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购置税开征 费税改制踏上征程(论文文献综述)
赵艳红[1](2021)在《税制结构对中国经济高质量增长的影响研究》文中认为
符裔[2](2019)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进程中的重要潮流。而在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由于各国税收制度的差异,不仅在区域内对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形成了税收障碍,还常常因为国际税收利益分配的问题产生国际贸易和投资的争端,直接制约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因此,消除区域税收障碍与合理分配区域内各国间的税收利益也就成为各国进行国际税收协调的核心内容。特别是区域联盟组织都普遍采用国际税收协调的方式去解决区域内的重复征税、有害的国际税收竞争以及恶意的国际逃避税问题,以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自由贸易区,也同样面临着区域内的各种税收问题。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发展和“—带一路”的战略规划的推进,东盟国家与中国之间的相互贸易和投资得到了大幅度的增长,然而,随之而来的税收问题也日益凸显。虽然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经过了逾10年的发展,区域内各国间的关税得到大幅度的降低,货物与服务的进出口贸易基本消除了关税的障碍,但是,现阶段自贸区内重复征税和国际避税的问题依然还未得到很好的解决,区域性的税收竞争始终存在,而税收协调进程却相对缓慢,已难以契合自贸区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发展速度。因此,深化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税收协调研究,不仅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和国际税收理论的拓展和实证检验,而且也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要求,对于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和实现我国“一带一路”战略具有重要意义。此外,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客观上赋予了广西、云南等地以新的历史机遇。如何从税收制度建设和协调的角度融入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历史潮流,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和加快我国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构成本文最为直接的现实意义。文献综述表明,国外对国际税收竞争与协调的研究起步较早,目前在这方面的理论也已日趋全面、深入和透彻,但研究主要是集中在发达国家的区域(主要是欧盟),针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区域的税收协调研究比较少。而国内对于国际税收协调的研究,在吸取国外研究的基础上,虽然在理论体系、研究方法和分析方法上实现了一定的创新,但理论还是局限于宏观战略的分析而缺乏微观的实证基础,特别是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研究,相关的研究文献不仅大多还停留在自贸区建立之初,而且进行定量分析的文献较少,不能很好地给予自贸区建设发展以理论的指导。尤其是中国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之后税收协调的研究呈现出更多新的特点、新的任务,现有的文献在税收协调上的研究成果已经落后于形势的发展,函需新形势下对税收协调进行更全面有效的研究。有鉴于此,本文主要从国际税收研究和国际经济学相结合的角度,以国际税收的国家主义和世界主义的结合为视角,视国际税收协调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内生因素,综合运用现代经济学的实证分析、规范分析、比较分析、制度分析和博弈分析等方法,通过对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的理论框架的构建以及税收协调效应的分析,在借鉴欧洲联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的基础上,较为全面地阐述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的思路、原则和对策。本论文由导论与六章内容组成,按照理论分析——实证分析——对策建议的基本逻辑思路展开,可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国际税收协调的理论分析,主要包括第一章;第二部分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的实证分析,主要包括第二至五章;第三部分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深化税收协调的对策建议,主要包括第六章。文章的具体内容如下:导论部分在进行相关文献综述的基础上,主要阐述了本文研究的问题、选题意义、研究思路与方法、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并概要指出了本文的主要创新与不足。第一章是国际税收协调的理论分析。本部分首先对国际税收协调的概念进行了界定与区分,接着从关税同盟理论、国际相互依存理论、博弈论这三个方面分为税收协调提供了一系列的理论依据,并且对税收协调可能产生的效应及影响进行分析,说明了进行税收协调的必要性。第二章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历史与现实概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形成,有着特殊的地理、历史、文化、经济和政治背景。了解东盟的社会经济与发展,回顾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历史关系,认识和理解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历程,是探索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的背景和前提。第三章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税收协调实践。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的程度,直接影响着自由贸易区经济一体化建设的进程。本章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税收协调实践进行了梳理和概述:首先,对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税制结构差异进行了分析;其次,介绍自由贸易区近年来税收协调的现状;再次,探讨了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的面临的挑战;最后,分析了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的问题。通过对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实践的考察,为怎样推进深层次的税收协调提供了最为重要的现实基础。第四章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效应的分析。中国与东盟国家进行区域税收协调是否能减少税收竞争的负面影响,是否能促进区域内各国福利水平的提升,是否要深化税收协调的层次,这就必然牵涉到对税收协调的效应进行实证的分析。本章通过收集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各项经济数据,利用计量模型对税收协调产生的效应进行了定量的分析:分别分析了中国与东盟国家税收协调所产生的贸易、投资效应,结论得出税收协调产生了有利于中国与东盟国家的贸易创造、投资增长的效应。通过对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效应的实证分析,验证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行税收协调的必要性。第五章是区域间税收协调的国际经验借鉴。欧盟是一体化程度最高的窗口,其区域间税收协调最为全面、深入,因而对区域税收协调具有导向意义;北美自由贸易区同样是自由贸易区的形式,其税收协调的经验对区域税收协调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总结欧盟及北美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政策的一般经验和教训,能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税收协调提供国际视域上的经验借鉴。第六章具体探讨了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的对策和建议。促进税收协调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是本文的最终落脚点和归宿。立足于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的理论框架、实践考察、实证分析和国际经验的借鉴,本章系统地阐述了促进税收协调的总体思路、原则和途径,以及我国参与税收协调的政策建议。
