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信托是一种经历了创新的古老金融制度,最早开始于罗马,真正起源于英国,在美国、日本得到了发展,以其灵活的制度安排,横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的巨大优势,迅速成为各国经济增长的动力,成为与银行、保险、证券并举的金融业四大支柱之一。信托业的发展对一国金融业的发展和金融结构的完善起到了重要作用。很多人都认为信托制度是一种舶来品,其实从汉代的“驵侩”,南北朝的“柜坊”一直到明清的“牙行”,中国经济发展史上始终没有缺少过信托的身影。到了近代的中国信托业在民族资本家的努力下也有过一定的发展。1979年10月中国信托投资公司的成立,宣告了改革开放后中国信托业的正式恢复。恢复后的中国信托业并没有如人们希望的那样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助力,反而状况不断。在近30年的时间里经历了5次整顿。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颁布,信托公司重新登记,信托业逐渐回归到“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业上来,很多业内人士都欣喜地以为信托业终于迎来了快速发展的大好时机。事实却是“金新信托”、“金信信托”、“庆泰信托”、“伊斯兰信托”被停业整顿,信托企业在竞争的夹缝中边缘化,很多信托企业信托业务利润微薄自营业务成了利润的主要增长点,很多信托投资公司更是惶惶得等待着可能很快来临的下一次整顿。在我国很少有哪一个金融行业受到如此多的“照顾”与“关注”,也没有哪一个金融行业让监管部门感到如此头疼。反观我国的近邻日本、韩国,信托业都得到了应有的发展在各自的金融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合理的制度安排是促进事物发展的真正动力。笔者认为我国的信托业之所以一直无法走出“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主要原因就在于我国监管制度的设计未能根据我国的国情为信托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种种限制性设置也限制了我国信托业的发展,造成了信托业的夹缝中求生的尴尬局面。本文将就监管问题进行研究,并试图提出一些解决对策,期望能够对我国信托业的发展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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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1 引言1.1 选题的背景1.2 选题的目的及意义1.3 研究思路及创新之处1.4 研究方法2 信托业发展及监管的必要性2.1 信托和信托业2.1.1 信托的概念2.1.2 信托业的概念和特点2.2 信托业的作用2.2.1 满足了社会各组织对财产管理服务的需要2.2.2 聚集资金,为经济服务2.2.3 促进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2.2.4 金融体系的发展与完善2.2.5 信托制度构筑社会信用体系2.3 信托业监管的经济分析2.3.1 信托业信息失灵2.3.2 信托业的内在脆弱性2.3.3 信托产品的准公共产品性2.3.4 信托业效率性2.4 信托业监管的法学分析2.5 我国信托业的发展现状3 我国信托业监管问题分析3.1 信托监管概念的界定3.2 我国信托业监管的发展历程3.2.1 信托业监管的治理整顿阶段3.2.2 信托业监管制度规范发展阶段3.2.3 信托监管制度的不断发展阶段3.3 我国信托业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3.3.1 对金融信托的市场定位不准确3.3.2 对金融信托业务的界定不明,把信托公司的业务等同于金融信托业务3.3.3 对金融信托资金来源限定过多,造成资金来源贫乏,资产质量不高3.3.4 相关金融信托立法不完善3.3.5 行政监管上的缺陷3.4 《信托法》中的种种缺陷3.4.1 信托行为的定义不明确3.4.2 信托无效的规定欠妥3.4.3 信托公示的规定3.5 海南信托业案例分析3.5.1 对信托业融资渠道限制过多3.5.2 金融分业监管下的不公平竞争3.5.3 监管过程中的职能缺位4 国外信托业监管模式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4.1 国外信托业的监管模式及特点4.1.1 英国信托业监管的发展及特点4.1.2 美国信托业监管模式及特点4.1.3 日本信托业监管制度及特点4.1.4 德国的信托业监管制度及特点4.2 国外信托业监管的发展经验对我国的借鉴意义5 对我国信托业监管改进的建议5.1 信托业监管对我国信托业发展的特殊意义5.2 各项法律监管制度的完善5.2.1 信托税收法律制度5.2.2 信托会计制度5.2.3 其他配套法律制度5.3 我国信托业行政监管改进建议5.3.1 完善信托业监管的根本前提:信托理念的重塑5.3.2 完善信托监管的基础条件:法制体系的健全5.3.3 我国信托业监管的模式选择——借鉴日本模式5.3.4 对信托公司实施分类监管5.3.5 更多的依靠市场手段5.4 信托业监管的完善离不开多方的共同努力结论致谢参考文献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详细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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