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信托企业年金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企业年金,信托模式,基金,风险
信托企业年金论文文献综述
谭韬[1](2019)在《关于企业年金基金信托模式运作分析及风险控制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企业年金是我国为完善社会养老保障机制而实行的一种自愿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由用人单位、职工共同缴纳,金融机构参与运营的,为提高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水平而制定的一项制度,在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企业年金的组织模式具有多样化,其中我国企业年金采用的管理模式主要为信托模式。企业年金对我国社会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随着企业年金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年金市场化趋势日益明显,其在未来投资市场中的作用将会进一步增强。本文主要以企业年金为基础,对企业年金的基本涵义以及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探究年金基金在市场化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风险,并针对风险提出相对应的控制措施。(本文来源于《知识经济》期刊2019年04期)
陈雪萍[2](2019)在《我国企业年金信托受托人角色之重塑》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企业年金信托中,受托人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连接着委托人与受益人,是委托人意愿的执行者、受益人利益的捍卫者。因此,受托人角色的恰当定位是企业年金信托制度有序运转的关键一环。但是,我国现有企业年金信托中受托人角色定位不当,导致受托人缺位以及受托人行为缺乏明确的法律指引,严重影响企业年金信托的运行(本文来源于《养老金融评论(2019年第二辑)》期刊2019-02-01)
李帅通,陈雪萍[3](2019)在《我国企业年金信托受托人角色之重塑》一文中研究指出依据《信托法》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等配套法律文件建立起的企业年金信托受托人制度,由于信托理念缺位,存在受托人角色定位不当之弊端。具体表现为企业年金信托中受托人被边缘化、权力缺失、权力约束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企业年金信托中,受托人中心化是信托功能实现的必由之路,受托人权力扩张是其发展趋势,受益人利益最大化是其核心价值。我国应当秉持此价值导向与基本观念,确立受托人的"轴心"地位理论,沿着"集权""赋权"与"限权"的具体路径,采用集权化的"大受托人"模式,构建以名义所有权为基础的受托人权力体系,明确受托人担负的最低收益保障义务等特殊义务,重塑受托人角色,助推受托人权义结构的完善。(本文来源于《长春师范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1期)
单立明[4](2018)在《CITIC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北京PA信托项目投资风险控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国民对于美好生活的诉求也在不断增加。按照国际上现广泛使用的人口类型划分准则,我国社会现在已经呈现出人口老龄化的状态。人口老龄化给现行的养老保障体系构成了极大的威胁,若要提高我国国民的生活幸福指数,就需要格外注重老年人口基本甚至优质生活的资金保障。企业年金基金主要用来支付员工未来的养老金,该项基金具有负债的基本性质。其不但能够保障职工在退休后的生活维持在一个合理、相对富裕的水平,还能够对整个社会的保险体系起到延伸作用,是未来我国在养老保障方面一项不容小觑的重要举措。基于上述背景,年金基金必须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稳健运行并获得较高回报,使其在保值这一大前提下获得收益的最大化。因此企业年金迈入资本市场的大门由专业的操作人员开始进行投资与运作是其发展的必经之路。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作为一项新颖、可靠的信托工具,主要靠制定、修改、实施可行的信托计划来进行资金筹集,将这些筹集而来的资金投资在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上,最终的目的是取得数目可观的经济收益。该投融资工具收益可观、运作稳定程度高,受到投资者市场的青睐。因此将企业年金基金用于房地产信托产品的开发建设上必是未来的大趋势。