李万甫[3](2019)在《共和国70年税制变迁:历程、脉络和经验》文中认为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税收制度在不同历史时期经历了一系列变迁,不仅反映了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内在流变,体现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深层变革,更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培育壮大提供了深远动力。本文从社会经济背景、演进路径、标志事件和阶段特征四个维度,分阶段梳理了共和国70年税制变迁的历程和脉络,并在此基础上归纳总结了一些普适性经验,以期为当前推动税制改革和建立现代税收制度提供有益的历史借鉴。
吴睿[4](2019)在《有限政府背景下央地财税关系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财税体制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核心,关键在于处理好央地财税关系。央地财税关系的本质是财政管理权限的集权与分权关系的处理。集权和分权关系的处理是与经济体制相联系的,我国经济体制运行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计划经济时期,计划向市场过渡时期和市场经济时期。不同经济体制下政府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不同,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属于“全能型”政府;计划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过程中政府在很多领域中逐步退出,市场开始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政府由“全能型”政府转变为“赶超型”政府;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政府进一步退出,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政府由“赶超型”政府转变为“有限型”政府。央地财税关系在不同经济体制下也表现为不同的形式。纵观我国央地财税关系改革的路径,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统收统支”模式,二是过渡经济时期的“分灶吃饭”模式,三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分税制模式。其中,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基本确立了中国现代财税体制的框架和雏形。在分类别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的基础上,地方政府逐步成为拥有相对独立财政权利的行政主体。探寻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起点和渊源,其设计初衷的指向是有偏向性的,即更多的考量是如何应对当时两个迫在眉睫的难题:即“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逐渐降低以及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逐渐降低”。分税制改革的成效是立竿见影的,快速扭转了中央政府在财政话语权上的弱势局面,极大地维护了中央政府的政治权威。但是分税制改革毕竟是中国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一个初步探索,还存在着颇多不完善之处,其中最为人们所诟病的就是分税制改革所造成的央地财税关系的异化,典型表现为央地财权与事权的非对称性。央地财税关系异化有多方面的经济表象,如政府失灵、畸形的土地财政、过低的财政透明度、市场分割、地区财政区域分化现象明显等,央地财税关系异化严重抑制了中国经济效能的进一步提升。此外,伴随着中国经济改革进入“深水期”,中国的经济增长模式应该更多地从“有为政府”转向“有效市场”,而有效市场的必要条件是“有限政府”,捋顺央地财政关系是构建“有限政府”的必备条件。本研究旨在探讨在有限政府背景下如何优化央地财税关系。本研究在对政府职能与央地财税关系进行历史检视的基础上,首先对有限政府背景下央地财税关系异化的经济表象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基于博弈论分析方法对有限政府背景下央地财税博弈行为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其次对央地财税关系调整进行了效率检验,分别对中央适度下放财权和上收事权进行了效率检验,从而实证了央地财税关系调整的必要性;再次,对政府职能转变背景下财政分权和地方财源构建的关系进行了分析,指出政府职能转变和财政分权对地方财源建设具有促进作用;最后,探究了有限政府背景下央地财税关系优化的路径。最终形成以下主要结论:1.目前我国央地财税关系呈现出异化状态。央地财税关系异化的经济表象有:政府失灵、地方财政的不可持续性、“土地财政”、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凸出、地区财政区域分化现象明显、财政透明度低等方面。央地财政关呈异化的直接原因在于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财权划分与支出责任不匹配。由于财权上移,事权下移,政府职能不明晰导致地方财力困难,难以满足地方财政支出的需求,由此引发了一系列“跑部钱进”、“土地财政”、地方债务问题等地方政府行为异化扭曲现象。2.央地财税关系异化本质上是中央和地方博弈的结果。本研究基于博弈论分析发现,中央和地方政府行动的次序不同,得到的均衡结果也就不同,而地方政府总会选择对自身最有利的行动策略,但如果达不到这种策略,地方政府则会通过懈怠的方式迫使中央政府作出相应的权益让步。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被赋予了更大的经济主体责任,但却呈现出严重的财权和事权不对称,由此导致了地方政府基于自利动机的发行城投债、税收竞争等一系列财政关系异化的现象。3.中央上收事权、下放财权对提高我国经济效率有着重要作用。本研究采用基于动态面板模型的系统GMM方法定量分析了中央政府上收事权、下放财权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中央上收事权的程度每增强1%,经济效率会提升0.556%,而中央下放财权的程度每增强1%,经济效率会提升0.336%。由此验证了中央上收事权、下放财权对提高我国经济效率有着重要作用。所以,财税改革的下一步在于中央政府应基于“财力、财权与事权相配”的原则上适度上收事权,同时也下放一定的财权给地方政府以重新匹配央地间财权与事权。4.“中国式”财政分权对地方财源建设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本研究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充分证明了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中国式”财政分权对地方财源建设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具体体现在财政分权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城镇化建设。地方经济增长、产业结构优化和城镇化建设又有利于地方财源建设,这些都为进一步优化央地财税关系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有利条件。分析还发现,随着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通过进一步优化地方财政支出结构能为将来央地财税关系优化提供更多的空间。这个发现为央地财税关系优化明确了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就是更加重视优化地方财政支出结构。
