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自杀是一个人以自己的意愿与手段结束自己的生命。自杀是世界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严重影响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根据自杀行为范围的广泛性和危害的严重性这两个特点,国家自杀预防计划应该是一个全面的、综合的、涵盖社会众多方面的、讲究合作的计划。大众传播时代,媒体深深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在一个全面、综合的国家自杀预防计划中,媒体不应缺位,既肩负着作为社会有机体的一部分发挥功能的义务,又肩负着改善报道方式防止出现负效果的责任。结构功能理论认为,媒体是社会有机体的一个组成部分,通过向社会传达信息、传播知识和文化、传递价值观等方式,实现自身为整个社会达到正常运转应有的贡献。媒体对自杀这一公共卫生问题的解决给予积极的支持,维护社会的平衡和稳定,是媒体凝聚社会方方面面,为社会体系的平衡作出贡献的应有之义。同时,大量案例和研究已证明,媒体的自杀报道和自杀行为存在着复杂的关联,在一定情况下,媒体的自杀报道会对社会产生正效果,也有可能产生严重的负效果,这正如社会学习理论所表明,“一个人通过观察他人的行为及其强化结果而习得某些新的反应,或使他已经具有的某种行为反应特征得到矫正”。媒体的自杀报道作为一个认知中介,为自杀高危人群通过观察习得他人行为方式获取间接经验提供了一种可能性,失当的自杀报道可能会造成自杀高危者借助失当报道中的“榜样的力量”以错误的方式解决他们自己遇到的问题,适当的自杀报道则可以引导自杀高危者正确化解心理危机,同时对社会整体的自杀控制工作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文采取样本研究的方式,通过内容分析探讨目前我国媒体自杀报道中的状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热衷于对自杀个案的报道,缺少“事前预防”和“事后反思”,报道中对自杀问题的探讨浮于表面,原因简单,结果简化,详细报道自杀细节,美化自杀,营造自杀的美好氛围。本文借用了“过程”这一哲学范畴,“过程”是指每一事物都有其过去、现在和将来,事物的过去和未来与事物的现在有机联系。从“过程”的视角观察媒体的自杀报道,在理念上,报道应秉持“关注”和“淡化”的双重报道理念。在结构上,应做到:宏观上,具备“事前预防”、“事发报道”和“事后反思”三个阶段;微观上,把一个自杀个案看做一个整体,结构上同样要具备“事前”、“事发”和“事后”三部分。只有具备了完备的结构,媒体的自杀报道才能达到精神健康传播的目的。在参考世界卫生组织及其它国家和地区制定的自杀报道准则的基础上,针对样本研究中反映出的目前我国媒体在自杀报道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关注”和“淡化”的理念,本文提出了一些操作建议,供媒体工作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