但是关于投资非标类金融产品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对项目的风险进行准确识别、有针对性的管控往往是决定投资能否获得合理回报的核心。由于企业年金相关的投资项目具有自身独特的特点,会有多种不确定型突发情况的发生,并且在房地产信托项目投资建设的过程中内外部环境变化的复杂度,都会对项目的收益带来影响,所以对这些动态变化、不确定性极强的风险因素加以实施管控十分必要。本文在对企业年金基金房地产信托项目实际运行的诸多特点分析的基础上,结合项目风险管控方面的理论研究成果,进而对企业年金基金房地产信托项目的投资风险进行识别以及评估研究,保证基金稳健增值,给企业以及广大员工创造价值可观的经济来源。笔者选取了工作中实际处理过的案例——CITIC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北京PA信托项目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在对项目建设的背景、意义、现阶段实施情况进行简要阐述后,系统分析并识别出了CITIC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北京PA信托项目表象与隐含的诸多风险因素。在前人已有的研究基础上,计及CITIC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北京PA信托项目的核心要素构建出适用于该项目的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风险的等级进行划分与定量评价,最后结合风险管理相关理论提出适合该信托项目落地执行的风险管理控制的基本措施。理论研究方面,本文实现项目投资管理理论与风险管理理论的融合,对使用年金基金投资房地产信托项目投资风险管理理论的丰富与拓展具有重要意义;实践研究方面,则对使用年金基金投资房地产信托项目存在的投资风险的诸多特点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不仅有助于更为全面、清晰的解读投资房地产信托项目的利与弊,而且可以计及分析得到的实际情况相应的、与针对性的制定出一套科学的风险管控措施,旨在为今后与此项目类型相似的风险管理及控制给予正确的指导和及时的帮助。论文的研究为我国今后使用年金基金投资房地产信托项目运行过程中提供风险管理的依据,具有重大战略价值与现实意义。(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18-12-01)
徐进[5](2017)在《我国企业年金信托的法律监管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养并让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快乐幸福是我们全社会共同的心愿。但目前,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老龄化问题非常严峻,养老金制度面临着巨大的危机,而企业职工个人养老账户空账运行造成的巨额隐性债务更成为我国政府必须要尽快解决的问题。在这一背景下,企业年金作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补充,在我国蓬勃发展起来。与之相伴随,企业年金信托这一新型年金基金投资形式应运而生,并以其独有的优越性迅速发展起来。随着这种投资方式的逐渐普及,在对其进行限制与整合的过程中,必然需要一套较为完善的法律监管制度。该文主要是研究中国企业年金信托的法律监管制度,研究内容涉及企业年金信托的概念和特点、企业年金信托的内在法律关系,欧美发达国家企业年金信托监管制度的优劣以及我国企业年金信托法律监管制度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等,重点探讨了如何构建和完善我国企业年金信托法律监管制度的相关对策。本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对企业年金以及企业年金信托的概述,介绍两者的概念,通过讲解信托制度的特点分析企业年金信托的特殊之处和优势所在,以及对企业年金信托市场进行法律管控的必要性。第二部分是整篇论文的核心之处,分析我国企业年金信托法律监管制度的内在法律关系,从主体、监管模式、监管内容叁方面做一个整体把握。我国参与企业年金信托监管过程的部门种类繁多,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是企业年金信托中受托机构审批的主体,此外,年金信托在运营过程中涉及证券、银行、保险多个金融领域,为此我国将监管职能分别交给了对应领域的监管机构,由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协同监管。在监管模式方面,该文比较了欧美主要国家对于审慎监管和定量监管两种模式的不同选择,分析得知基于我国企业年金信托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的现实状态,定量监管模式显然更适合我国国情,并且在深入剖析年金信托的法律关系后,进而得到我国企业年金信托的法律监管制度构建还存在着立法层级低,监管主体协调机制不完善,受益人利益保护不到位,税收优惠监管措施不健全四个问题。