王璟谛[5](2019)在《国家治理视角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合理的财税体制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市场统一有序、社会公平公正、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我国民族自治地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部分,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基于民族自治地方特殊性安排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推进民族自治地方治理必然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建立符合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现代财政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应然要求,也是民族自治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题中之义。长期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民族自治地方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并提出了加大力度支持革命地区、民族自治地方、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给民族自治地方尤其是边疆民族自治地方带来了新发展机遇。促进经济发展,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坚实的财力保障和规范的制度保障,由于历史原因和原来国家战略大局安排,民族自治地区财政经济发展还明显地落后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自主财力还较为薄弱,目前中央支持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政策还欠稳定欠规范,转移支付力度与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需要深入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在此背景下,加强在国家治理视角下开展民族自治地方财政问题研究,建立符合民族自治地方加快发展全面发展的现代财政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文献回顾和收集八个民族省区的财政经济资料的基础上,针对民族自治地方存在的财政问题开展一定范围的实地调研,从国家治理视角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历史文化和财政运行的特殊性进行再认识,按照“理论分析—统计描述—实证分析(案例分析)—改革设计”的逻辑思路展开研究,全面分析了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收支体系、中央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政策、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管理制度和债务管理制度等财政体制问题,以及国家的财政法律制度建设和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法规建设问题,并分别提出了政策建议。本论文主要的创新点和突破点为:一是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现代财政制度框架(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预算管理制度、税收制度改革和地方税体体系)的基础上进行论证和修订,并提出符合民族自治地方现代财政制度框架(财政收支体系、财政体制、财政管理制度和财政法律)。二是用历史唯物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科学分析,得出受国家发展战略影响,民族自治地方存在基本公共服务历史欠账,自身定位不准发展滞后等多重因素制约,在一定时期内,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支出优先于地方组织收入工作。三是论文提出民族自治地方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必须体现历史补偿原则,中央和发达地区支持是民族自治地方成功从“输血”转向“造血”的重要保障。四是通过研究中央部委不当政策干预造成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支出结构不优、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案例,得出结论是中央对民族自治地方重赋金、轻赋权的指导思想应该要调整,并进一步指出财政法制建设任重道远。五是提出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先试先行天然试验区,根据建设现代财政制度需要,先行全面深化民族自治地方行政管理机构改革,率先试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分离的机构改革,尤其是突破人大机关职能职责的改革,率先推进财政大数据。
申越[6](2018)在《构建我国环境税收体系的探讨》文中研究表明目前,我国经济逐渐进入新常态发展,但是之前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遗留的环境污染问题依然没有解决,环境污染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新一轮财税改革中,坚持税收法定原则,目前已经完成了环境保护费改税,发挥税收的环境保护作用,并持续推进资源税和消费税改革。在这一时代背景下,研究如何完善发展我国的环境税收体系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对环境税的基础理论进行了分析,研究了环境税发挥其环境保护作用的机制,从刚刚开征的环境保护税、现行税制中与环保相关的税种和具有环境保护功能的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研究了我国现行的环境税收政策体系,并分析了其现状和问题。随后本文分析了各省份环境保护税的税率设置,并对最优税率进行了测算。通过分析欧洲国家的税收体系构建原则和税种设置,总结其成功的经验。最后,本文在之前研究基础上,结合我国当前经济社会的基本情况,对我国接下来完善发展环境税收体系提出了自已的建议。其中包括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的具有环保功能的税种、合理设置环境保护税率、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自主权限和完善环境税收征管方面的配套措施等。
