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动下,广东省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些成就正推动着广东社会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快速转型。但另一方面,随着改革的深入,广东在社会发展进程中累积的一些矛盾也逐步开始以群体性事件的形式表现出来。尤其在农村社会,由城乡和地区发展失衡、政治制度化水平不高、部分基层政府权威缺失、农民利益表达和维权制度化渠道狭窄等因素导致的农村群体性事件正呈现出逐渐上升的高发态势,对我省社会稳定局势造成了直接冲击,并严重影响我省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为加深对农村群体性事件的认识并降低其爆发几率,本文从我省两起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对比分析入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和“治理理论”要点,提出了有效防范我省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六点建议,分别为:(1)多途径促进农民增收,重构基层政府合法性;(2)重构基层政府权威,加快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步伐;(3)提高农民素质,巩固和拓宽农民利益表达渠道;(4)加快建立农村信息收集机制和村问题快速回应与处理机制;(5)加大民主社会和法治社会建设力度,引导农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6)加大公民社会培育力度,鼓励和引导各类农村合作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农村群体性事件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对其治理也需“多管齐下”,但最为关键的一点是要协调好农村社会存在的各种利益关系。本文对广东省农村群体性事件进行的系统研究是一个尝试,旨在引起学术界对该类事件研究的重视,也希望藉此研究能引起基层政府对农民利益的重视,使农村社会存在的各种矛盾得到妥善协调,从而实现良好的农村治理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