第叁部分是以英国、美国、日本、智利的企业年金信托监管法律为例子,就国外信托法及相关法律是如何分配和规定企业年金信托主要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如何进行法律管控,怎么提升信息公开透明度,保护受益人利益进行分析,以期能够对我国的现行监管法律的不完善有一些启示。第四部分是在前面内容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企业年金信托法律监管的几点建议,从完善立法、内外部协调监管、司法争议解决机制叁方面完善我国信托监管法律制度。立法体系方面,着重强调提高立法层次,明确信托财产所有权,关注中小企业利益;该文指出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管要同时发展,不可偏废其一,内部监管要注意提升信托机构内部人员专业素质,防范关联交易,外部监管一定要做到机构内部信息共享,完善协同监管体制,避免重复监管和空白监管的出现。谈及司法争议解决机制则是因为有发展必然有纠纷,有纠纷必然要有争议解决机制,企业年金信托作为一个新生事物,与社会保障和金融业密切相关,不能简单的将其正义划入劳动纠纷或民事纠纷的范畴,有关于司法争议解决机制主要从所属范围和调解制度两方面来论述。企业年金作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一环,对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年金信托作为其运作模式发展前景广阔,而完善的法律监管制度则是促使其良性发展的必备条件。(本文来源于《河北师范大学》期刊2017-05-22)
贾冰[6](2015)在《我国企业年金信托的法律监管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老有所养是我国广大劳动者们的共同心愿,而现阶段中国的养老金制度正遭遇着十分大的危机。人口老龄化、职工个人账户空账运行造成的巨额隐性债务都是我国政府需要急于解决的问题。在这样的年金市场背景及严峻情形下,企业年金信托这一新型年金基金投资形式应运而生。随着这种投资方式的逐渐普及,在对其进行限制与整合的过程中也就需要一套较为完善的法律监管机制。现阶段,世界上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运作模式主要有信托型、契约型、公司型、基金会型四种。我国的《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办法》规定了企业年金在运营模式上一律采取信托模式进行管理。这就是说将会有许多不同金融行业的投资管理机构加入到年金信托的市场中来,这些参与主体间会形成十分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市场竞争关系,要实现年金市场的稳定发展就必须明确涉及的各投资管理机构所对应的监管主体并协调好他们之间的关系。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年金信托的基本情况,重点分析了年金信托各个主体间的法律关系及我国目前的法律监管现状。然后,在研究国外一些国家对年金信托的监管情况及监管模式后接着提出了我国在年金信托法律监管上存在的问题。最后,在前面内容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企业年金信托法律监管的几点建议,从立法以及内外部协调监管上加强法律监督建设。(本文来源于《天津财经大学》期刊2015-05-01)
龚圣卿[7](2015)在《企业年金投资信托产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时代来的晚了十年,但是仍然给我国的经济社会造成了非常显着的影响。这些影响首先可以从理论界察觉,关于养老基金的研究越来越多,关于人口老龄化的研究也越来越多。另一方面,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从社会上也可以一探端倪,社会上关于老年用品的商品店越来越多,新闻中关于人口老龄化的讨论也越来越激烈。作为时代发展中的一员,自然而然的对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产生强烈的研究兴趣。在金融市场上,信托近年来的发展可谓突飞猛进。从不知名的金融子行业发展到现在的仅次于银行业的第二大金融子行业。信托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可谓成果显着。在前述的这些背景之下,保障退休职工养老生活以及提高其养老基金使用效率,以及妥善使用信托这个灵活的制度工具成为了我国面对人口老龄化趋势的一个关键。然而目前,我国学者对于企业年金投资信托产品的研究还比较少。本文的主要内容主要分为五章。第一章主要从学术方面介绍了世界各国企业年金发展的历程,以及世界各国学者在不同的经济社会环境下对各国企业年金发展历程的研究与理解,通过提炼解读各国学者关于企业年金制度方面的理解与见解,对国内企业年金投资管理方面提供一定的启发与启示。第二章介绍了企业年金、信托的概念并介绍了其发展历史。一方面分析了我国企业年金的投资收益及其风险,从若干个方面论述了现阶段我国企业年金投资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对信托的功能及优势进行了详细的论述。第叁章则以ZDT集团为例,详细的论述了企业年金投资信托产品的可行性,以及投资信托产品为企业所带来的益处。