杨腾飞[7](2018)在《实现共享发展的制度创新路径研究》文中提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五大发展理念,共享发展是其中之一。随后的“十三五规划”把共享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提出要做出更加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以实现共享发展目标。那么,什么是共享发展?共享发展与制度之间有何关系?当前我国共享发展的现状如何,存在哪些不足,制约共享发展目标实现的制度根源是什么?如何通过可行的制度创新实现共享发展目标?这些问题是本文将要解决的问题。因此,本文的分析框架是:制度需求-制度供给。在这一框架下,本文首先探讨了共享发展的含义及其特征,共享发展与制度之间的关系、制度创新应该遵循的三个原则和维度。随后指出当前我国共享不足的现状及其制度根源,也即制度需求问题。最后是在三个原则指导下,通过制度的有效供给来实现共享发展目标。具体来讲,共享发展就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分享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权利、机会和物质发展成果,其中最主要的是物质发展成果,这也是本文主要研究的内容。而权利平等和规则公正可以为物质成果的共享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可能。共享发展具有主体的全民性、过程的参与性、实现手段的多样性以及目标的均衡性四个方面的内容。制度与共享发展的关系方面主要体现为:制度为共享发展奠定根本的制度条件,并规定共享发展格局和分配秩序,为共享发展提供成果保障。在制度构建的过程中,应该遵循权利平等、机会公平和规则公正的原则,在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创新方面有所作为,只有这样,人们才能更好的共享社会物质成果。当前中国共享发展不足的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全民的分享度下降,灰色、黑色收入居高不下,居民内部收入差距较大。之所以形成这个局面,与政治制度方面,公共决策制度中人民决定权不足,政治权力集中程度高,监督权力有限;经济制度方面,基本经济和分配制度分配功能弱化,部分行业事实上的垄断地位,财政支付转移内在缺陷;社会制度方面,不合理的城乡二元分割的土地制度、户籍制度,多轨制的社会保障制度,资源配置不均衡的教育制度等密切相关。因此,要达到共享发展的目标,必须以权利平等、机会公平和规则公正为指导,供给制度。在政治制度方面,创新公共决策制度、公共财政制度以及权力监督制度;经济制度方面,创新收入分配制度、工资制度、税收制度、土地制度,实现平等的市场准入制度;社会制度方面,创新户籍制度、教育制度、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所有上述制度创新的实现将为实现共享发展奠定良好的制度环境,最终建立起实现共享发展的公平制度保障体系。
许健聪[8](2017)在《中国复合型公共财产法治体系的构建》文中研究指明古往今来,公共财产普遍存在于各个国家和社会。随着现代国家的发展,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日益深入交融,公共财产之地位〈此变得日益显着。特别对于社会主义中国,作为一个从计划经济晔市场经济转轨的国家,公共财产对于国家治理的作用更是无比重要。与该地位不相称的是,我国公共财产运作“法治缺位”严重,实践中“行政主导”之特征尤为明显。对此,学术界虽已从各个侧面有所关注,但基础性4系统性研究尚付阙如。有鉴于此,我国公共财产法治的基础理论亟待建构。实际上,“公共财产”是一个仍未被学界清晰界定的概念。传统理论通常以“主体标准”或“用途标准”来界定“公共财产”。通过比较4分析及扬弃,笔者提出“修正的主体标准”以划分其与“私人财产”的关系。同时,从公共信托理论4市场失灵理论和国有经济理论三个层次全晓位解析公共财产之缘起。至此,公共财产之理论概貌得以廓清。为进一步构建系统化的法治体系,还必须分类梳理公共财产。从法学研究角度出发,本文提出了“取得晓式”和“应然用途”的“双重分类标准”,进而全面呈现了我国实践中的各类公共财产。再结合“税收国家”理论即可探明我国公共财产体系的复合性及其演化趋势。在此基础上,公共财产的法治化研究晓才得以展开。“公共财产法治”蕴含着多个维度的内涵,即形式上强调“法‘之治”4实质上重视“分配正义”4程序上追寻“动态商谈”4市场上要求“公私归位”。将以上“法治要义”应用于我国公共财产“取得”与“利用”上,便可构建起一套符合实践发展需求的法治体系。概言之,在“公共财产取得”晓面,针对不同的晓式应分别强调“法定主义原则”4“法权平衡原则”以及“公平交易原则”;在“公共财产利用”晓面,“公用性公共财产”和“财政性公共财产”的用途规范分别对应着“用途法定”和“预算控制”,而上述“公共用途”在“行政终端”之落实还有赖于“给付行政”。将上述法治理论应用于实践,可发现我国公共财产在“取得”和“利用”的运作过程中存在诸多法治缺失及其带来的弊病。现阶段,在公共财产取得晓面,关键是以税收法定为核心落实“法定主义”4以程序法制创新促进“法权平衡”4深化市场机制建设保障“交易公平”;在公共财产利用晓面,核心则是确保公用性公共财产法定用途之实现4全面强化财政性公共财产的预算控制4以给付行政理念引领行政法全面变革。
周桃李[9](2016)在《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期间公路及公路运输分析与展望》文中指出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是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物品商务流通的重要保障,现代化的国民经济离不开高度发展的交通运输事业。“十三五”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时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中交通运输规划必须优先考虑,交通运输的发展将对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二者之间既互为促进又相互制约,交通运输发展要适度超前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才能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好保障,国民经济良好发展才能为交通运输发展提供良好的经济条件和发展环境。所以做好“十三五”期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本文通过对世界先进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影响,中国工业化发展与公路及公路运输发展现状的分析,发现工业化发展对交通运输发展影响的一般规律,并以此研究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化进程发展程度,公路和公路运输的发展方向;对全国和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人口、公路系数等情况进行分析,利用等效里程、国土系数法和公路发展的一般规律,分析预测“十三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规模,并通过对公路造价的综合分析,预测“十三五”期间公路建设所需资金规模;通过对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十二五”投资规划、公路投资的资金构成的研究和现行公路投融资情况的分析以及对国外投融资模式的学习和总结,结合下一步发展需求,对“十三五”期的公路建设筹融资情况进行分析,并做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近几年内蒙古自治区运输数据的变化,结合未来运输结构的调整,运用指数平滑法等方法预测“十三五”期末的铁路和公路运输的旅客运输量、客运周转量、货物运输量、货运周转量等值。为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筹谋献计。
屈抒[10](2016)在《碳税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碳税法律制度作为控制二氧化碳排放的有力手段,在全球气候变暖与空气污染问题日渐凸显的今天,对于协调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以北欧国家为先驱的一系列国家和地区以“税制绿化”为开端,逐步建立起碳税法律制度。这一制度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已经演进为较为完善成熟的法律制度,并经实践证明对于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具有显着效果。作为能源消耗大国,我国当前也面临严重的气候变暖及空气污染问题。从《京都议定书》到《巴黎协议》,发展中国家虽未被赋予强制的减排义务,但也被设定了共同但有区别的二氧化碳减排责任。我国“十三五”规划中提出了节能减排、建立生态友好型社会的发展目标,明确了这一时期我国将要采取的二氧化碳减排具体措施。如何利用在国际上已取得良好效果的碳税制度来实现这一目标,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文将以碳税法律制度作为研究对象,从其基础理论入手,将国外经验结合本国实际分析其在我国建立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提出适合中国实际的碳税法律制度构建方案。本文共分五章节。第一章引言部分对本文的选题背景及主要研究方法进行简要说明;第二章涉及碳税的基础理论,从碳税制度的源起出发,深入剖析碳税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并探讨其存在的法律依据及理论基础;第三章从本国国情出发结合国外碳税法律制度的经验与教训,论证其在我国建立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第四章介绍笔者对我国碳税法律制度建立的构想,从税制要素和征收监管两方面提出具体的设计思路;第五章是结论部分。
