争基本理论
  • 1.2.1 恶性税收竞争的基本定义
  • 1.2.2 政府间恶性税收竞争的理论基础
  • 1.2.3 政府间恶性税收竞争的一般原因
  • 2. 我国恶性税收竞争的现状
  • 2.1 我国恶性税收竞争的现状
  • 2.2 地方政府展开税收竞争的手段
  • 2.2.1 擅自减免税或降低征管力度
  • 2.2.2 税收折扣或奖励
  • 2.2.3 引税或买卖税款
  • 2.2.4 税收强征
  • 2.2.5 税收先征后返或财政返还
  • 2.2.6 增加特定支出
  • 2.2.7 减少规费收取
  • 2.3 恶性税收竞争的影响
  • 2.3.1 恶性税收竞争破坏税收中性
  • 2.3.2 恶性税收竞争无益于我国经济与社会的整体发展
  • 2.3.3 恶性税收竞争使地区间发展差距进一步拉大
  • 2.3.4 不规范税收竞争违背了税负公平原则
  • 2.3.5 破坏全国税收秩序,损害国家整体发展
  • 2.3.6 恶性税收竞争损害税法刚性
  • 2.3.7 过度税收竞争造成了大量税收收入流失
  • 2.3.8 过度的税收竞争容易滋生腐败,导致权力寻租
  • 2.3.9 侵蚀税基,降低公共服务水平
  • 2.4 我国政府间恶性税收竞争的主要原因
  • 2.4.1 不完善的分税制
  • 2.4.2 税收制度及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缺陷
  • 2.4.3 税收法制不健全和税收执法不规范
  • 2.4.4 不合理的政绩考核机制
  • 2.4.5 税权制度安排的缺陷
  • 3. 规范我国税收竞争对策措施
  • 3.1 国际上处理有害税收竞争的经验措施
  • 3.1.1 政府间税收协议
  • 3.1.2 完善税收法律体制
  • 3.1.3 免除或减轻对流动性要素的课税
  • 3.1.4 实行集权型分税制
  • 3.2 规范我国政府间税收竞争的建议
  • 3.2.1 完善现有的财政体制,进行分税制改革
  • 3.2.2 加强法制建设,强化税收竞争行为的外在约束机制
  • 3.2.3 加强公众监督和税收征管
  • 3.2.4 完善现行的税收优惠制度
  • 3.2.5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健全官员绩效考评机制
  • 3.2.6 加强地方政府之间的税收协调
  • 3.2.7 转变政府职能
  • 结语
  • 注释和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相关论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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