第四章则是针对性的对ZDT集团企业年金的运用提出具体的操作方案。通过对ZDT集团实际情况的分析以及对企业年金、信托产品的深入剖析,设计出了一套完善的投资方案,不仅使企业年金收益率得到提高,同时也使企业获得更多的可用资金。第五章是对企业年金投资信托产品过程中的关键问题进行阐述,同时为企业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具有针对性的对策。论文的创新之处:本文从独特角度出发,将当今社会两大热点——企业年金与信托结合在一起,通过具体案例来研究企业年金投资信托产品的可行性,通过对信托方案的详细解读来形成企业年金投资信托产品的固定模式,以此对后续金融工作者或者是企业年金管理者提供投资管理的固定范式。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由于本人知识结构的不够完善以及论文体制的限制,以及信托方案保密方面的约束,本文对于信托方案中的一些细节问题并未进行详细的探讨讨论,仅仅对企业年金投资信托产品这一大的方向提供了一些投资管理建议。(本文来源于《天津财经大学》期刊2015-05-01)
林莹钰,商子楠[8](2015)在《浙江省中小企业的企业年金信托养老模式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逐步上升、计划生育政策深入发展、养老金缺口逐年增大,浙江省的养老问题也日益突出,转变养老方式已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问题。由于浙江省以中小企业居于主要地位,因此笔者针对这种现象,提出一个新的关于中小企业职工的养老金管理方式——企业年金信托。(本文来源于《经营与管理》期刊2015年04期)
谭小景[9](2015)在《社会保险基金运营和监管的新思路——我国信托型企业年金制度带来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通胀压力加剧和人口老龄化的加深,社保基金的安全性和盈利性问题日益凸显。如何突破现有的监管困局,建立起社保基金运营和监管的长效机制,就成为值得研究的话题。信托制度契合了社保基金管理的核心诉求。企业年金信托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精巧设计,特别是信托制度对信托财产独立性的保护,更有利于保障社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本文结合当前社保基金运营和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借鉴我国信托型企业年金制度设计,对我国社保基金运营和监管体系进行了理论思考和信托化重构,期望为相关决策部门改善社保基金管理提供启示。(本文来源于《金融经济》期刊2015年06期)
闫俊芳[10](2014)在《信托公司企业年金业务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企业年金是在企业及职工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本文在介绍我国信托公司企业年金业务开展现状及其主要运作模式的基础上,分析了信托公司开展企业年金业务的优势,并对我国有意染指企业年金业务的信托公司提出一些相关建议。(本文来源于《时代金融》期刊2014年32期)
信托企业年金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企业年金信托中,受托人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连接着委托人与受益人,是委托人意愿的执行者、受益人利益的捍卫者。因此,受托人角色的恰当定位是企业年金信托制度有序运转的关键一环。但是,我国现有企业年金信托中受托人角色定位不当,导致受托人缺位以及受托人行为缺乏明确的法律指引,严重影响企业年金信托的运行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信托企业年金论文参考文献
[1].谭韬.关于企业年金基金信托模式运作分析及风险控制探讨[J].知识经济.2019
[2].陈雪萍.我国企业年金信托受托人角色之重塑[C].养老金融评论(2019年第二辑).2019
[3].李帅通,陈雪萍.我国企业年金信托受托人角色之重塑[J].长春师范大学学报.2019
[4].单立明.CITIC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北京PA信托项目投资风险控制研究[D].吉林大学.2018
[5].徐进.我国企业年金信托的法律监管制度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2017
[6].贾冰.我国企业年金信托的法律监管问题研究[D].天津财经大学.2015
[7].龚圣卿.企业年金投资信托产品研究[D].天津财经大学.2015
[8].林莹钰,商子楠.浙江省中小企业的企业年金信托养老模式研究[J].经营与管理.2015
[9].谭小景.社会保险基金运营和监管的新思路——我国信托型企业年金制度带来的启示[J].金融经济.2015
[10].闫俊芳.信托公司企业年金业务研究[J].时代金融.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