二、车辆购置税开征 费税改制踏上征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车辆购置税开征 费税改制踏上征程(论文提纲范文)
(2)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五、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国际税收协调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基本概念的界定 |
一、国际税收协调的内涵 |
二、国际税收协调的原则 |
三、国际税收协调的内容与形式 |
第二节 国际税收协调的理论依据 |
一、国际间经济存在相互依存的关系 |
二、区域间存在关税同盟的形式 |
三、国际税收利益分配存在博弈关系 |
第三节 国际税收协调的理论效应 |
一、国际税收协调的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效应 |
二、国际税收协调的FDI流动效应 |
三、国际税收协调的福利效应 |
第四节 国际税收协调的现实价值 |
一、避免国际重复征税 |
二、约束有害税收竞争的负面效应 |
三、防止国际逃避税 |
第二章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历史沿革与现实考察 |
第一节 东盟的社会经济与发展 |
一、东盟的社会经济 |
二、东盟区域经济合作的历史演进 |
三、东盟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趋势 |
第二节 中国和东盟国家的历史关系 |
一、山水相连和隔海相望的邻邦 |
二、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往来 |
三、华人文化和华人经济的影响 |
第三节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现实状况 |
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立的背景及发展历程 |
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主要内容 |
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的意义 |
第三章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实践 |
第一节 中国—东盟自贸区税收制度比较分析 |
一、中国与东盟国家税制结构比较 |
二、中国与东盟国家所得税比较 |
三、中国与东盟国家流转税比较 |
第二节 中国—东盟自贸区税收协调现状 |
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的成果 |
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的现实制约因素 |
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面临的挑战 |
第三节 中国—东盟自贸区税收协调存在的问题 |
一、税收制度协调的内容及形式单一 |
二、成员国之间税收协定尚未完全覆盖 |
三、成员国之间税收合作程度低 |
四、成员国之间税收协调机制不健全 |
第四章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效应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关税协调对自贸区贸易效应的实证分析 |
一、文献回顾 |
二、东盟各国对中国的贸易空间关联的网络结构特征 |
三、研究设计与数据来源 |
四、实证结果分析 |
五、结论与启示 |
第二节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对自贸区投资效应的实证分析 |
一、文献回顾 |
二、税收因素影响境外直接投资的理论分析 |
三、研究设计与数据来源 |
四、实证结果分析 |
五、结论及启示 |
第五章 国际区域间税收协调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欧盟税收协调的经验 |
一、关税协调的全面实现 |
二、间接税协调的较快发展 |
三、直接税协调的探索与推进 |
第二节 北美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经验 |
一、《美加自由贸易协定》的税收协调 |
二、《北美自由贸易区协定》的税收协调 |
三、自由贸易区各国双边税收协调 |
第三节 国际区域间税收协调的经验启示 |
一、区域内各成员国有明确的合作目标 |
二、由超国家的专门机构负责区域税收协调 |
三、在区域经济体内部进行税收协调有法律依据 |
四、区域税收协调建立有利益补偿机制 |
第六章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深化税收协调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中国—东盟自贸区深化税收协调的总体思路 |
一、税收协调的原则 |
二、路径的选择 |
第二节 中国—东盟自贸区深化税收协调的途径 |
一、加快税收协定的谈签与内容完善 |
二、建立区域性税收协调组织机构 |
三、完善区域内税收争议解决机制 |
四、建立区域内税收利益补偿机制 |
第三节 推动我国深化税收协调的政策建议 |
一、完善税收协定条款内容,构建国际税收协定网络 |
二、完善涉外税收制度,接轨国际税收惯例 |
三、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强化涉外税收管理能力 |
四、重视和加强国际税收协调的理论研究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3)共和国70年税制变迁:历程、脉络和经验(论文提纲范文)
一、社会主义过渡和建设时期(1949-1977)的税制变迁—社会主义税制初步建立和曲折发展阶段 |
1. 税制演进的经济社会背景。 |
2. 税制建设发展的演进路径:循节点分明的纵轴线展开。 |
3. 税制发展进程中重大事件评述:出台《全国税政实施要则》。 |
4. 税制演变的特点。 |
二、改革开放初期(1978-1992)的税制变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税制早期建构阶段 |
1. 税制演进的经济社会背景。 |
2. 税制建设发展的演进路径:遵从“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两条主线展开。 |
3. 税制发展进程中重大事件评述。 |
4. 税制演变的特点。 |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时期(1993-2012)的税制变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税制基本确立阶段 |
1. 税制演进的经济社会背景。 |
2. 税制建设发展的演进路径:沿从主体改制到循序完善的递进态势展开。 |
3. 税制发展进程中重大事件评述。 |
4. 税制演变的特点。 |
四、进入新时代的税制改革(2013-)—现代税收制度全面建设阶段 |
1. 税制演进的经济社会背景。 |
2. 税制建设发展的演进路径:从6大税种具体改革方向切入展开。 |
3. 税制发展进程中重大事件评述。 |
4. 税制演变的特点。 |
五、共和国70年税制变迁特征简要归纳 |
1. 党的领导直接引领税制改革行进方向。 |
2. 税制改革发展肩负着助力中国经济转型的重任。 |
3. 不同时期治税观推动税制改革逐步深化。 |
4. 税制建设体现出借鉴国际经验与中国特色发展的有机结合。 |
5. 试点先行、稳妥推进,成为税制变迁推进主线。 |
6. 减税让利是我国税制改革的始终关切。 |
(4)有限政府背景下央地财税关系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界定 |
1.2.1 全能政府 |
1.2.2 有限政府 |
1.2.3 财政分权 |
1.3 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技术路线 |
1.4 研究方法 |
1.5 本文的创新点 |
2.理论概述与文献述评 |
2.1 理论概述 |
2.1.1 有限政府理论 |
