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婚姻法是典型的尊重和保障公民私权的法律,构建新时期有中国特色的军婚制度在维护和保护军婚的同时,应当把婚姻自由做为最突出的主旨。本文拟通过对军婚的特殊保护与婚姻自由原则的冲突的考究,拟求反映出自由的限度和正义的程度之间的矛盾,揭示军婚特殊保护条款的作用只能是暂时性的调和矛盾,军婚特殊保护条款中“但书”的作用也有很大的局限性,军婚的特别规定过于原则和程式化,与民法原则相悖,赋予军人的离婚否决权在新的历史时期已无存在的现实必要。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探索和构建军婚的新衡平论体系,应当扩大和稳固军婚私制秩序的内涵,重新修订军婚特殊保护条款,使其更加合理更加合谐。除了引言和结论之外,本文主要包括以下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对我国婚姻法中军婚特殊保护条款构建和发展的概述。主要包括对军婚概念和特征的界定,以及通过分析我国各个历史时期对军婚的特殊保护制度的发展,结合刑法规定和军队内部条例,对军婚的特殊保护条款进行剖析,阐明军婚特殊保护法律体系的目的和意义。第二部分是对我国婚姻法中关于军婚的特殊保护条款的局限与不足进行的阐述和分析。在法理的角度,结合历史发展观和权利与义务的内涵,说明军婚特殊保护条款与婚姻自由原则的矛盾和冲突。通过分析“但书”在维护双方权益方面作用的不足,结合对现役军人的调研数据,体现了军婚特殊保护条款作用的局限性,证明军婚特殊保护条款只是暂时性的保护军婚,已经与现时代社会发展相脱节。第三部分重点针对我国婚姻法中关于军婚特殊保护条款的实质和对稳定军婚关系的现实意义两个方面进行剖析,阐明赋予军人的离婚否决权是军婚特殊保护条款的实质。并通过对现役军人的调查问卷结果分析,说明军婚特殊保护条款并没有起到稳定军婚关系的作用,证明赋予军人的离婚否决权在新的历史时期已无存在的现实必要。第四部分针对我国婚姻法中关于军婚的特殊保护条款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构建和完善我国关于军婚保护的衡平论体系新观点。通过对构建军婚的新衡平论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和研究,提出了重新修订军婚特殊保护条款的建议,并论证构建军婚合谐的新衡平体系是保障军人及配偶合法权益的最佳途径。
论文目录
摘要ABSTRACT引言第一章 保护军婚的特殊法律体系的构建和发展(一) 军婚的概念和主体(二) 设置军婚特殊保护法律体系的目的和意义(三) 我国各个历史时期对军婚的特殊保护制度的发展(四) 我国刑法以立法的形式加强对军婚的保护(五) 婚姻法中关于军婚的特殊保护条款的剖析(六) 军队内部的各种规范性的文件体现出对军婚的特殊保护制度第二章 我国婚姻法关于军婚的特殊保护条款的局限与不足(一) 军婚特殊保护条款与婚姻自由原则的矛盾和冲突1.历史的演变呈现婚姻自由的意义2.宪法的原则体现婚姻自由的实质3.婚姻自由与社会正义和维护秩序之间的冲突4.权利与义务、获益与补偿的角度反映军婚保护的缺陷5.离婚自由与社会限制的程度方面加重了矛盾和冲突6.军婚的特殊保护与婚姻自由原则的矛盾点(二) 军婚特殊保护条款作用的局限性1.军婚特殊保护条款在立法层面上弱化了公平原则2.军婚特殊保护条款在现实生活中的局限3.军婚特殊保护条款对军婚保护作用的桎梏和阻碍4.军婚特殊保护条款与现时代社会发展的脱节5."暂时性"是军婚特殊保护条款作用的集中体现(三) "但书"在维护双方权益方面作用的不足1.但书的具体规定和解释2.但书条款的合理性与积极意义3.但书的适用条件与婚姻自由原则的矛盾4.但书对保护军婚中军人一方的负面意义5.但书针对非军人一方的实质和现实意义6.但书在司法实务中运用的局限性第三章 军婚特殊保护条款的实质及对稳定军婚关系的现实意义(一) 军婚特殊保护条款的实质1.军婚特殊保护条款的实质是赋予军人的离婚否决权2.赋予军人的离婚否决权实质是限制军人配偶的离婚诉讼权(二) 军婚特殊保护条款对稳定军婚关系的现实意义1.赋予军人的离婚否决权对军人自身的"得和利"2.赋予军人的离婚否决权对军人自身的"失和弊"3.赋予军人的离婚否决权的目的与调整社会关系达到的效果相违背4.赋予军人的离婚否决权在新的历史时期已无存在的现实必要第四章 构建军婚的新衡平论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一) 衡平论体系的概念1.衡平论的起源和发展2.衡平论体系的内涵(1) 公平(2) 合理(3) 正义(4) 秩序(5) 平衡(二) 构建军婚的新衡平论体系的必要性1.军婚新衡平论体系与军婚特殊保护条款本质上的区别2.构建新的军婚衡平机制是解决婚姻自由与军婚限制的矛盾的有效途径(三) 构建军婚的新衡平论体系的可行性1.军婚的新衡平论体系的积极作用(1) 保护秩序(2) 确认公平(3) 明示关系(4) 维护权利2.军婚的新衡平论体系的主要内容(1) 加强立法建设并体现婚姻自由的实质,建立以和谐为目标的军婚程序的衡平机制(2) 扩大和稳固军婚"私制秩序"的内涵,充分维护军婚体制的秩序性和规范性(3) 增设和完善军婚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维护和巩固监管机制的更新及发展(4) 增强对军婚的救济手段和方式,完善军婚救济制度的保障内容3.军婚的新衡平论体系的实现方式(1) 立法保障(2) 组织严格(3) 实施灵活(4) 监督有效(四) 构建军婚合谐的新衡平体系是保障军人及配偶合法权益的最佳途径结论参考文献
相关论文文献
标签:军婚特殊保护条款论文; 冲突与局限论文; 但书作用的局限性论文; 离婚否决权现实意义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