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进1周妍1白圣爱2
(1吉林省通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134001;2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4001)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直接与人的健康相关联,保证药品质量是涉及多环节、多学科的综合性工作。药品的质量控制在药品的生产、流通、运输、贮藏等环节均应严格把关,这样才能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我市有药品生产企业70余家,虽然都通过了GMP认证,但由于认证过程短暂性,以及缺乏有效地日常技术监督,一些药品生产企业GMP管理工作只作表面文章,而没有真正建立起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企业假劣药案层出不穷。现就我市药品生产企业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如何把好药品质量关谈一下几点体会:
一、GMP认证后药品生产企业在人员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
我们都知道人员在GMP实施中非常重要,是药品生产中最重要的因素。对一个制药企业来说,即便是有了必备的组织机构、健全的生产与质量管理体系好的硬件和完善的软件,如果没有高素质的人去加以实施,那些好的硬件设施和完善的软件也不能发挥其作用,因此人员是实施GMP的关键,是制药企业生产优质产品的保证.药品生产企业人员的质量意识和业务水平是保证药品质量的根本,是保证药品质量的源头,因此药品生产企业人员技术是否过硬,人员能否相对稳定显得尤为重要。现在我市部分中药企业人才匮乏,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技术人员比例偏低,不能适应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需要,尤其是一些企业在GMP第一次认证后人员频繁变动,影响了实施GMP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目前,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存在着管生产的不懂生产管理,管质量的不懂质量管理,管技术的不懂技术,管采购中药材的人员不懂中药,采购原辅料的不懂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一线生产人员、检验人员、操作人员等不能熟练掌握制药领域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未经培训上岗操作,个别管理者对制药方面的知识知之甚少,“门外汉”现象严重。有的企业关键部门和重要岗位人员大量流失,新上岗的人员条件根本不符合GMP的要求并不按GMP要求进行相应的培训。表现在一,企业负责人不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没有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不具备组织GMP实施的能力,主管中药制剂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企业负责人不具备中药专业知识;企业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不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和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主管中药制剂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部门负责人没有中药专业知识,没有多年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实践经验;药品质量检验人员的专业技术及GMP知识还相对薄弱,特别是从事中药材,中药饮片检验和验收保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及鉴别技能不高.表现二:企业对人员培训没有针对性,培训流于形式,应付检查,导致各岗位人员不能真正理解GMP的知识,不能掌握其岗位操作技能,给企业生产带来诸多问题和隐患。
二、药品生产企业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药品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较多是药品生产的工艺流程。药品生产工艺规程是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强的药品生产工艺规程是药品生产管理最核心的工作之一,只有科学合理的药品生产工艺流程才能保证所生产的每一批药品质量均尽可能地与原设计一致,才能符合药品质量标准的各项要求。制定药品生产工艺规程必须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质量标准为依据,药品质量标准中规定的处方及制法项下的具体操作要求企业自己不能擅自更改,根据GMP的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在药品生产之前必须要制定一个详细的相对完善的生产工艺规程用于指导药品生产的全过程。制药企业在药品生产工艺规程制定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是在新产品研究开发阶段制备工艺研究所确定的工艺路线及主要生产设备和本公司的实际脱节,与企业已有的生产工艺路线和设备不符,一但新产品批复下来准备大生产制定药品生产工艺规程时就很难达到药品质量标准中制法的要求,如果和药品质量标准的要求一致了那么就和企业生产实际条件不符,无法执行,没有可操作性,致使企业的生产原始记录缺少真实性,只能去编写,实际干的一样,而记录又是一样,没有可追溯性。二是对于大多数中药制药企业来说,一些药品的质量标准都是已经批复执行许多年了,药品质量标准中的制法项下的提取方法多是采用分次提取的方法(现在大多数制药企业经过GMP改造认证后中药提取都是采用热回流连续提取,一次提取就完成了),部分品种的制剂工艺已经相对落后,有的辅料用量不明确,有的工艺参数不明确(如:提取的次数,提取时间,溶媒的加入量,浓缩到什么程度都不明确),以上这些问题就导致部分药品生产企业在制定药品生产工艺规程时为了和企业现在的工艺路线及生产设备相一致,在没有得到有关部门批准,没有进行工艺验证的情况下就做了变动或大的更改,致使一些企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出现了药品生产违规甚至违法的行为,给药品质量带来了巨大隐患,也给药企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第三个问题是一些生产中成药的药品生产企业在制定药品生产工艺规程中,前处理提取投料量和制造处方量规定的数量与实际设备能力不符,有的量过大,有的量过小。提取的批量和制剂的批量不成比例(以中药浸膏片为例,如提取批量规定为十万片,而制剂处方量为十三万片)结果导致每批的药品质量不一致,差异很大。还有一些药品生产企业在没有进行充分验证的基础上就规定多个制造处方量。
三、我市药品生产企业在药品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我市大部分为中药生产企业,中药材作为中成药的原料,其真、伪、优、劣直接影响到中成药的质量及疗效,甚至会危及人的生命安全。而我市大部分企业对其相关人员(采购、保管、检验等)培训不到位,通过近几年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企业对中药材质量控制存在一定问题。一是品种混淆,如:五味子与南五味子;金银花与山银花;葛根与粉葛;黄柏与关黄柏;前胡与紫花前胡;金钱草与广金钱草;板蓝根与南板蓝根;山楂与南山楂;血竭与龙血竭;大青叶与蓼大青叶等。它们之间除来源、性状不同外,其含量测定成分有的也不相同,同时即使含量测定成分相同,但它们之间的含量限度也有较大差别,企业在使用这类药材时一定要将其区分开,不可混用。二是质量低劣,如:根及根茎类药材带较多地上茎或叶(龙胆、柴胡、细辛等);果肉入药的药材带较多果核(山茱萸、花椒等);花类药材带较多叶(金银花等)。另外,还有掺入其他杂质的,如:红花中掺无机盐;朱砂掺其他矿物质;海马腹中填充沙石;斑蝥外面裹泥土等。这些非入药部位及杂质的掺入直接影响药材质量。三是中药材在贮存保管过程中,发生变化。如出现发霉、虫蛀、变色、变味、泛油等现象。
以上仅是本人对药品生产企业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的个人看法和分析,不对之处请领导指正。
(一)关于GMP培训
部分药品生产企业对从事药品生产操作人员培训工作,流于形式,没有充分认识理解实施GMP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培训过程走过场,另外企业人员流动性大。因此,生产企业对人员培训应该是长期、持久的工作,而且培训内容应有一定的深度,使其从原理上理解、撑握该岗位的操作过程。
(二)岗位SOP的可操作性差,岗位SOP是岗位操作人员作业指导原则。如SOP制定的不切合实际,那么岗位人员操作就有一定的困难,由于岗位工人文化素质不高,理角能力有限,因此,企业在制定岗位SOP时一定要达到常人按SOP即能进行生产操作的水准。
(三)部分企业未按净药材投料,而是不论哪类药材都按相同的损耗比例投的毛料,我认为这种投料方法是不客观的,因为,根据中药材的入药部位不同,每种药材所含杂质量也不同,损耗也不尽相同,所以还应按《中国药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净药材投料。
(四)由于《中国药典》2005年版的实施,有些中药材、中成药在含量测定检验上用梯度洗脱的方法,而有些中小型生产企业无多元泵高效液相色谱仪,不能对涉及的品种进行自检。