2.1.2 财政分权理论 |
2.2 文献研究述评 |
2.2.1 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研究述评 |
2.2.2 政府财权、财力与事权匹配研究述评 |
3.政府职能与央地财税关系的历史检视 |
3.1 全能型政府与央地财税关系 |
3.2 赶超型政府与央地财税关系 |
3.3 有限政府与央地财税关系 |
3.4 本章小结 |
4.有限政府背景下央地财税关系异化分析 |
4.1 有限政府背景下央地财税关系合理化的标准 |
4.1.1 我国央地财税关系合理标准的历史演进 |
4.1.2 新时代央地财税关系合理化的标准 |
4.2 有限政府背景下央地财税关系异化表现及原因 |
4.2.1 有限政府背景下央地财税关系异化的经济表象 |
4.2.2 有限政府背景下央地财税关系异化的原因 |
4.3 有限政府背景下央地财税博弈分析 |
4.4 有限政府背景下央地财税关系异化的效率损失分析 |
4.4.1 效率测度方法 |
4.4.2 指标设定与数据来源 |
4.4.3 央地财税关系异化的效率损失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央地财税关系调整的效率检验 |
5.1 中央适度上收事权的效率检验 |
5.1.1 中央适度上收事权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5.1.2 中央适度上收事权的范围与程度 |
5.1.3 中央适度上收事权对经济效率影响的实证分析 |
5.2 中央适度下放财权的效率检验 |
5.2.1 中央适度下放财权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5.2.2 中央适度下放财权的范围与程度 |
5.2.3 中央适度下放财权对经济效率影响的实证分析 |
5.3 本章小结 |
6.政府职能转变与地方财源建设 |
6.1 理论分析 |
6.2 理论模型构建 |
6.2.1 居民最优化问题 |
6.2.2 企业最优化问题 |
6.2.3 政府最优化问题 |
6.3 计量模型构建 |
6.3.1 影响因素、变量设置及数据说明 |
6.3.2 计量模型构建 |
6.4 实证结果与稳健性检验 |
6.4.1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4.2 稳健性检验 |
6.5 本章小结 |
7.有限政府背景下央地财税关系的优化路径 |
7.1 央地财税关系优化的原则 |
7.1.1 坚持完善分税制的原则 |
7.1.2 坚持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 |
7.1.3 坚持财力划分与支出责任匹配的原则 |
7.1.4 坚持地区间财力均衡配置的原则 |
7.1.5 坚持地方财源建设为重要抓手原则 |
7.2 央地财税关系优化的具体路径 |
7.2.1 转变政府职能,科学划分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 |
7.2.2 合理分配财力,完善政府间收入分配体系 |
7.2.3 规范转移支付,均衡区域分配 |
7.2.4 建设地方财源,完善地方财政收入体系 |
7.3 本章小结 |
中外文参考文献 |
读博期间取得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5)国家治理视角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主要研究范围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
1.3 研究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
1.4 文献述评 |
1.5 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 |
1.6 研究的难点与创新 |
第二章 国家治理与财政相关理论基础 |
2.1 国家治理 |
2.2 财政分权理论 |
2.3 财政职能划分 |
2.4 民族区域自治与地方财政相关理论 |
2.5 构建符合民族自治地方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意义 |
第三章 民族自治地方特殊性的再认识 |
3.1 .民族自治地方政治特殊性的再认识 |
3.2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特殊性的再认识 |
3.3 民族自治地方社会发展特殊性的再认识 |
3.4 民族自治地方地理生态和历史文化特殊性的再认识 |
3.5 民族自治地方特殊性对财政问题的影响 |
第四章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收支问题分析 |
4.1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支出情况分析 |
4.2 民族自治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水平分析 |
4.3 中央对民族自治地方补助收入分析 |
4.4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收支关系的实证分析 |
4.5 主要结论及政策启示 |
第五章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问题的制度分析 |
5.1 加强民族自治地方财税法律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
5.2 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分析 |
5.3 民族自治地方分级财政体制问题 |
5.4 民族自治地方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的低效与缺失 |
5.5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收入制度的低效与缺失 |
5.6 民族自治地方债务管理制度缺失 |
第六章 建设民族自治地方现代财政制度体系的政策建议 |
6.1 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现代财政制度总体构想 |
6.2 建立并完善财政收支体系,夯实民族自治地方治理现代化的物质基础 |
6.3 坚持并完善符合民族区域自治的财政体制机制,理顺中央和民族自治地方政府间关系 |
6.4 .构建现代财政法律体系,提升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法治化水平 |
6.5 创新配套地方性法规和制度 |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一、已公开发表的论文 |
二、主持或参与研究的课题 |
后记 |
(6)构建我国环境税收体系的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环境税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环境税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环境税的基础理论分析 |
2.1 环境税的定义 |
2.2 环境税的理论基础 |
2.2.1 外部性理论 |
2.2.2 公共物品理论 |
2.2.3 双重红利理论 |
2.2.4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3 环境税的优越性 |
第3章 我国现行的环境税收体系总结与分析 |
3.1 环境保护税 |
3.2 具有环保功能的税收 |
3.2.1 资源税 |
3.2.2 消费税 |
3.2.3 车船税 |
3.2.4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
3.3 具有环保功能的税收优惠政策 |
3.4 我国现行的环境税收政策分析 |
第4章 环境保护税税率测算 |
4.1 环境保护税税率具体实施情况 |
4.2 环境保护税最优税率测算 |
4.2.1 最优税率测算方法 |
4.2.2 大气污染物最优税率测算 |
4.2.3 水污染物最优税率测算 |
4.3 环境保护税现行税率分析 |
第5章 欧洲国家现行环境税收政策分析与经验借鉴 |
5.1 欧洲环境税收体系设立目标与原则 |
5.2 欧洲环境税收体系的税种构成 |
5.2.1 污染税 |
5.2.2 能源税 |
5.2.3 资源税 |
5.2.4 交通运输税 |
5.3 欧洲环境税收的经验总结 |
5.3.1 立足本国国情,完善税种设置 |
5.3.2 环境税收体系构建要循序渐进 |
5.3.3 发挥税收优惠的作用 |
第6章 完善我国环境税收体系的建议 |
6.1 完善环境税收体系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
