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抓紧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同时又指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它是在表明政府行为从决策、执行到监督要达到的理想状态,同时也揭示政府的决策、执行、监督行为三者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动态关系及从权力架构的设计、决策、执行、再到监督的完整过程,为今后我国的政府机构改革指明了新的方向,有利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实现。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实行行政决策与行政执行合一的行政管理体制,从部门到职位皆集决策与执行于一体,随着行政决策、行政执行合一体制弊端的不断显现,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面临着新的课题。在我国,关于行政决策与行政执行应该以何种状态共存于行政管理过程中,从而达到促进行政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的目的,现阶段还处于探索研究状态,尚无规定的模式可循。本文重点研究大连市行政决策与行政执行分离改革的对策,这种行政管理体制方面的探索,最终目标是摆脱传统行政决策与执行一体化的模式,解决一体化所带来的问题。与历次机构改革的思路及实施方案相比,行政决策与执行分离不是简单的机构组建、撤并,而是政府职能的重新划分,触及到的是任何改革过程中最棘手的一项任务:利益再分配。对大连市而言,作为发展的前沿城市,为了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国际化的需要,特别是大连要建设东北亚重要国际城市和率先实现全面振兴的需要,大连亟待对现行的行政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和创新,以满足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对政府的需要。特别是政府行政决策与执行职能的配置情况,需要适度调整,这是政府管理方式与国际接轨的体现,也是政府机构改革的必然趋势,这方面的研究探讨具有理论和现实方面的双重意义。本论文一方面,通过行政决策与执行关系及分离理论研究及,国内外案例介绍,分析我国行政决策与执行适度分离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并总结思路和对策;另一方面,将总结的我国行政决策与执行分离的思路和做法同大连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提出大连市行政决策与执行分离改革的对策。在我国,行政分权改革主要应为行政决策、行政执行与行政监督三者的分权,核心内容则是行政决策与执行两者的分开。因此,本文主要研究行政决策与执行分离改革的问题,监督的内容不做重点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