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债务期限结构与公司治理是现代公司理论和实践中两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不同的债务期限结构对公司治理的作用不同,短期负债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代理成本、约束管理者等,长期债务则可以降低经营者经营“帝国”的机会;而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激励管理层根据公司特征做出合理的融资决策,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进而可获得稳定的长期债务资金。二者之间互相协调、互相制约、互相促动,共同影响着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实现。我国现阶段,公司治理和债务期限结构不论在实务中还是在理论研究上均存在不足,而随着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胜利完成,以及企业债券市场的逐步开放,公司治理和债券市场得到了高度重视。因此研究公司治理和债务期限结构的关系在理论上和实务上具很大的意义。针对研究对象的复杂性,本文以契约理论、融资结构理论、投资者保护理论等现代公司理论为基础,采用了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首先在总体上简单分析负债融资的公司治理功能,指出负债融资的公司治理效应可分为负债融资整体的公司治理效应和负债融资不同类型的公司治理效应;其次在契约理论的支撑下,运用数学模型推断的方式,重点讨论考虑公司社会价值的情况下,债务期限结构对公司治理的影响,以及债务期限对项目质量的甄别功能;再次以融资结构理论和投资者保护理论为基础,实证研究公司内部治理中的第一大股东持股、独立董事制度和管理层报酬对公司债务期限结构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独立董事制度和管理层激励机制能够显著影响债务期限决策:独立董事比例越大、管理层报酬越高,公司的债务期限就越长。最后立足于我国的特殊国情,指出,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过程中不能忽视公司债务期限结构的公司治理功能,而要安排科学合理的债务期限结构也必须有规范的公司治理模式作基础,并对此提出了一些相关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