6.1.1 坚持公平与效率原则 |
6.1.2 坚持税收中性原则 |
6.1.3 坚持循序渐进原则 |
6.2 构建我国环境税收体系具体方案 |
6.2.1 完善环境保护相关税种 |
6.2.2 优化税率设置 |
6.3 构建环境税收体系的配套措施 |
6.3.1 提高环境监测水平 |
6.3.2 明确政府间权责关系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7)实现共享发展的制度创新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本文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缘由与意义 |
(一) 选题缘由 |
(二) 选题意义 |
二、既有文献回顾及其评估 |
(一) 已有文献回顾 |
(二) 既有文献的意义与不足 |
三、主要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 主要研究内容 |
(二) 主要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共享发展的涵义及其意义 |
第一节 共享发展的基本内涵及其特质 |
一、共享发展的基本内涵 |
二、共享发展的特质 |
(一) 共享发展主体的全民性 |
(二) 共享发展过程的参与性 |
(三) 共享发展手段的多样性 |
(四) 共享发展成果的均衡性 |
第二节 实现共享发展的重要意义 |
第二章 共享发展与制度保障的关系 |
第一节 制度是实现共享发展最根本的保障 |
一、制度为共享发展奠定根本的制度条件 |
(一) 制度清晰界定并保护产权 |
(二) 制度为市场提供博弈规则 |
(三) 制度稳定人们的发展预期 |
二、制度规定共享发展格局和分配秩序 |
(一) 初次分配是共享的主要形式 |
(二) 再分配是对初次共享的调节 |
(三) 第三次分配是对前两次共享的重要补充 |
三、制度为共享发展提供成果保障 |
第二节 实现共享发展的三个主要制度构建原则 |
一、权利平等 |
二、机会公平 |
三、规则公正 |
第三节 实现共享发展的三个基本制度保障维度 |
一、政治制度 |
二、经济制度 |
三、社会制度 |
第三章 当前中国共享发展不足的制度根源分析 |
第一节 中国共享发展不足的现状描述 |
一、全民的分享度下降 |
(一) 收入格局不合理 |
(二) 初次分配中居民工资占比较低 |
(三) 共享方面的财政支出比重较低 |
二、灰色和黑色收入居高不下 |
(一) 官员贪腐和滥用职权取得灰色收入 |
(二) 私设小金库以及违法违规发放奖金 |
(三) 商业回扣和红包 |
三、居民收入差距较大 |
(一) 城乡收入差距较大 |
(二) 区域收入差距明显 |
(三) 行业之间收入差距比较明显 |
(四) 个人和家庭之间差距过大 |
第二节 中国共享发展不足的制度根源分析 |
一、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不够合理的制度分析 |
(一) 人民在公共决策制度中决定权和参与度不足 |
(二) 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的分配功能弱化 |
(三) 城乡二元分割的土地制度导致百姓受益不足 |
(四) 所得税制度不合理以及非税收入较多 |
二、黑色和灰色收入居高不下的制度分析 |
(一) 事前监督不足 |
(二) 事中监督乏力 |
(三) 事后监督缺位 |
(四) 政治权力集中程度高 |
(五) 监督主体的监督效果有限 |
三、居民内部差距收入较大的制度分析 |
(一) 不合理的财政支付转移制度 |
(二) 部分行业事实上的垄断制度 |
(三) 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 |
(四) 资源配置不均衡的教育制度 |
(五) 多轨制的社会保障制度 |
第四章 实现共享发展的政治制度创新路径 |
第一节 创新公共决策制度 |
一、落实并完善决策的民主集中制 |
二、决策部门对党和人大负责 |
三、政策制定者由人民选择 |
四、决策过程人民参与 |
五、决策结果人民评估 |
第二节 创新公共财政制度 |
一、规范预算制定和执行过程 |
二、减少不利于共享的财政收入 |
三、增加共享方面的财政支出 |
四、改革并完善财政支付转移制度 |
第三节 创新权力监督制度 |
一、控制并清理特权现象和行为 |
二、打击和治理腐败 |
三、改革升迁考核指标 |
四、整合并健全监督体系 |
五、实现权力的制约与平衡 |
第五章 实现共享发展的经济制度创新路径 |
第一节 实现平等的市场准入制度 |
一、破除各类形式的垄断行为 |
二、消除地域壁垒和地方保护主义 |
三、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平等的进入机会 |
四、赋予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的权利 |
第二节 创新税收制度 |
一、科学设计税种和税率以减轻普通居民税负 |
二、合理确定税制结构 |
三、开征房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 |
四、严格控制税收优惠政策 |
五、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和监管体系建设 |
第三节 创新土地制度 |
一、严格土地的征收过程 |
二、加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过程的监管 |
三、把城市土地收益更多分享给居民 |
四、赋予农民更多的农村集体土地权益 |
第四节 创新收入分配制度 |
一、改革公有制经济运行与发展形式 |
二、加大合法私人财产保护力度 |
三、提高劳动报酬的分配比重与取缔各类灰色收入 |
四、构建政府、企业与劳动者三方共享机制 |
第五节 创新工资制度 |
一、治理各类拖欠和克扣工资的现象 |
二、提高一线职工的待遇 |
三、落实同工同酬的工资制度并严控高管工资 |
四、确定不同岗位劳动者的合理工资比例 |
五、完善工资定期增长机制 |
第六章 实现共享发展的社会制度创新路径 |
第一节 创新户籍制度 |
一、近期目标:以居住证替代部分户籍制度功能 |
二、中期目标:全面放开特大城市以下的户籍限制 |
三、远期目标:废除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 |
第二节 创新教育制度 |
一、在城乡和区域之间均衡配置各类教育资源 |
二、赋予各类学校入学机会平等 |
三、加强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建设力度 |
第三节 创新就业制度 |
一、禁止各类歧视性招聘规定 |
二、完善就业培训和服务 |
三、为就业困难家庭和地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
四、打破劳动力市场分割,以创业带动就业 |
第四节 创新社会保障制度 |
一、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
二、提高养老保险覆盖面和资金管理 |
三、提高医疗保险大病报销比例并实现全国互联互通 |
四、最终废除多轨制的社会保障体系 |
结论及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8)中国复合型公共财产法治体系的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第二节 公共财产及其法治化研究综述 |
一、有关“公共财产法治”的传统研究 |
二、由财税法学界所引发的新一轮探索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及创新之处 |
一、本文的研究思路 |
二、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公共财产的概念与缘起 |
第一节“财产”概念之厘清 |
一、财产谱系的历史演化 |
二、传统财产概念之解析 |
三、财产概念的现代内涵 |
第二节“公共财产”的界定 |
一、界定公共财产的传统理论 |
二、公共财产概念的理论重构 |
第三节 公共财产的理论基础 |
一、公共信托理论 |
二、公共产品理论 |
三、国有经济理论 |
第三章 中国复合型公共财产的组成 |
第一节 公共财产双重分(标准的确立 |
一、“国有资产”概念下的传统分(标准 |
二、“国有财产”概念下的传统分(标准 |
三、“公共财产”概念下的双重分(标准 |
第二节 按取得方式划分的公共财产 |
一、法律直接赋予的公共财产 |
二、税收方式取得的公共财产 |
三、非税行政方式取得的公共财产 |
四、市场方式取得的公共财产 |
第三节 按应然用途划分的公共财产 |
一、公用性公共财产 |
二、财政性公共财产 |
第四节 中国公共财产组成的复合性 |
一、现代“税收国家”及其单一型公共财产 |
二、中国财政国家的(型及复合型公共财产 |
第四章 中国复合型公共财产的法治体系 |
