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实际承运人制度作为海上货物运输领域一项较新的责任主体制度,从《汉堡规则》设立至今,正在经历一个从初创到逐步成熟完善的发展过程。研究实际承运人制度的发展轨迹和趋势有助于完善我国实际承运人制度。为了准确地把握和理解实际承运人制度的发展轨迹,并正确地阐述和总结实际承运人制度的发展趋势,本文运用历史分析方法和比较分析方法,从《海牙规则》实际承运人制度的缺失状况入手,着重分析了《汉堡规则》下实际承运人制度的具体内容,随后介绍了美国1999年《海上货物运输法》(草案)及《UNCITRAL运输法草案》有关实际承运人制度的新的立法动向,进而对实际承运人制度的发展趋势及支配该发展趋势的理论基础进行了剖析,并反思我国实际承运人制度的立法司法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该发展趋势对完善我国实际承运人制度的启示。文章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其中正文部分分为三章:第一章介绍实际承运人制度的缘起与确立。首先概述《海牙规则》实际承运人制度缺失的困境,然后集中解析《汉堡规则》实际承运人制度的具体内容,最后总结实际承运人制度的确立对世界主要航运国家海商立法的影响。第二章剖析实际承运人制度在美国1999年《海上货物运输法》(草案)和《UNCITRAL运输法草案》下新的发展动态,提出《UNCITRAL运输法草案》海运履约方制度是在美国1999年《海上货物运输法》(草案)履约承运人制度超越实际承运人制度传统范畴后,向《汉堡规则》实际承运人制度的回归和靠拢。第三章探究实际承运人制度的发展趋势对中国海商立法的启示。首先总结了实际承运人制度发展趋势的具体表现,揭示出推动实际承运人制度发展的主要矛盾,然后深刻阐释实际承运人制度发展的理论基础,进而归纳了该发展趋势对完善我国实际承运人制度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