第一节 公共财产法治的要义: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商谈良法之治 |
一、公共财产法治的形式之维:法律之治 |
二、公共财产法治的实质之维:分配正义 |
三、公共财产法治的程序之维:动态商谈 |
四、公共财产法治的市场之维:公私归位 |
第二节 公共财产取得的法治:法定主义、法权平衡与公平交易 |
一、公共财产取得的“法定主义原则” |
二、公共财产取得的“法权平衡原则” |
三、公共财产取得的“公平交易原则” |
第三节 公共财产利用的法治:用途法定、预算控制与给付行政 |
一、公用性公共财产的“用途法定” |
二、财政性公共财产的“预算控制” |
三、统领利用之终端的“给付行政” |
第五章 我国“公共财产取得”的法治化路径 |
第一节 以税收法定为核心落实“法定主义” |
一、落实税收法定主义的全局思路 |
二、逐步推动税收法定主义“入宪” |
三、优化我国税收立法权纵横配置 |
第二节 以程序法制之创新促进“法权平衡”——以税收征纳为例 |
一、传统的“非平衡”税收征纳模式及其纠偏 |
二、法权平衡原则下税收征纳基本理念的革新 |
三、法权平衡原则下税收征纳互动机制的完善 |
第三节 深化市场机制建设保障“交易公平” |
一、降低土地财政依赖以消除超额地租 |
二、垄断国企改革以完善公平竞争秩序 |
三、国企去行政化以回归市场主体地位 |
第六章 我国“公共财产利用”的法治化路径 |
第一节 确保公用性公共财产法定用途之实现 |
一、着力保障公众用公共财产使用权 |
二、有效规制公务用公共财产之利用 |
第二节 全面强化财政性公共财产的预算控制 |
一、预算理念转换:从政府管理到财政控权 |
二、预算全口径化:预算控制的前置性条件 |
三、预算权力配置:强化人大顶层核心地位 |
四、预算公开透明:打开社会力量介入通道 |
五、预算公众参与:直接民主的广泛性互动 |
第三节 以给付行政理念引领行政法全面变革 |
一、给付行政下的行政主体法变革 |
二、给付行政下的行政行为法变革 |
三、给付行政下的行政诉讼法变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9)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期间公路及公路运输分析与展望(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引言 |
1.2 课题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
1.3 国内外发展研究现状 |
1.4 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公路及公路运输发展现况 |
2.1 全国公路及公路运输发展现况 |
2.1.1 全国公路发展现况 |
2.1.2 全国公路运输发展现况 |
2.2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及公路运输发展现况 |
2.2.1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发展现况 |
2.2.2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运输发展现况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工业化进程与公路运输发展 |
3.1 发达国家工业化进程和公路运输发展 |
3.1.1 工业化进程与阶段划分 |
3.1.2 各工业化阶段的交通运输特点 |
3.2 中国工业化成就及发展进程 |
3.3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发展成就及工业化进程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十三五”公路网规模预测 |
4.1 人口规模预测 |
4.1.1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发展历史 |
4.1.2 人口预测回归分析 |
4.2 公路网规模预测 |
4.2.1 公路网等效里程 |
4.2.2 国土系数法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十三五”公路建设投融资分析及预测 |
5.1 公路建设投融资历史资料分析 |
5.1.1 公路建设投资及来源分析 |
5.1.2 车购税在公路建设中的作用及发展历程 |
5.2 “十二五”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投资规划及融资方案 |
5.3 现有公路建设投融资方式的缺点 |
5.4 “十三五”期公路建设投资需求展望 |
5.5 境外公路投融资典型方式 |
5.6 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期公路建设筹融资建议 |
5.7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运输分析及预测 |
6.1 运输分析 |
6.2 客运分析和预测 |
6.3 货运分析和预测 |
6.4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结论 |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碳税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引言 |
2 碳税基础理论 |
2.1 碳税制度的产生 |
2.2 碳税概念的厘清 |
2.2.1 碳税概念的内涵 |
2.2.2 碳税概念的外延 |
2.2.3 碳税与相关税种的关系 |
2.2.4 碳税的特征 |
2.3 碳税法律制度的法源基础 |
2.4 碳税法律制度的理论依据 |
2.4.1 环境的负外部性与庇古税理论 |
2.4.2 污染者付费原则 |
2.4.3 双重红利理论 |
2.4.4 公共产品理论 |
3 构建碳税法律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
3.1 我国二氧化碳排放现状 |
3.2 我国现有控制碳排放的相关措施分析 |
3.3 我国碳税法律制度构建的必要性 |
3.3.1 环境保护的需要 |
3.3.2 发展低碳经济的需要 |
3.3.3 应对碳关税等国际贸易壁垒的需要 |
3.3.4 完善我国环境税制的需要 |
3.4 我国碳税法律制度构建的可行性 |
3.4.1 理论上的可行性 |
3.4.2 政策上的可行性 |
3.4.3 实践上的可行性 |
3.4.4 国际经验证明建立碳税制度可行 |
4 我国碳税法律制度设计的具体思路 |
4.1 碳税法律制度立法目的 |
4.2 碳税法律制度立法原则 |
4.2.1 财政原则 |
4.2.2 公平原则 |
4.2.3 效率原则 |
4.3 碳税法律制度立法模式选择 |
4.3.1 独立型立法模式 |
4.3.2 融入型立法模式 |
4.3.3 我国碳税立法模式选择 |
4.4 碳税的税制要素设计 |
4.4.1 征税范围 |
4.4.2 征税对象 |
4.4.3 计税依据 |
4.4.4 税率 |
4.4.5 税收优惠 |
4.5 碳税征收监管法律制度的构思 |
4.5.1 征管主体的确定 |
4.5.2 碳税收入的划分 |
4.5.3 碳税收入的使用 |
5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四、车辆购置税开征 费税改制踏上征程(论文参考文献)
- [1]税制结构对中国经济高质量增长的影响研究[D]. 赵艳红. 内蒙古财经大学, 2021
- [2]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研究[D]. 符裔.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2)
- [3]共和国70年税制变迁:历程、脉络和经验[J]. 李万甫. 财政研究, 2019(10)
- [4]有限政府背景下央地财税关系优化研究[D]. 吴睿. 武汉大学, 2019(06)
- [5]国家治理视角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问题研究[D]. 王璟谛.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1)
- [6]构建我国环境税收体系的探讨[D]. 申越. 山东大学, 2018(12)
- [7]实现共享发展的制度创新路径研究[D]. 杨腾飞. 武汉大学, 2018(06)
- [8]中国复合型公共财产法治体系的构建[D]. 许健聪. 华南理工大学, 2017(06)
- [9]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期间公路及公路运输分析与展望[D]. 周桃李. 长安大学, 2016(02)
- [10]碳税法律制度研究[D]. 屈抒. 重庆大学, 20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